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点名通报!不能买!
现如今
人们对眼镜的需求不断增高
↓↓↓
不管是近视眼镜、老花眼镜
还是墨镜
都被不同人群所需要
所以,市面上出现了很多
各种各样的眼镜
种类繁多,不知如何选择
近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报
“H&M”“UR”等45批次眼镜产品
抽查不合格
快来跟市监君一起避避雷
???
据通报
本次抽查了702家企业生产的
702批次产品
涉及老视成镜、太阳镜
眼镜镜片、眼镜架等4种眼镜产品
经检验
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发现率为6.4%
01.老视成镜
不合格发现率为6.6%
老视成镜俗称“老花镜”,是一类用于解决眼睛近距离视物困难问题的光学产品,主要为眼睛因功能退化而老花的中老年人群使用。
本次抽查了5个省(市)91家企业生产的91批次产品,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6%。
上述老视成镜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涉及:
丹阳市开发区国庆眼镜厂
临海市梓悦眼镜厂
义乌市纳兹眼镜厂
台州市椒江名振眼镜厂
台州市秀明眼镜有限公司
浙江佳亮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不合格原因
不合格项目涉及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加工工艺不成熟,装配人员技术水平偏低,企业质量控制松懈,缺少必要的出厂检验。
02.太阳镜
不合格发现率为9.1%
本次抽查为流通领域抽样,抽查了8个省(市)209家企业生产的209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209家企业的209批次产品中,发现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
上述太阳镜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涉及:
上海雅视眼镜有限公司
上海昊祁实业有限公司
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
上海艾夫一眼镜股份有限公司
丹阳市开发区嘉豪光学眼镜厂
台州市锦隆眼镜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佳国富眼镜厂
台州市椒江东亿达眼镜厂
台州市万卓眼镜有限公司
临海市德力眼镜制造厂
台州市椒江区吉利眼镜厂
台州市椒江鸿宇眼镜厂
临海市鸿吉眼镜有限公司
台州市卡拉米罗眼镜有限公司
大鸿光学(厦门)有限公司
厦门鸿益利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玺尔登工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视眼镜有限公司
快尚时装(广州)有限公司
不合格原因
不合格项目涉及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镜架要求(抗汗腐蚀)、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太阳紫外A波段透射比。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选用的原材料质量不佳,对采购的镜片质量控制不严,制造工艺精度不够,产品达不到设计需要和标准要求。
03.眼镜镜片
不合格发现率为8.0%
本次抽查了8个省(市)174家企业生产的174批次产品,发现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0%。
上述眼镜镜片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涉及:
丹阳市司徒镇逸轩眼镜厂
丹阳万鸿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丹阳市康视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江苏恒畅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江苏梵希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丹阳市恒成眼镜厂
江苏凯米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镇江市丹徒区达新眼镜厂
江苏精岩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江苏海一比真光学镜片有限公司
江苏鸿晨集团有限公司
瑞安市圣视光学有限公司
临海市亚奇利眼镜厂
临海市雷恩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不合格原因
不合格项目涉及色散系数、基准点厚度、厚度偏差、镜片尺寸、可见光透射比、太阳紫外A波段透射比、太阳紫外B波段透射比、明示透射比。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不了解或出厂检验不到位,错误标注产品参数,为节省镜片镀膜成本使用劣质材料或廉价工艺。
04.眼镜架
不合格发现率为2.6%
本次抽查了7个省(市)228家企业生产的228批次产品,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6%。
上述眼镜架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涉及:
丹阳市大泊镇瑞利达眼镜厂
丹阳市开发区昊翔眼镜厂
丹阳市视峰眼镜有限公司
丹阳市开发区思米克眼镜厂
临海市伟和眼镜有限公司
临海市康威眼镜厂
不合格原因
不合格项目涉及抗拉性能、抗汗腐蚀。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所用的焊接材料质量较差或者焊接工艺不过关,使用的原材料容易腐蚀或变色。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
???
