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管所首次被评为全国一等车辆管理所
近日,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2018年至2019年度全国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中,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以下简称为“市车管所”)首次被评为全国一等车辆管理所。全国参加评比的349家地市级车管所中,共65家被评为全国一等车管所。
据了解,车管所等级评定是公安部通过系统数据监测、实地明查暗访、问卷回访调查、核查违纪违法记录等方式,对各地车管所进行考评。获评为全国一等车管所,意味着佛山市车管所的业务工作及服务能力走在全国前列。
近年来,市车管所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全市共设300多个服务窗口,68项车管业务下放给全市4个县级车管所,县级车管所业务办理量占全市业务总量的79%。其中,在禅城区南庄镇,建成智控“通道式”机动车查验场,工作效能提高66%,群众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一次受理、一次排队、全程无需下车。
通过与保险公司、邮政部门三方合作,市车管所探索出“警保邮”合作新模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群众办理车管业务来回跑、花时间、不方便等问题,并在黎冲村、番村建成了“警保邮”车管便民服务站,村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24项车驾管业务。
去年,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全面升级改造,打造自助服务区,体检、照相、缴费、换证“刷脸、刷证”全天候“一站办”。此外,市车管所还将55项车管业务统一接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公开透明预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会上同时发布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建筑业发展总体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下简称《扶持办法》),以创新建设管理模式为突破口,围绕打造“南海建造”企业品牌、构建建筑业全链条集聚产业园区、创新建筑行业监管模式等7大任务,促进南海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打响“南海建造”品牌 推动建筑产业升级
近年来,南海建筑业快速发展。据统计,目前南海本地建筑企业有近500家,在岗建筑工人超过3万人,并带动了建材、物流、家居、家电等几十个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而不可忽略的问题是,南海建筑产业长期处于一种粗放型和数量型的增长方式。本地建筑企业基本以中小企业为主,其中近九成企业资质偏低,从业人员老龄化,缺乏市场竞争力。数据表明,近三年来,区内施工企业报建份额逐年下降,而外地企业承接业务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南海建筑产业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2020年南海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聚焦重点平台构建,全面激发产业升级新活力。其中提到,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建筑产业园,积极探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路径。“今天揭牌成立的南海建筑产业集聚区,将利用产业集聚优势,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整合上下游。”南海区副区长黄颂华对区建筑产业寄予了厚望,希望打响“南海建造”品牌,打造建筑产业的“航母企业”,为新时代南海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可以说,南海是有着卓越的实力与底气的。作为南海中心城区的桂城,正处于广佛全域同城化的新都心、佛山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据统计,2019年南海区桂城街道建筑业企业税收7.52亿元,较2018年增长9.08%,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13家,产值92.23亿元,营业收入108.32亿元,充分带动了建材、物流、家居、家电等几十个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桂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岑焯雄表示,未来将牢牢抓住建筑业乘风起势的重要机遇,高标准建设南海区建筑业集聚区,致力打造全国首个“优质建筑企业聚集示范区”。
政策利好 落户最高奖励1000万元
按照目前的规划,南海建筑产业集聚区的目标定位于吸引外部优质建筑企业、培育本地建筑企业发展,实现建材家居产业“全链条”集聚、项目工程“全流程”服务,发展为以建筑产业为核心、泛家居为辅助、拓展到其他配套服务的产业体系。集聚区将涵盖核心办公板块、展示贸易板块以及拓展配套板块。
建设南海建筑产业集聚区,“真金白银”的政策扶持突显出了南海的决心与定力。于七月底出台的《扶持办法》,着力鼓励引进一批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建筑业总部企业落户,分类分别给予落户奖励、经营场地补贴等扶持。其中落户最高奖励为1000万元,租用或购置办公房产最高补贴为1000万元。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局长叶新介绍,《扶持办法》还对提质争优的区内建筑企业进行奖励,包括资质晋升、业务扶持、财政贡献奖励、经营奖励、创建优质工程等,奖励金额从3万元到1000万元不等。同时,南海区在人才引进、商贸服务等方面均有相应扶持政策。
根据《工作方案》,到2023年,南海建筑产业将基本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单纯进行建筑行业管理向积极扶持建筑产业发展的方向转变;从传统低效的“保姆式”监管向现代高效的信息化监管模式转变;从高耗能粗放式向节能现代化产业发展模式转变,以此打造“南海建造”品牌。
佛山中院日前发布一起典型案例,近来,佛山一经济社将某地块公开招租,共7人竞标,杨某在中标后,却一直未与该经济社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经济社没收了杨某缴交的10万元保证金。杨某遂将该经济社起诉至法院。记者获悉,佛山中院最终判决,某经济社无须向杨某返还10万元保证金和支付利息。
中标后未签合同,10万元保证金被没收
据佛山中院消息,近来,佛山某经济社将其一地块通过公开竞投方式招租,对外张贴招投标公告后,共有7人交纳竞投保证金,并签署《参与投标承诺书》,参与招租竞投。
杨某参与了竞投,在书面确认中标后,却以该经济社未向其退还一半保证金、未要求原租户在租期届满时清场完毕等与招投标信息不符为由,未在约定时间内,与某经济社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经某经济社函告催促,杨某仍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后某经济社函告杨某因其中标后拒签合同,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某经济社将重新组织招投标,并没收杨某缴交的保证金10万元。
判决:经济社无须返还10万元保证金
此后,杨某将该经济社起诉至法院。杨某认为,未能签订租赁合同的责任在某经济社,某经济社无权没收保证金,请求法院判令某经济社返还保证金和支付利息。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缔结合同过程中,某经济社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其损害,经济社无需向杨某返还保证金10万元。
杨某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经过招投标流程后某经济社确定杨某为中标人,并由杨某对此签名予以确认,故双方在订立正式租赁合同过程中均应受《参与投标承诺书》的约束。
某经济社将杨某所缴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不违反约定。《参与投标承诺书》所载“中标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同意按地块现状及招租条件承租”的内容,表明某经济社将杨某所缴保证金全部转为租赁保证金和要求杨某按地块以往租金收取形式承租,不违反约定。
未要求原租户在租期届满时清场完毕符合日常交易习惯。《参与投标承诺书》没约定具体交付时间及租金起算时间,表明该事项需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协商确定,且根据日常交易习惯,租赁期限到期后,出租方在租赁场地交付新承租方时间未确定的情况下给予原承租方一定的清场时间,合情合理。
综上,法院判决某经济社无须向杨某返还10万保证金和支付利息。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