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精准谋划项目,提升项目储备质量,2022年6月20日上午,我局召开佛山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培训会。会议邀请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沈会山高级工程师进行授课。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及各分局相关股室、驻市站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培训。
沈会山高级工程师详细解读了《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2年版)》,梳理中央及省级项目库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分析项目库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支持范围、入库流程、注意事项等要点,解答大家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最后,我局强调二点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要求;二是要聚焦攻坚战和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谋划项目,尽快落实今年中央及省级项目库入库工作,注意时间节点。
一、采购项目名称:移动护理信息系统
二、采购品目名称:C02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2年06月22 日至2022年06月29 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荔村村委会甲子路1号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757-2281972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人:李工、缪工
联系电话:0757-83126108、83126103
发布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2 日
1.招标条件
三水区提质增效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共4个镇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水区提质增效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期)勘察、施工图设计,在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共4个镇街范围内新建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42.09公里,污水管道管径约为DN200~DN1200。总投资约为53194.04万元,工程建安费约45750.95万元。
2.3 服务周期:50个日历天,具体勘察、施工图设计时间节点如下:
2.3.1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补勘及验证)和工程物探)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含物探成果)、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和对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成果核查的书面报告,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
2.3.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
2.3.3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三水区提质增效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第二期)勘察、施工图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包括工程控制点交桩)、工程地质勘察(补勘及验证)和工程物探,对“三水区提质增效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勘察成果和内容进行核查,并提出书面报告;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00.53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服务质量: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4.2.1项和4.2.2项两项资质:
4.2.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的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葵逢路东1号之一第二层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郭小姐
电 话:0757-877857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3号百利达广场一座1706至1720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7-87666310
电子邮件:junxin283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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