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开始了!乘坐公交要注意什么?
第130届广交会开幕了
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广交会举办期间
街坊乘公交要注意什么?
即刻“话你知”!
#1、规范佩戴口罩
#2、自觉出示粤康码
#3、主动配合体温检测
#4、主动登记乘车信息
#5、持本市老年人优待证可直接刷卡识码
70岁及以上长者可申领
每人每月最高500元!
南海区高龄津贴申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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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南海区从2013年10月开始, 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发放高龄老人津贴7200多万元,12万老人受惠。
南海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图:珠江时报)
《办法》明确:发放对象在该月内任何一日进入新年龄段的,高龄津贴标准在该月由系统自动升级,按照新年龄段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原则上逐月发放,次月发放上月津贴。
发放对象户籍发生迁移的,当月高龄津贴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停发;自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发放对象死亡当月仍发放高龄津贴,次月停发。
高龄津贴几岁可申领?
不同年龄段有区别吗?
一、定义
高龄津贴是指南海区向年满70周岁(含)以上老人发放的生活照料津贴。
二、发放对象
具有佛山市南海区户籍、年满70周岁的老人。
三、发放标准
高龄津贴发放按年龄阶段划分为4个档次:
(一)70-7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30元;
(二)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三)90-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50元;
(四)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申领流程
◆高龄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老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一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填写《佛山市南海区高龄津贴申请表》;出示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镇 (街道)指定银行)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老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出示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在受理申请时,村(居)委会须明确:申请人户籍情况如有变动,申请人或受托人须自变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村(居)委会;申请人和受托人要配合村(居)委会做好每年的发放资格认定工作,如不配合认定的,将停发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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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申领攻略
到退休年龄了
不知道养老金怎么领?
别急别急
南海君今天就为大家
送上这份养老金申领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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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申领条件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的,即可申办退休领基本养老金。
02、申领材料
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应如实填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说明本人工作经历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待遇领取情况,在参保人达到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当月向最后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提供的以下资料。
03、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04、受理地
由单位或个人在职工到龄的当月或审批退休的当月,提供相关资料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退休申请手续:
1.属佛山市内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区或最后参保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原则上以户籍所在区为办理地,如户籍所在区没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则最后参保地为办理地 。
2.属佛山市外户籍的,最后参保地为办理地。《基本养老金申领表(企业)》可去所属镇街领取。
备注:如若本人不便自行办理,由委托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租房提取,简化办事材料和流程,加强公积金制度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更好地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支持,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
二、调整内容
(一)调整租房提取方式
租房提取方式调整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房租支出金额按职工提供的租金缴纳证明核定,职工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首租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按住建部门公布的住宅指导租金标准的55%乘以30平方米核定。提取年度应为当前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每年7月1日前,管理中心综合各区住建部门公布的最新住宅指导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三、实施时间
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四、废止文件
废止原《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佛房金管〔2016〕63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标准:
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可提取额度最高为7128元(36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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