三水与港澳地区湾区通办事项再增加
日前,在旅港三水同乡会相关人员指导下,三水退休人员蔡女士通过智能柜台,成功在常住地香港办理三水养老认证业务。
受疫情影响,许多港澳居民无法回三水办理业务,这部分群体对异地办理及咨询业务的需求增加。今年3月,三水区委统战部、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联合推出“湾区通办”“不见面”审批服务,同年10月,第二批湾区通办事项发布,服务内容再加码,港澳居民异地办理业务更省心。
在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及旅港三水同乡会,各设置了一台“人工智能柜台”,港澳居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在智能柜台上选择业务类型,并按照柜台指引将材料拍照上传,然后视频连线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根据办事人所传材料,在一体化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
蔡女士曾在三水工作超过15年后退休,目前常住香港。由于疫情防控要求,她无法回三水办理养老认证手续。三水推出湾区通办服务后,她在香港通过智能柜台就能实现远程办理,令她非常开心。
今年3月,三水与香港、澳门地区第一批湾区通办事项发布,包含城乡/企业职工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职业介绍等高频事项。同年10月,第二批湾区通办事项上线,新增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参保证明查询等可通办事项。
同时,智能柜台自助服务终端新增了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二维码、扶持政策和三水特色视频展示等模块,对湾区通办服务进行再扩容,港澳居民、企业无需出关即可轻松查阅各类优惠政策信息及办事流程指引,省时省事又省心。
湾区通办服务采用“互联网+政务”手段,搭建三水与香港、澳门地区的“跨境通办”平台,将“人工智能柜台”作为自助服务终端,满足港澳居民异地办理三水业务需求。同时,三地按照群众高频办理业务优先、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不断拓宽、加深大湾区城市间政务通办的广度和深度,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收集、梳理港澳居民,尤其是青年创业者的需求,扩容通办事项,拓宽政务服务覆盖面,并借助“区长直通车”平台,延长服务时间,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湾区政务服务。通过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中心将帮助企业解决找政策、找资金、找人才、找产品等问题,提供更细更全更优服务,吸引更多港澳人士来淼创新创业。
湾区通办智能柜台服务地点:
1.旅港三水同乡会
地址:香港皇后大道西2-12号联发商务中心1006室
2.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
地址:澳门马济时总督大马路29号双钻3楼B
拨打88881200咨询高龄津贴申领事项,若条件符合的,可即时通过电话完成业务办理。12月12日,记者从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获悉,禅城在全省首推“电话办事”服务,打造足不出户的办事“一体化”服务体验。第一阶段选取“高龄津贴申领”事项试点运行。
今年,禅城区实现了高龄津贴“无感办”,并于9月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高龄津贴秒批秒付。为进一步深化诉求受理和业务办理贴合度,禅城区坚持数据赋能,活化大数据政务创新应用,率先探索“电话办事”服务模式,推动政务便民热线从“受理”转向“办理”。
“电话办事”第一阶段选取与老年人相关的“高龄津贴申领”事项试点运行。市民拨打政务热线88881200可即时完成高龄津贴申领事项业务办理。这项服务大大方便了老年人。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过去,政务热线一般提供政务咨询、诉求受理等服务。本次推出的“电话办事”服务致力解决老年人不懂网站操作、不便到实体大厅办事的困扰,对弥合老年人“数字鸿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接下来,禅城政府服务“总客服”将聚焦群众日常高频事项,探索扩大“电话办事”事项范围,完善服务体系,实现“一号通服”,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改革智慧化进程。
2021年5月,禅城升级“一按灵”市民服务平台为“区长直通车”平台,与“市长直通车”平台接轨,打造政府服务“总客服”。目前,“总客服”承接群众诉求问题超272万件,已成为群众咨询政府办事事项的首选渠道。
为规范商品房项目销售信息公示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日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出台了《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对商品房公示信息内容、方式等进一步作出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指出,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应当设置公示栏、公示台和公示簿,便于购房者了解该商品房项目的基本情况,获取相关信息。
按照《规定》要求,后续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当公示包括预售方案、物业服务信息、装修信息、预售款专用账户信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信息等与购房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当公示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更新。
值得关注的是,当项目内外和户型设计可能存在对合同订立以及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不利因素,尤其是噪音、烟尘、污染、公共厕所、垃圾站、管道层、烟道、天然气管道等内容时,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公示所有不利因素。
同时,对于项目存在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人才房等房源的,也应公示数量、类型、位置分布、产权状况及物业管理模式、共用设施设备等信息,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
除了对商品房本身信息进行明确公示外,《规定》还对商品房配套的学区、地铁等规划信息,以及样板间和装修等内容作出明确。
《规定》指出,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地铁站点及其他规划配套等信息,应以当时的政策信息为准,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公示的不确定信息不得作为确定信息宣传推广。
样板房应优先设置在永久性建筑内。样板房展示内容应与房屋实际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交付标准为毛坯的,样板房应当以毛坯形式展现;交付标准为全装修的,样板房内摆放的家具、家电等非设施设备的,应标注尺寸大小,并在显著位置明示交房标准或非交房标准。
如若项目存在多个户型,应设置各个户型的交付样板间。样板间入口处应显著标识该样板房的户型编号。异地样板间应明确标识方位。
交付样板间的装修装饰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项目实际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交付样板间和工艺样板区应保留至项目全部商品房完成交付三个月后。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