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提前批次第二阶段摇号安排
根据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区教育局将于5月22日上午9时在区教师发展中心二楼线上教研中心开展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提前批次第二阶段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布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提前批次第二阶段报名情况和录取方式。
区沧江中学、区沧中附小报名情况和录取方式
招生学校及计划类别 | 调整后招生计划 | 第一类招生计划报名情况 | 剩余供第二类招生计划摇号学位 | 录取方式 | |
直升生 | 户籍生(按学区)待遇 | ||||
区沧江中学 | 922 | 355 | 517 | 50 | 第一类招生计划直接录取,第二类招生计划电脑摇号录取 |
区沧中附小 | 460 | / | 258 | 202 | 第一类招生计划直接录取,第二类招生计划电脑摇号录取 |
根据摇号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高明区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实行“双随机”,第一个随机是随机编排报名学生的随机编号,第二个随机是从随机编号中随机摇出录取名单。学生随机编号和摇号录取结果将会于摇号当天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佛山市高明区教育信息网(https://www.fsgmjy.cn/a/20240520/5231.html)上公布。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出租人)委托,现就 北滘镇朝亮小学西侧地块之一租赁项目 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进行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编号: 北土发2024-001号
二、出租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
标的物类别 |
用途 |
占地面积(㎡) |
交易底价 (元/年) |
出租期限(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北滘镇朝亮小学西侧地块之一租赁项目 |
农用地、鱼塘 |
16373.51平方米(农用地8598.34平方米、鱼塘7775.17平方米) |
55212.8 |
3 |
5000 |
1、标的物使用范围:本标的物土地用途为农用地、鱼塘使用,用于种植、养殖,不作其他用途。且租赁期间,地块上不得进行乔木地栽种植,现有树木不得砍伐。承租人需配合建设鱼塘尾水处理设施,鱼塘尾水处理所产生一切费用由养殖户支付(涉及尾水项目范围的鱼塘)。承租方不得对承租土地进行任何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用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土地改造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堆塘、挖土、烧砖;(7)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将土地用于非农业、非养殖建设的行为;(8)种植任何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归档规定严禁种植的植物,且需对种植有害生物(红火蚁、松材线虫、薇甘菊、菟丝子等)负有引入前防疫、发生疫情后阻止扩散的责任;(9)违法利用租赁物或塘基进行生猪、禽畜、猫、狗、宠物等养殖用途;(10)储存危险化学品及法定违禁品等违法行为。
2、资产坐落位置: 北滘镇三洪奇社区永安路以北、朝亮小学西侧
3、交易性质:出租
4、资产占地面积: 16373.51平方米(农用地8598.34平方米、鱼塘7775.17平方米)
5、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6、租金:
(1)起租价: 55212.8 元/年;
(2)租金按年收取,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往后每年租金于每年6月1日前支付。
7、租赁期限: 3 年,租赁期限自签订现场土地移交确定书之日起计算。
8、 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不可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限届满后无违约则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组织竞投交易,并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本项目的竞投交易。
9、交易所需的税费及招标代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合同签订:自成交(中标)公告期满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1、其他:
(1)资产交付时间:自签订现场土地移交确定书之日起视为已交付场地。
(2)资产归还时间:租赁期限届满后归还土地。
(3)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使用,按原貌归还。
(4)违约责任(详见合同)。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资格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备相关经营能力,不接受联合竞投。
2、竞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竞投人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若拖欠本单位租金的竞投人,须在报名截止前缴清所欠租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4、竞投人与合同签署人同一人,否则取消竞投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四、竞得人(承租人)条件
1、承租(包)人只能作农用地、鱼塘使用,用于种植、养殖,不作其他用途。且租赁期间,地块上不得进行乔木地栽种植,现有树木不得砍伐。承租人需配合建设鱼塘尾水处理设施,鱼塘尾水处理所产生一切费用由养殖户支付(涉及尾水项目范围的鱼塘)。承租方不得对承租土地进行任何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用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土地改造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堆塘、挖土、烧砖;(7)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将土地用于非农业、非养殖建设的行为;(8)种植任何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归档规定严禁种植的植物,且需对种植有害生物(红火蚁、松材线虫、薇甘菊、菟丝子等)负有引入前防疫、发生疫情后阻止扩散的责任;(9)违法利用租赁物或塘基进行生猪、禽畜、猫、狗、宠物等养殖用途;(10)储存危险化学品及法定违禁品等违法行为。
2、承租(包)人需维护租赁期间的交通、环境、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3、合同期内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合同期满后双方签订终止租赁协议无息退回3万元履约保证金。
4、承租(包)人需自行对场地进行场地保洁和垃圾清运。
5、承租(包)人承租期间,需无条件配合出租人或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的人居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
6、承租(包)人承租期间,如因城市规划建设、城市更新、公共利益规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出租人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土地时,出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包)人交还土地,承租(包)人应在出租人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将该地块交还给出租人并通过出租人验收,逾期不交还的,视为承租(包)人违约,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包)人的违约责任;承租(包)人按出租人通知交还地块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在清缴完毕所有费用后退回(如有)给承租(包)人,当年度已交付的剩余期限租金由出租人按实际租赁时间和发生费用结算退回(如有)给承租(包)人。对于承租(包)人在地块上的投入或直接、间接的损失,出租人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7、出租期间,场地的水电费由承租(包)人按实际使用量支付,支付标准按行业价格为准计算。
8、其他详见合同。
五、竞投方式: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每次举牌为年租金增加 500 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投得。
