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4-012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000.00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厨房建设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厨房新建新厨房及配套设施等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000.00元(含税)。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3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0.5 该项目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坑边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5015034032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亨村269号103铺(住所申报)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8580659
传 真:0757-88580659
电子邮件:2126885323@QQ.COM
5月20日下午,高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提前批次第一阶段电脑随机摇号工作顺利结束,摇号过程全程录像。佛山市华英(高明)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学生随机编号和摇号录取结果已于佛山市高明区教育信息网(https://www.fsgmjy.cn/a/20240517/5230.html)上公布。
特别提醒:被录取的学生家长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注册,请保持手机信号畅通,密切留意区教育局、学校的通知信息。
1.招标条件
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地块工业厂房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202-440604-04-01-82890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地块工业厂房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净用地面积24009平方米,包括3栋厂房和垃圾站、非机动车棚,总建筑面积约68471.81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37044.77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10164.87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21044.54平方米,4#垃圾站建筑面积210平方米,5#非机动车棚建筑面积7.63平方米;1#厂房和2#厂房高6层,3#厂房高7层,垃圾站、非机动车棚高均为1层。包括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等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即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防雷、消防(含消防给水、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等)、弱电、电气(含高低压线路、电房设备、发电机系统、室内电气等)、室外给排水、道路(园建)、绿化、海绵城市和电梯等。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450个日历天,保修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890,133.53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13.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11 月至2024年 4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5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13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13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员资格审核的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以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和张槎街道下朗村委会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传真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禅城区下朗大道2号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
联 系 人:陆小姐 |
联 系 人:钟工、苏工 |
电 话:0757-82206338 |
电 话:0757-82280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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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3338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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