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校内课后托管收费标准定了!
定了!
南海校内课后托管收费标准
方案出炉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和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正式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有关学校:
按照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要求,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规定,现就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在读学生提供下午校内课后延时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施收费, 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与自愿参加下午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协议。
二、服务时间:正常教学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下午6时。错峰分流放学的学校,可适当调整各年级的具体服务时间,但应当确保每个服务学时不少于45分钟。
三、 收费规定: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成本由政府、家长共同分担,学校免费提供每天1学时的下午校内课后基本托管服务;超出1学时后,学校内部供给的下午校内课后服务基本托管、素质拓展为每生每学时5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在2021年秋季开学后内部供给下午校内课后服务基本托管、素质拓展,可按每生每学时5元的标准收费。
(二)在基本托管的基础上,为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开展科技、体育、音乐、劳技等素质拓展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学校、家委会、家长代表与第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收费水平应当不高于本区域青少宫同类课程收费标准。
(三)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可按学期预收,计费以月为计费单位,每月按实际教学天数计算,每天的下午校内课后服务计费学时最多不得超过1学时。学生因请假、转学等原因当月未参加课后服务超过3学时(含)的,在学期末按未参加的实际学时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四)素质拓展服务涉及的教材、器具,由家长按需自愿购买,不得强制。
(五)学校开展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按服务性收费管理;引入第三方开展的素质拓展,学校及第三方课后服务涉及的教材、器具收费按代收费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下午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下午课后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二)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学校内部供给的下午校内课后基本托管、素质拓展服务免收课后服务收费。在校晚修、晚宿学生免收下午校内课后基本托管服务收费。
(三)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将学校开展的下午课后服务项目、课程计划、人员安排、容纳人数、服务条件、收费标
准信息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 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四)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机构服务,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本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21年秋季学期执行。试行期间,国家、省和市对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您好,这边是XX疾控中心......”
相信不少市民
曾接到过这样的核查电话
大家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的同时
也要提高警惕
谨防诈骗分子“耍花样”图片
涉嫌传播疫情谣言?
近日,家住南海西樵的阿丽(化名)接到“+676****7799”的来电,对方自称是佛山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还主动报上工号1001**和名字张某国。随后,对方询问阿丽是否正在使用尾号为4328的手机号码,从未使用过该号码的阿丽当场否认。
对方坚称该号码登记人就是阿丽本人,且正以电话、短信的方式传播疫情谣言。阿丽当时并没有相信对方的说辞,果断挂断了电话。
但是“工作人员张某国”继续用多个不同的号码打给阿丽,还详细告知其该电话号码开卡地点和时间。见对方言之凿凿,阿丽最终相信了。这时,“张某国”主动提出可以帮助阿丽取消该号码并上诉。
翻新骗局,实则老旧套路
就这样,阿丽在对方的引导下,一步步陷进了老套的诈骗套路:首先添加了“警官”QQ,该“警官”称阿丽牵扯进一宗洗黑钱案件,并发来“上诉书”加以“佐证”。
△对方发来“上诉书”
而后以对阿丽名下资金进行清查为由,要求阿丽将所有钱转到同一张银行卡内,并套取了手机验证码。
最终,银行卡内的41731元被尽数转走。这时,阿丽才意识到自己遇到诈骗,立即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西樵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
这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分子借着
“疫情防控”的幌子
获取阿丽的信任
骗取个人信息,诱导其转账
因此,凡是涉及金钱问题的
一定要慎之又慎
遇到对方要求转账的
要冷静、再三核实
要求缴纳“保证金”、“验证金”等的
都!是!诈!骗!
警 方 提 醒
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公安机关
均不会以任何理由
让市民转账和
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
请各位市民提高警惕
如遭遇诈骗,要保存好证据
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2022年放假安排已经出炉,不少街坊想了解,明年节假日万一加班的话,哪些会获得双倍工资,哪些会获得三倍工资呢?
发布君还为大家准备了一张 2022年节假日“加班工资版”日历 ,对照看看,加班工资拿多少一目了然!
计算基数
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各省规定略有不同。广东省内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执行,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合同必填项)。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工资条中显示的固定发放项目。
很多企业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同于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这是错误的理解。不过司法实践中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也允许双方协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计算方式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 =(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结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实行标准计算工时的企业,加班费计算标准如下:
休息日加班费 :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注明:此为另行支付3倍)
举例
她的加班费应为:
2022年9月10日一天加班:
8000÷21.75×300%×1≈1103元
2022年9月11日、12日两天加班:
8000÷21.75×200%×2≈1471元
合计:2574元
他的加班费应为:
2022年10月1日、2日、3日三天加班:
8000÷21.75×300%×3≈3310元
2022年10月4日、5日、6日、7日四天加班:
8000÷21.75×200%×4≈2943元
合计:6253元
相关法律规定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欠薪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告通知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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