六、本项目按照出租场地年租金进行竞投,按价高者投得。如仅有一个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该竞投人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成交。如有二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则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本项目交易失败的,另行组织交易。竞投人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9日
单位法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5.《缴清租金和罚金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投文件)
6.《竞投人与合同签署人同一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投文件)
至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登记获取竞投文件,单位法人可通过资料邮寄报名或资料扫描上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落实邮箱地址或邮寄地址。
注:将对意向竞投人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核。如对竞投人的资格审查资料有疑问的须竞投人出示原件核对,资料一旦通过审核竞投人不得随意撤回,并受本竞投文件相关规定的约束。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将资格确认结果告知意向竞投人。
竞投人必须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提交虚假资料或未获保证金缴纳人和申请竞投人委托擅自参与竞投活动的,由此引起一切损失及风险由竞投人承担,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投文件售价: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文件费用竞投人可通过公对公网银转账方式存(汇)入以下账号。
户名: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8347367609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广佛智城支行
注:回单备注“(北滘镇朝亮小学西侧地块之一)”
八、报名前竞投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九、交易保证金
通过资格确认的竞投人参与竞投,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 元(大写:伍仟圆整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账,通过公对公方式,在竞投会举办前将交易保证金存至指定账号开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开户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北滘支行,账 号:04618800014690 。并确保交易保证金在2024年 月 日17时30分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否则招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竞投。竞投会议当日不接受任何现金作为交易保证金;每一银行回执对应一个地块,请在银行回执备注中写清楚竞投地块名称“ (北滘镇朝亮小学西侧地块之一) ”,否则出租人有权拒绝竞投人参加竞投。
十、竞投环节
1、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6月19日9:00至9:30,携带①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⑤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交易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原件(注明竞投项目名称:(北滘镇朝亮小学西侧地块之一)、⑦《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格式详见竞投文件)、⑧《缴清租金和罚金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竞投文件)、⑨《竞投人与合同签署人同一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竞投文件)到指定交易所现场参加竞投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受。
2、代理机构协助出租人对到场竞投人进行身份授权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核实,对于通过核实的竞投人,方可进入下一步竞投环节。
3、竞投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4年6月19日9:30(北京时间),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交易大厅(北滘镇广教路1号中国慧聪家电城)。
4、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5、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投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十一、竞投会相关规定
1、本次竞投不组织踏勘现场,标的以实物为准,出租人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2、竞投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3、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到竞投地点签到并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4、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5、竞投前,竞投人须交保证金。竞投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所有竞投人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
6、竞投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7、竞投的标的物按实物现状竞投,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竞投会无关。
8、竞得人要在签订合同完成后30天内交清所有款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竞得人对该标的物中标的权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竞得后,在办理一切事项发生的税、费及招标代理费,由竞得人全部负责。
1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不对标的物进行合法性审查,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人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经营使用要求。
十二、信息公布
潜在的竞投人可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北滘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beijiao/);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fsjczb.com/)。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956819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6335906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4-012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000.00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厨房新建新厨房及配套设施等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000.00元(含税)。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3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0.5 该项目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5015034032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村269号103铺(住所申报)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8580659
传 真:0757-88580659
电子邮件:21268853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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