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佛山市住建局、佛山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并同时发布政策解读。经历半个月的意见征集后,佛山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操作方式正式出炉。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支付能力,佛山将按照3个不同的档次发放补贴,对单人的住房保障面积30平方米。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按租金分档补贴原则,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现金补贴,以增强其承租住房的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租赁补贴不同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这是两种不同保障形式。政策解读认为,两者相比,从资金投入、保障效率各方面综合衡量,租赁补贴保障效率高于实物配租效率,更多群众能及时、快捷、方便的享受到保障,有利于解决佛山市个别区公租房源不足的问题,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意见》明确了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符合佛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和新市民等,均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在充分参考成都、杭州等地的租赁补贴政策基础上,结合佛山实际情况,《意见》明确了租赁补贴保障的标准。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月租赁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系数。同时,补贴面积=保障面积-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事关补贴金额的保障面积有何划定?《意见》明确,保障人数1人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保障人数2人保障面积为45平方米、保障人数3人以上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
同时,补贴系数则由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等,分为3个档次,这一系数也将影响实际补贴金额。例如,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各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及以下的,按第一档计算,补贴系数为1。对于可支配收入情况更好的家庭,补贴系数递减。
在补贴发放环节,《意见》创新性规定可制定轮候机制。“考虑到公租房实物配租需要轮候,若货币保障无需轮候机制,可能会导致大量申请家庭选择货币保障而放弃实物配租,轮候机制可避免因公租房空置导致的资源浪费。”《意见》称,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区财政承受能力和住房保障需求,以及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工作和申请时间等制定科学的轮候规则。
其中,本市户籍家庭租赁补贴轮候时限一般应少于3年。新市民家庭根据佛山积分服务的有关规定,申请积分入住领取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发放名单公布后,该次积分制的住房保障入住服务自动终止。
《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特点梳理:
1. 新市民可申请
符合佛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和新市民等,均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2. 明确申领流程
申请人按照所在辖区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到本区指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租赁补贴申请。租赁补贴准入条件、申请审核以及后续管理等按照参照《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 制定轮候机制
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并将轮候信息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轮候规则根据保障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有效适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保障效率。本市户籍家庭租赁补贴轮候时限一般应少于3年。
4. 规范合同备案
申请人申领租赁补贴时,应提交租赁合同、房屋权属佐证材料、租赁发票等材料。在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上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免予提供租赁合同、房屋权属佐证材料、租赁发票。
5.坚决遏制“骗补”
保障对象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骗取租赁补贴的,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