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支持企业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高明区发布《支持企业“稳就业、促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将对上年度在高明区参保的月平均用工人数1000人(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可达675.2元/人。
广东溢达生产车间内,工人正在作业。/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区政府设立支持企业“稳就业、促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要对经认定符合《意见稿》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加大企业员工劳动技能培训、员工素质提升和员工科技创新等,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意见稿》指出,专项资金将对上年度在高明区参保的月平均用工人数1000人(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以区社保基金局核定的用工数据为准)。月平均用工人数是指企业上年度1月~12月的用工人数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到个位数),且纳入用工人数统计的企业员工必须在高明区参保“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意见稿》明确了奖励标准,对上年度在高明区参保的月平均用工人数1000~2500人(含)的企业,每人奖励标准为截至2021年4月30日佛山市执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376元)的2.5%(即84.4元/人);对上年度在高明区参保的月平均用工人数2500~5000人(含)的企业,每人奖励标准为截至2021年4月30日佛山市执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376元)的5%(即168.8元/人);对上年度在高明区参保的月平均用工人数5000~10000人(含)的企业,每人奖励标准为截至2021年4月30日佛山市执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376元)的10%(即337.6元/人); 对上年度在高明区参保的月平均用工人数10000人以上的企业,每人奖励标准为截至2021年4月30日佛山市执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376元)的20%(即675.2元/人)。
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为该奖励资金申请的受理时间,未能在受理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的申请资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意见稿》有效期内每年可申请一次,同时需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装订成册报送属地镇街经发部门或西江产业新城。
《意见稿》 目前正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如有相关意见,可在2021年6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到邮箱(qyfw@gaoming.gov.cn)。相关业务可联系高明区经济科技促进局黎先生,联系电话为88825231。
5月23日,容桂街道政企同心保障有序用电暨企业座谈会召开。会后,容桂迅速出台《容桂街道鼓励企业有序用电十项措施》,并计划安排600万元财政资金专门用于鼓励企业有序用电的扶持,政企同心,共度时艰。
为积极应对近期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容桂街道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实行有序用电。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容桂街道办事处在22日晚连夜制定《容桂街道鼓励企业有序用电十项措施》,并迅速组织海信、富信、万和等10多家代表性工业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对十项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容桂街道党工委书记何春云,容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欧胜军参加座谈。
在场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政府出台扶持措施十分及时,并从企业角度提出了建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厂长刘育琳认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情况,主动制定出有序用电方案提交给政府审核,让企业用电管理更加灵活。同时,她建议政府对企业的补助要实施阶梯式补助,进一步鼓励企业精细化用电。这两项建议得到了不少企业代表的认同,并继续从补助范围与力度、企业自发电帮扶需求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综合企业建议后,容桂街道迅速完善并出台《容桂街道鼓励企业有序用电十项措施》(下称《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有序用电。在《措施》实施期间,容桂街道财政计划安排600万元专门用于鼓励企业有序用电的扶持。
欧胜军提到,接下来容桂街道经济发展办、供电所等相关办所将进一步密切沟通,每天把握街道用电情况最新态势,做好电力保障工作,与企业并肩作战,同舟共济。
与此同时,容桂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发出《容桂街道绿色节能倡议书》,号召各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节约用电,共同营造良好的用电环境。何春云表示,困难面前,要积极应对,一方面迅速出台扶持措施鼓励企业有序用电,科学铺排生产,政企同心,共克时艰;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政府带头,发动全社会一起节约用电,共同支持工业企业的生产。
“您好,公司对保证金缴存的政策还有什么疑问吗?”“准备什么时候过来提交资料呢?”
5月21日上午10时许,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的工作人员,正对一宗此前解答过的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相关问题进行电话回访。电话那头,对方表示已全部知悉相关政策,企业已经在办理手续。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快速响应1小时内完成工单回复
5月10日上午,市人社局从“市长直通车”平台接到一份来自企业的咨询工单。工单显示,一建筑公司承接了高明某工程项目,该公司想了解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相关缴存政策,希望佛山人社部门能作出解释并提供相关指引。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郭海滨回忆,接到工单后,市人社局在当天上午就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该企业,并按照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详细为企业讲解,1小时内就完成了工单回复。
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在佛山承接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在开工前,需缴存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工资支付保证金。项目完工前,这笔资金不能挪用。当发生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时,政府部门将动用企业缴存的这笔资金,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2009年起,佛山正式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制度。过去,企业只能按照合同造价的3%比例缴存,如1亿元造价的工程,企业就需要缴存300万元现金,若工期为3年,该笔资金将冻结3年,给企业带来了资金压力。
为了缓解这一情况,2019年,市人社局联合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推出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方式替代现金缴存。
“企业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保费和手续费办理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无需缴存大额现金。”郭海滨介绍,市人社部门还在此基础上,对2年内无欠薪的企业减免一半缴存资金的差异化缴存措施,企业只需要到市人社局开具两年内无欠薪违法证明材料,就能办理减免手续。据悉,无欠薪违法证明已实现全程网络通办。
高效处理 办结“市长直通车”平台工单160件
“当时,最让我们困惑的是,企业是否符合减免一半缴存资金的资格,非常迫切希望得到市人社部门的解答。”该建筑公司负责人说。针对这一问题,市人社局按照保证金管理办法为企业详细讲解了办理程序,重点介绍了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办理的益处,以及如何减免一半缴存金额等问题。
“经过市人社部门的详细解答和企业内部探讨,我们决定选择银行保函的方式进行办理。”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非常感激在“市长直通车”平台上得到市人社局详细解答和政策指导,让企业能清晰了解政策,使工程项目得以顺利推进,“回复非常满意,值得点赞!”
这是“市长直通车”平台服务广大企业、市民的缩影,又是市人社局坚决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体现。
5月6日“市长直通车”平台开通以来,市人社局就建立了“市长直通车”平台工单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实现普通咨询工单“即来即办”,即1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回复,实现重点诉求工单从过去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现在的1个工作日,做到工单办理不过夜。截至5月21日,市人社局已处理“市长直通车”平台工单160件,均全部实现优质高效办结回复。
此外,近年来市人社部门积极出台各项治理欠薪的制度措施,加大清欠执法力度,确保实现工人工资无欠薪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根治欠薪工作,关键要靠广大企业充分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工资不能拖欠的红线意识,规范内部用工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各项根治欠薪的制度。”郭海滨介绍,2020年,市人社局顺利完成欠薪案件双清零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工人劳动报酬权益。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在全市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督促各类企业尤其是施工企业规范日常工资支付行为,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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