▲ 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
▲ 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 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 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为保障南海区符合政策对象及时获得安全、规范、便捷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南海区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及服务项目公告如下:
一、免费服务对象
南海区辖区内常住育龄群众,以及非意愿妊娠育龄人群。
二、服务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需向协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服务对象在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南海区免费基本避孕手术项目受术对象登记表》、《避孕手术选择知情同意书》。
(三)相关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服务对象可直接享受相应的免费避孕手术项目(检查及手术需一并实施)。
三、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项目及减免标准
服务对象可享受基本避孕手术费用部分减免(详见下表),减免的费用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费用,以及根据对象情况开展的其他个性化检验检测、手术、其他耗材等费用。
四、南海区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及服务项目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在南海区任意一间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免费避孕手术服务,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顺德人
发现以下涉黑涉恶行为
举报一下,查证属实,就有钱拿
最高奖励人民币15万元
佛山市顺德区群众举报涉黑恶
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根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巩固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力营造我区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顺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奖励对象为举报本区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
外国人(含无国籍人)、港澳台胞、华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适用本办法。
负有防范和打击处理黑恶违法犯罪工作职责的政法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报涉黑恶组织、人员非法活动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原则】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不予奖励。
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以《佛山市顺德区涉黑、恶、乱线索收集登记表》的登记时间为准;多人举报但是举报内容有重大区别,对于案件查处确有不同帮助的,酌情分别给予奖励。
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奖励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同一举报人在多地多部门举报同一违法犯罪线索的,不重复奖励。
同一举报人举报的同一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符合本办法和其他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情形的,按照最高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同一举报人在不同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的奖励标准发放奖金。
第三条 【奖励范围】
举报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人可申请奖励: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占破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一)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十二)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已公开悬赏的除外)。
第四条 【奖励条件】
举报人获得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应当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掌握,或者公安机关等单位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或成功抓获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第五条 【奖励标准】
(一)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万至15万元。
(二)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3万至5万元。
(三)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相关罪名或以犯罪团伙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3万元。
(四)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区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五)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
(六)举报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七)举报在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第六条 【奖励流程】
(一)举报人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时,首接受理单位应如实填写《佛山市顺德区涉黑、恶、乱线索收集登记表》(附件1)。
(二)线索经转办后,受理单位根据线索破获的黑恶犯罪案件批捕、起诉、判决生效后;有关“保护伞”人员被追究责任;在逃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到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填写《佛山市顺德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审批表》(附件2)向区公安局申报奖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根据举报破获案件的《立案决定书》、《逮捕证》、《起诉书》、《判决书》等材料;
2.根据举报追究“保护伞”责任的《逮捕证》及其发挥“保护”作用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材料;
3.根据举报抓获在逃的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抓捕经过》、《在逃人员登记表》。
(三)区公安局在收到申报单位提交的《佛山市顺德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审批表》等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做好与市、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对本条举报线索的奖励情况纵向核实后,报区公安局、区扫黑除恶办公室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通知申报单位。
(四)申报单位填写《佛山市顺德区扫黑除恶线索群众举报奖励金签收表》(附件3)并通知举报人,收集举报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分别在《佛山市顺德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审批表》和《佛山市顺德区扫黑除恶线索群众举报奖励金签收表》注明;原则上奖金都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到举报人本人账户。
(五)区公安局在收集整理完备的资料后,经区公安局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由区公安局做好奖励金审批发放、存档和保密工作。
第七条 【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活动:
(一)举报电话:
顺德区扫黑除恶办:22832730(工作时间);
顺德区公安局:13702832110(24 小时);
(二)电子邮箱: sdsh@shunde.gov.cn;
(三)信件举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区扫黑办收)。
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兑现奖金。
第八条 【奖金管理】
扫黑除恶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公安局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九条 【注意事项】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恶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处理群众举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密原则: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反馈与奖励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有序、公平公正、按绩施奖。对实名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凡被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一律按本办法规定兑付奖金。
第十条 【附则】
(一)区属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扫黑除恶办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记录、立案查处、奖励申请、奖励通知、奖励领取等制度。
(二)各单位参与举报奖励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情况。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区级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各镇(街道)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举报奖励办法,所需资金由各镇(街道)财政负担。
本办法由区扫黑除恶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顺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顺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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