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一览表/佛山交通违章网上处理
由于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磨损,部件老化及电性能因尘埃等外界因素影响到机动车的安全性能,所以要定期按各部件的相关性能进行检测,看是否达到更换或者安全隐患的存在。避免机器因部件的磨损不及时更换造成大修或者大事故等安全因素。在此提供佛山三水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地址。
序号
检测站名称
详细地址
1
佛山市三水先达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321国道伏户管理区石桥坑
2
佛山市三水先达塘九线检测站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北3号
3
佛山市三水顺捷乐平工业大道摩托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道56号
4
佛山市三水顺捷金本塘九路摩托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市场120-123号
5
佛山市三水区信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邓岗村委会梅岗村南北便布
行政服务热线投诉电话:12345
佛山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方式
1、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gd.122.gov.cn/)。需要注册,手机号限必须为本人在车辆上牌时登记的号码。
2、“交管12123”APP办理
>>>“交管12123”APP下载地址
"交管12123"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官方客户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为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提供:互联网服务平台个人用户注册,机动车/驾驶证/违法处理等业务预约、受理和办理,交通安全信息查询、业务告知提醒、业务导办,道路通行服务等全方位交通安全服务。
3、佛山本市驾照网上办理
佛山市民也可通过微信微信端网上车管所办理,驾照核发地须为本市。
不同情况的违章处理方式
本市车辆在本市和广东省外的交通违法行为
1、微信网上车管所办理
2、通过好易自助终端机办理
3、通过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办理
4、在市民之窗办理
5、在佛山市、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本市车辆在本省外市的交通违法行为
1、通过佛山市、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2、通过好易自助终端机办理
2、通过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办理
4、在车辆违法地交警部门办理
本省外市车辆在佛山的交通违法行为
1、通过好易自助终端机办理
2、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
3、佛山市、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外省车辆在佛山的交通违法行为
1、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
2、佛山市、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3、其车辆登记所在地的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由于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磨损,部件老化及电性能因尘埃等外界因素影响到机动车的安全性能,所以要定期按各部件的相关性能进行检测,看是否达到更换或者安全隐患的存在。避免机器因部件的磨损不及时更换造成大修或者大事故等安全因素。在此提供佛山南海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地址。
序号检测站名称地址1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
2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大冲分站南海区里水镇大冲乡大冲路口
3佛山市南海区弘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
4佛山市南海区弘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里水分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和路里水大冲路口机动车检测中心内
5佛山市南海区弘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官窑分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大道东29号
6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崇安机动车检测有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
7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永平路1号
8佛山市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小塘三环东路
9佛山市南海区卓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庙口(秀峰大道与官和路相接入口处)
10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机动车检测站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吉水村内塱
1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永平路1号
1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大沥镇永平路1号
13佛山市南海区卓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狮山镇官窑庙口(官和路与秀峰大道交接处)
14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盐步分站
盐步横江江心南村"江心窝"路段(江心窝工业区)
15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大冲分站
南海区桂和路大冲站
16佛山市南海区弘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官窑分公司
狮山镇永安大道东29号
行政服务热线投诉电话:12345
1、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2、驾驶员有下列广东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1)不按规定停车或者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2)逆向行驶的;
(3)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4)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5)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6)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7)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8)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9)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10)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
(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1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 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4)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5)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13)逆向行驶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4、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9)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0)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1)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1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4)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车辆违章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车辆违章专题】
委托人通过本站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如还没有收到邮政部门寄出的缴纳罚款收据,可致电服务热线 0757-969185 查询。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罚款200元。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
想了解更多交通违法罚款,请点击下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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