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今年预计30个购物中心开业,目前只开了4家
近期的双11全民购物狂欢,消费者疯狂剁手买买买;商家开足马力卖卖卖;电商平台销售额水涨船高,广告费收到手软。
线上的愈加欢畅,反而映衬出线下实体商业更加举步维艰的样子。尤其是对于千禧一代和Z世代的“数字土著”来说,“逛商场”这个行为已经逐渐被在线订购物取代。
而在佛山,说好今年要开的30多个商业体,目前也就几家开了业,而大多数项目都是没了下文。
年初预计30多个购物中心开业
年底几乎仍在“待开业”
根据赢商网1月份统计,佛山2021年预计将有33个购物中心推出市场,将带来252.1万㎡新增供应。
但距离2021年结束不到两个月时间,名单上这些商业不是“没了下文”、就是“合作方退出”、有的“改了名字”、有的“仍在招商”,总之今年开业是不太可能的了。
千灯湖丽致汇
丽致汇位于桂城千灯湖板块,规划为10万方的欧式商业广场。从年初宣布铜锣湾中心商业运营团队正式进驻该项目后,便低调至今,而开业时间更是无声无息。
南海富力广场
项目同样位于千灯湖板块,为总建筑约40万㎡的多元化体验式综合体,负一层与广佛地铁千灯湖站无缝链接。8月份南海富力广场举行了招商发布会暨签约仪式后,目前仍在开业筹备,具体开业时间未知。
佛山爱琴海购物公园
项目位于佛山新城,临近广佛线东平站。5月份举行了隆重的“合作伙伴大会”,会上还介绍了项目的业态和规划,并提及佛山爱琴海购物公园预计将于今年下半旬开业,不过目前还没有新的动向。
佛山长华星河COCO City
项目即原来的长华国际商业中心,坐落于狮山主城区,临近狮山体育馆。目前佛山长华星河COCO City主体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并启动招商,但具体开业时间可能得到明年的上半年才行。
除了没有开业动静的,那些开了业的也不太“顺利”。
京华保利广场
项目位于广佛线金融高新区地铁站旁,位置相当靓丽,加上保利一贯的成熟商业运营经验,可谓含着金汤匙出生。但目前保利已经退出了京华广场的招商运营,项目也更名为桂城京华广场。
而之所以说不太“顺利”,是因为目前除了一楼临街商铺已经对外营业,二楼有一排茶饮店外,整个商场的入驻率并不高,业态也不丰富。
当然,除了以上提及的,还是有商业项目如期而赴。
顺德大良保利广场9月份已经开业了。
三水汇信广场店也在国庆开业了。
南海区季华东路佛山顺联公园里也已经开业。
以及临近金融高新区地铁站的A32·万科里,已经定了11月20日正式开业。
也有的项目表示招商顺利,开业在即的,但能不能在年末顺利“开张”,就无法确定了。
佛山真的需要那么多商业中心吗?
2020年疫情给全球商业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创,在如此环境下,2020年新开购物中心大幅减少三成。
而佛山2020年开业体量,在华南仅次于广州,排全国第三。
但是不是说明佛山的商业发展十分不错?
并没有。从现在的运营质量来看,佛山的商业中心与整体经济实力不相匹配,导致高端消费不断外流。
●商业中心的租金水平不升反降
根据专业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度佛山商业中心的平均租金水平,与2015年相比,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约10%,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与2019年相比降幅达到约30%;与租金下降同时发生的是,商业中心建筑空置率也逐年上升。
●商业中心同质化严重
受互联网交易的影响,实体商业中心的经营品类容纳度被进一步压缩,丰富度越来越低,导致商业中心餐饮占比越来越大,商业中心慢慢变为饮食城。商业中心可以为地方政府贡献多种的税收,而网上交易却难以对地方税收产生贡献。
●商业中心的增量与人口增量不匹配
梳理公开数据,佛山市人口增量:2015年至2019年间,常住人口净增75.8万;而机构统计显示,商业中心面积增量:2015年至2019年间,增加超过100万平方米,预计到2021年,其增量将达到180万平方米。与主要商业中心消费关联度较高的甲级写字楼,其空置率则由2015年的30%,升至2019年的40%。
●市场主体对打造高端商业中心缺乏动力
由于商业增量过大,人口支持不足,导致人流下降,人均消费额度降低,商业中心的运营压力不断增大,运营质量难以提升。不少运营方为了减少空置,采用了免租、甚至补贴装修费等方式吸引商家,最终,商业中心的投资方及运营方难以得到正常的投资回报,有些甚至出现了经营性亏损,需要发展商进行补贴。由此下去,他们或将失去打造高质量商业中心的动力。
如今,说好的商业体大部分都未能或者说“未敢”开业,也说明了整个商业市场的严峻!
