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增一批省级法治示范基地和企业
近日,省普法办联合省直部门评选出一批广东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高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4个基地入选省级实践基地,禅城中心医院等51家企业被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创建有内涵、接地气且具备佛山地方文化特色的示范基地。根据此次省普法办联合省直部门评选结果,我市高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南海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三水区芦苞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蔡边小学)等4个基地入选省级实践基地;佛山市禅城中心医院等51家企业被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目前,广东省73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8个来自佛山,数量在21个地市中排第一;广东省56个省级法治文化公园中佛山占6个,数量也是全省第一; 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数量佛山在全省排第三。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好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平台作用,突出“全民普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加强设施建设和管理,打造出全市一盘棋的普法“矩阵”,为法治佛山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5月11日,是首批师生返校的第15天,也是第二批师生返校的第1天,根据安排,第二批返校为所有高中和初中学校,共212所,已全部通过返校条件核验并提前三天对外公布。全市应返校学生约35.7万人,其中高三初三寄宿生已安排10日晚回校,非寄宿生和非毕业班学生安排在11日和12日分时错峰返校,其中安排11日返校学生26.9万人,安排12日返校学生8.8万人。今天,除少数学生因参加体艺培训、身体不适或因事请假等原因不能返校,其他学生均错时错峰陆续返校。全市总体情况正常,师生返校安全、平稳、有序。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二批学生返校工作
5月5日市政府召开第二批学生返校复学工作会议。佛山市长朱伟召集市学生返校工作专班部分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听取第一批返校工作情况汇报,明确我市其他批次的返校时间安排、核酸检测范围、校园管理、物资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校医配备等9方面工作事项,要求按常态化防控思路,继续扎实做好保障和防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5月8日省教育厅督导组到佛山进行第二批返校情况督导,抽查了黄岐六联小学、石门中学、华英学校、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4所学校。省督查组对我市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家校往返“点对点”出行管理、突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发挥“六校长”工作机制优势、加强专业力量指导抗疫、强化核酸检测等六个方面给予肯定。5月10日市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召开视频会,部署第二批次学校返校工作。会上,许国副市长重点强调,各级部门要慎终如始,以临战状态毫不松懈抓好第二批学生返校工作。5月11日第二批学生返校当天,副市长许国带队到禅城区4所学校开展学生返校工作检查,实地检查学校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查看课室、饭堂、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校园防疫工作与学生返校后的校园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此外,各区延续第一批返校采取的党政领导“蹲点挂钩”指导学校的有效机制,第二批212所返校学校继续实行区或镇领导挂钩包干,确保纵向压到底、横向压到边,逐级逐片压紧压实校园疫情防控责任,为安全返校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充分做好第二批次返校的各项准备
一是科学衔接第一批和第二批返校工作。212所学校均利用周末时间加强校内场室清洁消杀,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举措,确保学生返校平稳有序。二是严把校门关。返校前,教职员工和学生先自行做好体温检测,身体无异常后再返校。返校时,学生间隔保持1米以上排队进入校门测温晨检。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家长在学校门口停留,避免人群在校外聚集。同时加强校内师生健康情况的监测和报告,按要求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三是继续加强专业技术力量配备。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支持下,学校除了配备校医和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返校前一周及返校后两周每所学校还配备1名卫生健康联络员驻校,切实加强学校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四是有效衔接返校前后教学工作。各学校在学生返校前两周主要以知识整理、复习巩固为主,调节学生返校学习节奏,学生返校后,学校在综合分析学情基础上,合理设定教学起点,科学调整教学目标和计划。五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校均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处置工作专班,全面摸排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及时有效的个体心理辅导,及时纾解学生紧张情绪。创新开展第二轮“复学第一课”线上挑战答题活动,选取佛山心理名师主讲的微课,就学生如何寻找身边力量、调节情绪、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支招,目前已有近60万人次完成答题活动。六是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学校对各类防疫物资准备充分,能完全满足第二批师生返校所需。
三、部门联动,加强学校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5月8日至9日,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第二批新增返校的10所中学(校区)和第三批返校学校饭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逾5000人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据统计,自学生返校以来,我市已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131家,整改195家;检查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1205家,整改66家。二是定制公交正式投入运营。5月11日,市教育局联合交通运输局共同推出的辅助公交校园线正式投入使用,据辅助公交平台统计,今日上午乘车票数146张。截至目前,平台已经预售车票3062张,涉及8条定制线路。三是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和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重点保障。公安部门加大出警数量,增大巡查检查执法力度,确保校园周边治安良好及道路交通畅顺。据统计,学生返校以来,公安机关平均每日派出警辅力量约1000人次,车辆280辆次,全面落实校园周边“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勤务机制。为学生返校保驾护航。
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周密部署下,在各级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第二批学生返校复学首日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返校师生精神饱满,教育教学工作运转正常,校园秩序井井有条。
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如何安排?5月11日,顺德区教育局发布《转发上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结合顺德实际对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了意见。
01
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和非顺德户籍新市民(在本区工作或居住,且持在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适龄子女两类。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新市民适龄子女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政策性借读生按照新修订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执行。普通借读生按照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管理办法执行。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8〕66号)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0〕17号)执行。
(二)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和招生规模。
1.入读我区小学的学生,必须是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读我区公办初中的学生,必须是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我区公办小学按照45人/班的班额要求招生,公办初中按照50人/班的班额招生。学校的招生规模要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2020学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各镇(街道)教育局要严格控制班额、统筹安排、合理分流,确保招生班额符合省定标准要求,不得出现大班额的现象。
3.公办中小学如因招收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而超出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镇(街道)教育局要向区教育局提交变更招生计划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复后实施。
(三)规范公办学校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
1.按批次开展招生工作。
(1)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第一批次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申请普通借读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2)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第一批次为顺德户籍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为顺德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顺德区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在区外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顺德学校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2.严格执行学位和积分公示制度。
(1)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程序、报名方式等信息,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2)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核实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后,向社会公布可用于接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的学校及学位数。
(3)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向社会公布接收普通借读生的学校及其可提供学位数;并将普通借读生的积分情况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线向社会进行公示,按照“一镇(街道)一线”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媒体公示。
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做好统筹工作,合理安排学位,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区教育局。
3.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学生分流工作。
当报读中心城区学校的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充分利用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招生等方式进行合理分流,并在招生方案中对分流办法予以明确,利用媒体向市民宣传。原则上,顺德户籍生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以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或用电脑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其他各类适龄儿童入学在全镇(街道)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四)明确政策调整后的几类安置办法。
今年,上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少许调整,各镇(街道)教育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对几类特殊情况安置办法明确如下: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入读民办学校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实施。
2.按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3.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4.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错过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但在普通借读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接受积分入学报名。
5.要落实顺德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和“全接纳”。各镇(街道)教育局要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登记资料,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入学安置工作。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普通学校,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顺德区启智特殊教育学校,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安排送教上门服务。
02
规范民办初中招生行为
我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相关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入学。佛山市统一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平台,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在公民办招生平台分别进行录取。各镇(街道)教育局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03
做好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
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利用教育信息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种媒体渠道,做好招生方案的发布工作。要在学校、幼儿园、社区、企业中广泛开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使得招生入学政策家喻户晓。招生期间,要认真做好各时段重点工作,认真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思想疏导、入学政策解释等项工作,努力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水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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