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900元/年,这些补贴你家孩子可以从小领到大!
教育是街坊们家庭投入的重中之重这些教育资助你领过吗?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
资助范围和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就读于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且满3周岁的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孤儿的在园幼儿。资助项目:保教费和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
资助范围和对象:
就读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①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扶贫手册);
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有低保证明);
③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有特困证/五保证/三无证/孤儿证/儿童福利证相关证明);
④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有边缘低保/临界低保等贫困证明);
⑤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相关证明);
⑥残疾儿童(有残疾证/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⑦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有特困职工证);
⑧其他困难学生)。
资助项目:
生活费补助。
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
申请程序:
开学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一学年进行一次,秋季学期有申请过则春季学期不再重复填)和《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两份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由学校认定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将名单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由相关部门下拨补助经费给学校,由学校将补助款项拨付到学生家长有关银行账户上。
评审与发放:
生活费补助金按学期发放,由各区(校)直接划入相关领取存折。
资助范围及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含公、民办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1-3年级在校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标准:免学费补助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3500元,补助标准按基准定额乘以折算系数决定。申请办法:每学期入学注册时,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按隶属关系报教育或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学费。学生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复印),复印件要求:户口簿的户主页及申请人页;身份证的正反面。因故无法提供者,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户籍证明。②农村户籍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户籍改革前家庭户口薄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凭户口薄和公安局证明界定;非本市户籍农村户籍学生,凭户口薄登记为农业户籍界定。③涉农专业为教育部2010年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10〕4号)中“农林牧渔类”全部35个专业。④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另须提交区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和对象: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非建档立卡残疾、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佛山市户籍城市低保学生给予免学费补助。同时,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标准:免学杂费标准:公办学校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民办学校按每生每年2500元标准减免。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01市内就读
(一)学前教育1、资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领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我市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小学附设的幼儿部、幼儿班以及送教上门分教点)就读的,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学籍登记的学前三年残疾儿童。2、资助项目:保教费。3、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900元,三年合计共 26700元。4、申请程序:每学期开学 1 周内,由残疾儿童的家长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明等材料,填写《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交所在幼儿园审核。幼儿园审批后按管理权限统一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5、发放程序:(1)免费资金每学期划拨 1 次,财政(或教育)部门于每年的 3 月下旬和 10 月下旬分别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免费资金直接划拨到幼儿园。每学期的拨款标准为 4450 元/生。(2)幼儿园收费时,按每生 890 元/月(按学期收费的幼儿园按每生 4450 元/学期)的标准抵减保教费。6、其他说明:(1)免费资金全额用于幼儿园抵减残疾儿童的保教费。抵减之后不足部分由家长负担。抵减之后如有结余,可用作抵减服务性收费;抵减保教费和服务性收费之后仍有结余的,留幼儿园作为公用经费使用。(2)实行免费学前教育后,残疾儿童不再重复享受幼儿保教费补贴;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幼儿在享受免费教育的同时,仍可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助。
(二)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费政策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
1、资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并在市外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
2、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执行相应学段在市内就读残疾学生的资助项目及标准。
3、申请程序和资金拨付办法:每年3月和9月凭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佛山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市外学校免费资金审批表》到户籍所在的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免费申请并经核准后,由区财政部门于 3 月下旬和 10 月下旬将免费资金直接划拨到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再发放给申请人。
好消息!
广东发文减轻学生哥的“负担”!
《通知》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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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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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销售的,根据国家“双减”文件并征求家长意愿,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对于学生家长要求退费的,坚决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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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在落实《意见》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
《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同时,要求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疫情防控形势千变万化街坊们一起来看最新消息佛山公交今日起恢复乘车测温乘坐地铁还须亮码
佛山交通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城市公共交通疫情防控力度,从8月4日起,佛山城市交通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交客运方面,搭乘公交车的乘客须测温、戴口罩,搭乘客运班车和包车的乘客须亮码、测温、戴口罩。
二、地铁方面,进入地铁站搭乘地铁的乘客须测温、亮码、戴口罩。
三、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方面,在佛山机场和佛山火车站、佛山西站、三水南站等铁路站场搭乘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亮码、戴口罩。
四、为便于疫情溯源,提倡市民乘坐公共交通时优先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联等移动支付方式;或将广佛通公交卡与手机号码进行绑定;未完成公交卡手机号码绑定的,或使用现金或纸质优惠凭证乘车的,请扫描车内专属二维码进行登记。
五、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出行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工作,红黄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运营情况将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请市民留意相关信息。
广东疾控提醒:这些人员要主动做核酸检测
根据江苏省淮安市官方发布:7月29日-8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分别报告新增本土个案4、1、4和3例(累计共12例)。其中10例曾一起到湖南省张家界市旅行,7月27日返回淮安洪泽;另2例为上述病例的家庭密切接触者。
据了解,病例曾搭乘以下班次的列车:● 7月22日,合肥--荆州,D2223● 7月27日,荆州--合肥,D3078
结合目前全国疫情形势,广东疾控向近期来(返)粤的市民发出提醒:曾搭乘上述两个班次的列车的人员、7月27日下午曾在荆州站候车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居)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此外,当前正逢暑期旅游旺季,人员外出流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保障市民健康,广东疾控特别提醒,如果您:
澳门4人核酸阳性轨迹涉珠海
珠海市在对珠海通关人员核酸采样检测中发现2名澳门居民新冠病毒初筛阳性,澳门卫生局为这2名居民和其2名子女进行核酸检测,均呈阳性。据悉,男性居民近期曾有珠海旅行史,女性居民则除珠海外没有其他旅行史,但其女儿19日下午于珠海乘坐飞机往西安进行交流活动。该飞机与南京关联的两个病例(南京关联的中山案例、南京关联的珠海案例)有关,即南京关联的两个病例乘坐该架飞机到达珠海后,女儿便乘坐该架飞机离开珠海。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因应澳门3日出现4宗确诊个案,应变协调中心除迅速启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外,还会于4日上午9时开始启动全民核酸检测计划,24小时运作,预计3天内完成全澳市民的检测。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珠澳口岸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调整
关于进一步调整珠澳口岸
中山4镇街今天开展大规模核酸筛查
根据“中山发布”消息,因澳门新发现的阳性感染者曾多次往返珠海,考虑到坦洲等镇街毗邻珠海,人员与澳门珠海往来频密,存在被波及的风险。为及早排除可能存在的风险,中山市8月4日在五桂山街道、三乡镇、神湾镇、坦洲镇开展大规模核酸筛查。
民航局发布最新通知:自8月4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以免费退票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大家都不能放松警惕
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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