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吴江认为,佛山应积极引导和规范商业中心建设。一是引导规范大型商业中心建设,将大型商业中心的开发权变成一种可控资源,从而提升大型商业中心的价值。
同时,建议将大型商业中心的规划建设,与其服务半径的人口数量挂钩,类比学校建设、绿化建设,都是与人口挂钩评估的,国外也将人口数据纳入商业体规划参考。
吴江曾做过一份调研,佛山的人均商业面积很高,甚至超过一些发达欧美国家,如何让这样的商业体量产生更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佛山必须思考的课题。
近来,广东连续发生
因消费者自购加工河豚鱼
或在餐厅聚餐食用河豚鱼
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并发生死亡病例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河豚鱼
学名河鲀,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0.5mg河鲀毒素即可致人死亡
河鲀毒素是一种非蛋白质神经毒素,耐高温,100℃加热4小时才可破坏毒素,河鲀的卵巢毒性最强,其次是肝脏,0.5mg可致人死亡,并且潜伏期只有10分钟至3小时。
而这么危险的毒素除了主要存在于河鲀体内,许多其它海生、河生动物如某些蟾蜍、蝾螈、蓝环章鱼、云斑裸颊虾虎鱼、织纹螺等也会含有此种毒素。
河豚鱼虽然含有剧毒
但仍有部分消费者喜欢自行捕捞
自行加工食用或委托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用
因此每年都会发生发生此似食物中毒事件
近年来,为防控河豚鱼中毒事故,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原国家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的加工经营。
根据有关文件,养殖河豚鱼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工并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加工企业的河鲀应当来源于农业部门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河豚鱼加工产品应当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河豚鱼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禁止经营养殖河豚鱼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鱼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
食品经营单位注意
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加工的河鲀加工产品须为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工并检验合格,并须查验及留存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票证。
因此,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
广大消费者注意
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或河豚鱼制品。食品经营者售卖河鲀活鱼、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均为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特别提示
一是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二是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但有些致癌因素会传染
癌症并不是一种传染病,
本身是不会传染的。
不过,
与癌症发生相关的因素,
有些却是可以传染的。
担心传染,患癌的他见不到孙女
老张是一位胃癌患者,癌症发现得早,又及时做了腹腔镜微创胃癌根治手术,手术很成功。
最近一次复诊,老张一脸愁容地走进了诊室。原来是老张的女儿和老张说过这样一段话:“有人说,癌症会传染,您以后就休息休息,不用接送您的孙女了,也少和她一起玩吧。”老张听完这些话,又生气又难过,生活中陪伴孙女的快乐被剥夺,但又不知该如何辩白才好。
癌症“传染”,也非无稽之谈
“医生,天下哪有这个理呀?您倒是说说,癌症到底传不传染啊?”老张急切地追问主治医生。
要回答老张这个问题,我们要先认识一下什么是癌症。我们一般所说的癌症,泛指所有恶性肿瘤,具有细胞分化和增殖异常、生长失控、浸润性和转移性等生物学特征。癌症的发生是一个多因子、多步骤的复杂过程,与职业暴露、环境污染、生活习惯、不合理膳食、遗传因素等密切相关。虽然影响因素较多,但癌症并不是一种传染病。癌症本身是不会传染的。
尽管如此,老张女儿的“道听途说”,也不是全无道理,因为与癌症发生相关的因素中,有些情况却是可以传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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