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就学如何办理出入境手续/佛山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
大陆居民赴台湾就学,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验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提交复印件以及北京、上海市台办和江苏、浙江、福建、广东、辽宁、湖北六省地级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附发有效期与学制相应(不超过证件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签注字头为“X”)。
办理流程
1、先在互联网上登录教育部门成立的“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网址:http://hxla.gatzs.com.cn) 办理相关手续;
2、凭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和办证所需提交的个人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2)非本市户籍居民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广东省外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在我市工作的省内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3)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交居住证)。
(4)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在我市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5)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6)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
(7)暂住本市的华侨
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办理以下签注时还须提交:
1、团队游(L)
申请条件:
团队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还须提交:
赴台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
赴台团队旅游游客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可签发最长1年且不超过领队证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
2、探亲(T)
申请条件: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还须提交:
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
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3、定居(D)
申请条件: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非本市户籍除外),申请赴台湾定居。
还须提交:
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证件及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一方父或母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
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4、学习(X)
申请条件:
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还须提交:
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
根据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载明的学制签发相应的多次有效签注。
5、应邀(Y)
申请条件: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还须提交:
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签注种类
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批件”,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6、商务(F)
申请条件: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还须提交:
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签注种类:
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立项批复”,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7、乘务(C)
申请条件:
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还须提交:
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签注种类
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批件”,可签发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8、其他类(Q)
申请条件:
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还须提交:
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签注种类:
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
入境人员通行证登记操作指引
Operation Guidelines for Entry Pass Registration
一、在佛山通行证小程序首页,点击入境人员通行证登记功能,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
1. On the homepage of the Foshan Pass Applet, click the Entry PermitRegistration to enter the information filling page, as shown below:
二、在信息填写页面,选择相应的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所示:
2. Select the corresponding ID type and enter the ID number; click theConfirm button, as shown below:
三、此时,系统将会对证件号码进行检测判断:
3. At this time, the system will detect and check the ID number:
(一)前期已填写过入境登记信息的,将会直接进入入境人员二维码信息页面(转至步骤四);
(1) If you have filled in the entry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 previously,you will directly enter the QR code entry information page (go to step 4);
(二)首次填报入境登记信息的,需要进入登记信息页面进行入境信息登记,具体流程如示:
(2) Those who fill in the entry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 for the first timeneed to go to the Entry Permit Registration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 page toregister the entry information. The following is the specific process:
1.阅读登记须知,点击“已阅知”进入入境信息登记页面,如下图:
1. Read the registration instructions and click "Agree" to enter theimmigration information registration page, as shown below:
2.在入境信息登记进行入境信息填写并提交,如下图:
2. Fill in and submit the entry information on the page, as shownbelow:
四、完成入境人员信息登记,即可进入入境人员信息及二维码的页面,查看入境人员信息及二维码,如下图所示:
4. After completing the registration of entry information, you can enterthe page of Entry Information and QR code to review the entry information and QRcode, as shown below:
五、若入境人员持有证件类型为内地身份证,且未完成电子通行证申请的,可点击申请电子通行证按钮,进行电子通行证的申领。
5. If the ID type provided by the inbound traveler is the ID Card forChinese Mainland Resident and the application for an electronic pass has notbeen completed, you can click the Electronic Pass Application button to applyfor an electronic pass (see "Guidelines for Electronic Pass Registration")
六、在查看入境人员信息及二维码页面,可进行入境人员信息修改操作,如下图所示:
6. On the page of viewing entry information and QR code, you can modify theentry information, as shown below:
七、在查看入境人员信息及二维码页面,可进行同行人信息绑定操作,具体流程如下图:
7. The specific process of binding the information for the accompaniedpeople peers is as follows:
(一)点击添加同行人按钮,如下图所示:
(1) Click the Add Accompanied People button, as shown below:
八、 按照步骤二和步骤三的方式进行操作,绑定同行人信息,如该同行人未填写过完整入境登记信息,将需要重复一次入境人员信息登记。
8. Follow the steps 2 and 3 to bind the accompanied people‘s information.If not filling in the complete entry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 ever, theaccompanied need to reregister the entry information.
九、 同行人添加完成后,在查看登记入境人员的信息及二维码的页面,可点击上一页或下一页进行切换,查看不同入境人员的信息以及二维码,如下图所示:
9. After adding the accompanied people, on the page for viewing the EntryInformation and QR code, you can click Previous or Next to switch to view thedifferent entry information and QR code, as shown below:
Operation Guidelines for Electronic Pass Registration
一、点击申请“电子通行证登记”按钮,进入实名认证页面,如下图所示:
1. Click on the electronic pass application button to enter the real-nameauthentication page, as shown below:
二、在实名认证页面选择证件类型,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实名认证按钮并允许打开“网证CTID”小程序,进入人脸识别确认流程,如下图所示:
2. Select the type of ID on the real-name authentication page and enter thename and ID number; click the real-name authentication button and allow to openthe "Net ID CTID" applet to go into the face recognition confirmation process,as shown below:
三、进行人脸识别操作确认后,进入人脸识别页面,如下图所示:
3. After confirming the face recognition operation, enter the facerecognition page, as shown below:
四、在人脸识别页面完成人脸识别后,进入电子通行证信息登记页面,如下图所示:
4. After completing face recognition on the page, enter the electronic passinformation registration page, as shown below:
五、在电子通行证登记页面阅读承诺书,完成信息登记并提交,进入健康码页面,如下图所示:
5. Read the commitment letter on the electronic pass registration page,complete the information registration and submit, and enter the health codepage, as shown below:
六、在健康码信息页面,查看健康码信息,如下图所示:
6. On the health code information page, view the health code information,as shown below:
七、在健康码信息页面,可点击修改我的信息按钮,进入电子通行证登记页面进行信息修改,如下图所示:
7. On the health codeinformation page, you can click the “Modify My Information” button to enter theelectronic pass registration page to modify the information, as shown below:八、在健康码信息页面,可点击出示认证照片按钮,打开人脸识别时留存的照片进行出示,同时也可点击解除绑定按钮进行进行图片解绑,如下图所示:
8. On the health code information page, you can click on the button to showthe certified photo retained during face recognition, and you can also click theunbind button to unbind the photo, as shown below:
单位咨询电话传真电话地址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3335602
83366738
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9681680
82345150
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6334531
81213233
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7732403
87827128
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88828430
88828430
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22835300
22835268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②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常住户口在广东省内的,提供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没有违反政策生育记录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常住户口非广东省内的,提供镇级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的父母没有违反政策生育记录的有效证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注:1.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成年未婚子女可以申请投靠父(母)亲入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②父母和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注:1.被投靠人属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父母的《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⑤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件(常住户口在广东省内的,提供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没有违反政策生育记录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常住户口非广东省内的,提供镇级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的父母没有违反政策生育记录的有效证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⑥申请人户口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②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被投靠人的《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⑤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党政机关、部门)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户籍所在区无子女的情况证明,或其他有效的权威凭证。(证明收原件,其他凭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⑥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注:1.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佛山市市外农民工积分制迁入城镇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前台受理申请。
2、受理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广东省居住证》(通过居住证管理系统完成)等审核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因条件不符、材料不齐等原因暂不批准或退件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4、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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