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佛山全城鸣响防空警报!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我市将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40分至11时00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以下是通告原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佛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40分至11时00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具体时间为:9月18日10时40分至10时43分试鸣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时50分至10时53分试鸣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时57分至11时00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全市固定警报器和多媒体防空警报终端同时发放警报信号;佛山电视台、佛山市人民广播电台、顺德区有线电视机顶盒、高明区应急广播系统等渠道同步发放警报信号;佛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广佛线地铁电视、公交车LCD显示屏适时发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以及下属分台、佛山日报于警报试鸣前5日发布政府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9月1日施行。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按照契税法规定,完成了地方授权事项工作,明确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广东省契税适用税率继续保持百分之三。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明确了继续施行、废止、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根据《公告》,税法实施后,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均可免征契税。
什么情形下应缴纳契税?
根据契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土地使用权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予、互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契税法规定征收契税。
契税的税率是多少?
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5%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及制定部分优惠政策。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明确了广东省契税适用税率继续保持3%。国家有免征或者减征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哪些情况可免征契税?
根据契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则明确,税法实施后,以下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1.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其中,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3.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4.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也明确了广东省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事项:
1.规定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的,选择货币补偿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不超过原面积的,免征契税;超出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9月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发布。为抢抓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机遇,顺德主动加入政务服务湾区通办,将服务前移延伸,目前已有6项顺德政务服务成功接入澳门自助终端服务系统,助力澳门青年加快融入湾区创新创业。
在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的智能柜台上,澳门居民只需动动手指,即可线上快速办理企业商事登记、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港澳台同胞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等顺德政务服务。智能柜台还具备远程调度、桌面共享、音视频交互等特色功能,身在顺德的后台工作人员可实时指导澳门居民办理业务,有效提升办事效率。
对于打算在顺德开办跨境电商企业的澳门大学应届毕业生钟先生来说,湾区通办无疑为他带来了不少便利,人工智能柜台,免去了两地跑腿奔波,还能实时视频和语音连线,咨询业务办理商事登记。
“现在不用专程到顺德,业务照样可以办理了。”钟先生说,材料上传、证照读取,全部都可以线上处理,非常便捷。
借助信息化手段,顺德开辟了多渠道政务服务,打破了两地行政壁垒,免除港澳同胞往返两地的奔波,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顺德特色服务品牌。顺德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通过自助终端服务系统,有意向创业的港澳同胞能实现跨境远程办事,顺德积极配合并探索推进与港澳的双向事务通办,实现湾区要素互联互通,深化政务一体化改革,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港澳优质人才来顺德发展。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借助智能柜台一对一远程指导及数据互换功能,将“办事窗口”搬到港澳地区,实现市民在港澳地区远程、快速办理顺德政务服务事项,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政务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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