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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停课!劝返!一地深夜通告

时间:2022-01-04     人气:12860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作者:
概述:2022年1月2日22:50,河南省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河南禹州发布疫情防控2号通告


采取停运、停课、劝返等紧急措施


2022年1月2日22:50,河南省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二、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沿街门店、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核验通行”措施。商场超市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一切经营活动。


三、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文博场馆、体育场馆、旅游景点暂停开放;KTV、棋牌室、网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餐饮机构暂停堂食;夜市摊点暂停经营。


四、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培训机构、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五、全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报告并规范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包括中药、中成药及各类制剂),对购买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


六、全市所有村庄(小区)设立哨点、门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禹州全域所有人员只进不出,中心城区(五办四镇)所有人员不进不出。外地返禹人员提前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原则上一律劝返。


七、全市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污水处理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类的相关企业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再按规定检测登记后,正常出入。除运送防疫物资、生活急需物资和城市运行所需物资的货运车辆外,其他货运车辆进入禹州市区需要出具情况说明,并由货物接收单位到检测点对接。


八、广大市民要理性应对疫情,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禹州通报两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2022年1月3日,河南省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2022年1月2日,禹州市在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送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现将初步流调发现的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男,56岁,火龙镇刘沟村人,近14日内无外出旅居史。


2021年12月22日—31日下午,每天骑电动三轮车从火龙镇刘沟村到禹州市阳翟大道夏都工业园区的欧亚陶瓷有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门卫、保洁等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骑车回家。


2022年1月1日8:30左右,因脑梗塞康复两年到火龙镇卫生院内科进行预防性用药,入院后先后到中医馆内科诊断室、化验室、心电图室、彩超室、多普勒室、放射科进行辅助检查,随后到大厅输液,17:00左右到病房楼爱心病房单独居住。


无症状感染者2:男,69岁,夏都街道华庄村人,近14日内无外出旅居史。


2021年12月22日—30日下午,每天骑电动三轮车从夏都办华庄村到禹州市阳翟大道夏都工业园区的欧亚陶瓷有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门卫、保洁等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骑车回家。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居家。


目前,流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上述两名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自觉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禹州三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1月3日,河南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经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一、自2022年1月3日起,火龙镇刘沟村、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夏都街道欧亚陶瓷有限公司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二、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地区。


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河南新安县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活动轨迹公布


据河南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1月1日,当地在对集中隔离点的密接者进行定期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初筛阳性(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哥哥,两人同车返乡)。1月2日,经再次采样复核,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1月2日,在对集中隔离点的密接者进行定期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初筛阳性(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女儿)。经再次采样复核,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安县累计10名无症状感染者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女,41岁,新安县正村镇人,近14日内在正村镇辖区内活动,无外出旅居史;12月31日核酸检测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系无症状感染者1的丈夫,男,43岁,新安县正村镇人。2021年12月18日,付某某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大划镇捷普电子厂宿舍门口乘坐大巴,12月19日01:00左右到达灵宝服务区休息4小时,19日09:00左右到达洛阳汽车站附近,10:00左右乘坐701路公交车返回新安县,11:40左右到新安县县城东关桥后乘坐出租车返回正村镇西沟村家中。12月31日核酸检测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父亲,男,68岁,新安县正村镇人,近14日内在正村镇西沟村内活动,无外出旅居史;12月31日核酸检测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母亲,女,69岁,新安县正村镇人,近14日内在正村镇西沟村内活动,无外出旅居史;12月31日核酸检测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女,34岁,新安县城关镇古路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1在新安县正村镇租住地同一楼层共用通道和卫生间的邻居。


无症状感染者6:女,5岁,新安县城关镇古路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5的女儿,二人共同生活。


无症状感染者7:女,37岁,新安县正村镇郭峪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1在新安县正村镇租住地同一楼层共用通道和卫生间的邻居。


无症状感染者8:男,68岁,新安县正村镇北沟村人,与无症状感染者3邻近居住,曾到无症状感染者3家中串门。


无症状感染者9:男,45岁,新安县正村镇西沟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哥哥,曾在四川省成都崇州市大划镇捷普电子厂务工(2021年12月18日已离职),目前居住地为正村镇西沟村七组。


2021年12月16日—1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捷普电子厂上班。


2021年12月18日12:20在捷普电子厂宿舍门口乘坐大巴,16:20—16:57在四川广元剑门关服务区停留,18:44途经陕西汉中南郑县,23:17—23:38在陕西临潼服务区停留。


2021年12月19日00:27途经陕西渭南市潼关县,1:27—5:03在连霍高速灵宝服务区停留,7:25途经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7:25—8:09在洛阳服务区停留,8:09离开洛阳服务区,8:49到达洛阳汽车站,9:58乘坐701路公交,11:00左右到新安县城关镇政府下车,下车后在城关镇政府对面的牛肉汤馆(密接者已集中隔离)吃饭,饭后乘坐出租车(豫CU8019,司机已集中隔离)返回新安县正村镇西沟村家中,12:05到家后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0日居家未外出。


2021年12月21日16:30到金三角购物广场正村店购物,16:47搭乘邻居(已集中隔离)三轮车返家,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2日—27日在家干活未外出。


2021年12月28日16:28搭乘另一邻居(已集中隔离)四轮电动车到金三角购物广场购物,17:01搭乘邻居三轮车返家,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9日居家未外出。


2021年12月30日居家未外出。


2021年12月31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由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月2日核酸检测为阳性,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无症状感染者10:女,13岁,新安县正村镇西沟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女儿,正村一中(密接师生已集中隔离)在校住宿学生。


2021年12月19日在正村镇西沟村家中,未外出。


2021年12月20日7:00左右由其父(无症状感染者2)送至正村一中上学,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1日—23日在校未外出。


2021年12月24日17:34由其爷爷(无症状感染者3)从正村一中接至正村镇西沟村家中,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5日居家未外出。


2021年12月26日12:00左右到正村镇后街沙鸥理发店(密接者已集中隔离),13:03到正村镇卫生院斜对面出租房,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7日7:00左右到正村一中上学,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28日—30日在校未外出。


2021年12月31日13:00左右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由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月2日核酸检测为初筛阳性,经再次采样复核,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河南南阳


阳性病例参加200余人婚礼


河南南阳问责相关人员


1月2日,据河南省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洛阳新安县一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曾于去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南阳市南召县石门乡岳沟村参加婚礼,其间在卧龙区龙王沟风景区小寨街住宿。初步调查发现,共有218人参加婚礼,婚宴承办方未按要求报备,而南召县、卧龙区对婚宴聚集活动管控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相关防疫规定,带来巨大疫情传播风险。为此,南阳市对南召县及卧龙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该事件初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召县、卧龙区对婚宴聚集活动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红白喜事宴会聚会的通知》(宛防指办2021]187号),婚宴承办方未按要求报备,属地管控不到位,现对南召县、卧龙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市“观念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年”督察组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二、南召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接到涉疫情况报告后,未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和采取相关措施,现对南召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南召县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在防范人员聚集方面要切实加强管控,严格落实责任。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的要求,加强报备,严控婚宴、酒会等宴请聚餐活动,凡再发生类似问题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从严从重处理。


请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防疫


本着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态度


任何时候个人防护都不大意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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