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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起报名!2020年禅城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时间:2020-05-12     人气:2122     来源:禅城教育     作者:admin
概述:家长注意!2020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公布!本周四(5月14日)起接受报名!......

 家长注意!2020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公布!本周四(5月14日)起接受报名!

  禅城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不足龄或已在读小学的儿童不得报读一年级。

  户籍儿童因身体原因当年不能入学的,其父母应于当年9月1日前持户口簿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不足龄或已在读小学的儿童不得报读一年级。

 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实行免试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普通借读生,按照志愿学校的学位数和报名人员的积分排名依次录取。

  招生程序

  1.报名

  户籍生报名

  户籍生(含驻禅军人子女、企业人才子女和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4日9:00—5月24日17:00

  报名网址:

  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20xcrx/

  适龄儿童家长登陆“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对应填写身份、户籍、房产、居住等信息。5月24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驻禅军人子女、经区卫健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经区人社局或区经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网上报名可选择“优待政策类”。

 报名确认时间

  2020年5月23日-24日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23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网上确认,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于5月23日-24日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小学报名点进行人工比对,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现场确认。

  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4日-24日

 报名网址:

  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20xcrx/

  适龄儿童家长登陆“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网上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

  2020年7月11日-12日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11日17:00前登陆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网上确认,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请核对材料是否达到政借条件,达到政借条件的,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于7月11日-12日到指定小学报名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未达到政借条件的,请家长于6月8日-7月3日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需注意以下几点:

  现场确认和现场提交材料确认将由各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确认。没有接到学校通知的家长请不要前往学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

  超龄的户籍生报名须凭上学年度已办理的延缓入学申请回执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确认。

  2020年5月24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逾期没有网上报名或者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适龄儿童,视为放弃在本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普通借读生报名

  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我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学程序如下:

  1.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2020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6月8日—7月3日,申请办理积分入学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所在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网上报名

  积分排名达到报名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家长可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8月12日

  报名网址:

  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20xcrx/

  注:普通借读生不需到小学办理报名确认。

 2.录取

  户籍生录取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企业人才子女按照有关文件安排学位。

 借读生录取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先统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

  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按照志愿学校的学位数和报名人员的积分排名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录满为止。

  3.注册

  户籍生注册

  各小学于7月7日前安排户籍生(含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企业人才子女)注册(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办理注册的,视为放弃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借读生注册

  各小学于8月2日前安排政策性借读生注册,8月15日安排普通借读生注册。

  附:禅城区 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日程表

 

  户籍生学位如何安排?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人户一致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

  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

  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其性质需为住宅类。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可安排二孩户籍适龄儿童到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

  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依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附: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备注: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性借读,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指禅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4.“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是指以新生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5.时间计算方式:居住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时间从2020年5月24日起向前计算。(“连续5年”是计算方式为:2015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4日;“连续1年”是指:2019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4日)。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2020年2月1日以后的社保和居住证、纳税有可能无法正常续期,因此如果在2020年2月1日-5月24日之间出现不连续情况,只要在2020年5月24日前已经续期并在有效期内,仍可视为连续。

  6.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

  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报名截止日(2020年5月24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7.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普通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一)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2.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3.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4.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0年5月24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三)政策性借读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可安排二孩政策性借读生到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

 重要提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普通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符合入读公办小学的普通借读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学校,由招生部门按照志愿学校的学位数和报名人员的积分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申请学位。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为适龄儿童完成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报名先后不影响录取;未按时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视为家长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申请,不予录取。

  2.建议使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报名,不得用其他证件号重复报名。

  3.因户口簿居委会有调整的,请家长提前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新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请家长如实填写或提供申请材料,凡填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5.报名确认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录取学校以招生系统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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