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美丽高明”大行动,以“六个美丽”为统领
4月底高明区正式启动“美丽高明”大行动各个镇街陆续出台“美丽大行动”方案具体措施有哪些明仔为大家解读!
上个月,在高明区“美丽高明”大行动启动仪式上,区委常委、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麦兆雄代表荷城街道,上台接过沉甸甸的美丽行动责任牌。
这个责任牌的造型如同运动员参加运动会入场式的标牌,象征着“美丽高明”大行动这场竞赛已经吹响。近日,荷城举行工作动员会,解读《荷城街道“美丽高明”大行动工作方案》,对落实具体工作进行部署。
善做“加减法”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洒扫庭院迎客来”,在高明区“美丽高明”大行动启动仪式上,区委书记徐东涛如此说。如果高明是一座庭院,那么,荷城作为高明的中心城区,就是高明的第一会客厅。
动员会上指出,实施“美丽高明”大行动是荷城街道蓄势发展的现实需要。开展“美丽高明”大行动就是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进一步巩固成果,打造一个优美、舒适、宜居的美丽新荷城。
会上解读了《荷城街道“美丽高明”大行动工作方案》总的方案和及“六个美丽”行动子方案。
方案明确,荷城“美丽高明”大行动,以“六个美丽”为统领,按照“重点做减法、适当做加法”的工作思路推进。其中,既重点做“减法”,通过城市管理考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沿一口”景观整治等改变城乡“脏乱差”现象;又适度做“加法”,对城乡全域基础设施以及景观环境进行提升和优化,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
这个“加减法”思路体现在各个行动的具体铺排上。
“美丽家园”是“六个美丽”专项行动之首。按照部署,荷城将在优先完成“三沿一口”区域违法建设拆除任务量的基础上,全力完成《荷城街道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规定的2020年违法建设治理(拆除)任务,力争全街道完成132万平方米治理任务(其中拆除任务为66万平方米)。
在“美丽田园”行动上,荷城将全面整治田间“看护房”。在大行动期间,完成36间田间看护房的安装,通过示范作用确保“三沿一口”周边区域田间乱搭乱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同时,又将积极推进“万亩花海”花卉产业园区的创建工作,并推进西安和富湾片区的花卉改造提升,打造花卉产业化、规模化,力争培育出一批花卉龙头企业。
月通报年考核 确保方案落到实处
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有2700多名居民,出入的主要通道石洲大道以前弯多路窄、破烂不堪。但石洲大道修到村里后,为该村的发展打开了新局面。
石洲村党委书记唐志源说,石洲村是高明最早发展花卉种植业的乡村,种植花卉的总面积达1300多亩,有以旺林园艺为代表的多个大型花场。石洲大道的改造,将方便花场运送鲜花。此外,道路改造后还将方便该村安商和招商引资。
在“美丽高明”大行动的背景下,接下来,荷城将有更多的道路如石洲大道一样,逐渐完成从小道到美丽廊道的转变。
区交通城管局荷城分局解读,大行动期间,荷城将全面深化“三沿一口”景观整治成果,包括完成高明大道人行道10个市政绿化黑点的改造提升;完成荷富路(广明高速出口至富湾大转盘)沿线整治提升;完成富湾加油站至学府路沿线景观提升工程等。荷城还将实施Y622尼泽线、陈石线等完成总计约9.65公里“四好农村路”建设,让行动成果惠及民生。
此外,荷城将实施“12·5”凌云山森林火灾生态修复工程,对森林火灾松木采伐迹地实施更新造林,将人工更新和自然更新相结合,逐步恢复该区域的生态功能。
开弓没有回头箭,唯以结果论英雄。
为了落实以上大行动的任务部署,荷城的动员会上明确指出,街道“美丽高明”大行动的总方案和“六个美丽”行动子方案就是各办局、各村(居)这次行动的“军令状”和责任书。荷城将按照“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复盘、一年一考核”原则进行考评,要求街道领导干部要将责任牢牢扛在肩,各部门要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支持和推动高明全域环境实现大提升、大变样。
荷城街道“美丽高明”大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即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推进“六个美丽”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荷城区域形象和价值,提振干部队伍抢抓机遇的精神士气。
工作内容(部分)
重点加大对高明大道、荷富大道、杨西大道、明富线、马宁村、西头村、尼教村、仙村等周边区域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力度;
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8个革命老区村项目建设;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25个革命老区村项目建设;
加快完成已摸底排查的77个“看护房”整治,继续摸排50个以上田间“看护房”并完成整治;
积极推进“万亩花海”花卉产业园区的创建工作,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以点带面,推进西安和富湾片区的花卉改造提升工作;
实施Y622尼泽线、陈石线等县乡道路面维修工程,完成总计约9.65公里的“四好农村路”建设;
实施凌云山“12·5”森林火灾生态修复工程。
为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安全、平稳、规范开展,更好地为幼儿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01
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四)严格防疫。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
02
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好报名、资格审核、注册、入园等各环节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应当接收符合入读条件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提供适合的教育。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局制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公开招生信息。2020年顺德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含报名、电脑派位、录取等)原则上在6月底完成,录取及注册工作在招生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招的可延长招生时间。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将本地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布,在招生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实事求是,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镇(街道)教育局备案,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为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幼儿园需于招生报名前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及《顺德区幼儿园收费信息表》,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规范招生流程。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系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灵活采取网上报名、非接触式提交材料(通过提交扫描件、邮寄、幼儿园门口投递资料等方式提交材料)、电话核验或分散验证等形式组织报名,避免因招生工作导致人员聚集。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
要遵守国家、省和市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定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上报招生数据。各镇(街道)教育局可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招生入园信息平台,指导各类幼儿园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幼儿园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各级教育部门建设的信息平台中填报和更新幼儿有关信息数据,并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03
工作要求
(一)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各镇(街道)教育局要有效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根据人口流动和学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治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20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要求切实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
(二)做好政策性照顾和享受资助政策幼儿报名组织工作。各镇(街道)教育局要按照国家、省、市及顺德区政策性照顾政策做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园组织工作。要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
(三)做好港澳幼儿入园相关工作。各镇(街道)教育局、各幼儿园要深刻领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此作为入读我区学前教育的主要依据。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符合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户籍生政策待遇,可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
(四)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要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幼儿园,或者有招生工作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文华南路(魁奇路至东平路)道路工程呈南北走向,北起于魁奇路路口,延南方向直线延伸至东平路路口,全线约1. 286k公里。此次工程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并要求同步实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海绵城市,完善交通(含智能斑马线)、监控、照明(含智慧灯杆)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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