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鳖放心养!禅城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户已复工复产
“感谢你们的贴心服务,增强了我们复工复产的信心。”禅城区南庄镇醒群村一养殖场内,罗冠杭正悉心照料着近万只龟。他同时还是禅城区龟鳖养殖协会副会长。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来再次明确龟鳖可以放心养,这让他和龟鳖养殖户们吃下了“定心丸”,目前,禅城全区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户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已经复工复产。
“收到你们的短信通知后,我们立即向会员转达了这个好消息。”罗冠杭说。原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加强了对野生动物的管控。龟、鳖、蛙等两栖动物是否属于水生野生动物、人工养殖还能否继续销售、食用等问题,牵动着禅城区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从业者的心。
国家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
收到这一通知后,禅城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将农业农村部的最新政策告知区内的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户,并持续送服务上门,龟鳖养殖产业从业者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罗冠杭说,在养殖户们焦急等待政策动向的时候,禅城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将上级文件精神,用短信的形式传达给包括他在内的水生野生养殖户,及时稳定了业界“军心”,大家都舒了一口气。近日,禅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带队,再一次来到罗冠杭的养殖场巡查,这样的持续贴心服务,大大缓解了养殖户们的紧张情绪,更坚定了众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记者了解到,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已经逐一电话通知,确认所有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单位都收到短信,并提醒他们疫情期间坚决不销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要求各水产经营户要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检疫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水产品持续健康供应。
同时,禅城区农业农村局还制作了《致全区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户的一封信》,通过上门传达、派发单张等形式,将上级的文件精神讲实讲透,及时敦促各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
“及时宣传最新政策,给养殖户吃定心丸,我们责无旁贷。”禅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精干力量,持续深入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户和经营单位宣讲,同时,组织对经营者进行培训,增强其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推动其复工复产。
“在做好宣传引导的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巡查力度,确保执法监督全覆盖。”该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禅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加大对区内市场和酒楼的巡查力度,除“菜蓝子”供应的养殖经济鱼类外,禁止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动物活体和加工制品交易。
截至目前,禅城区暂无发现水生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和非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情况。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区内全体水生野生动物的持证养殖户和经营户已经通知到位,对养殖场地做好消毒措施,完善防疫防控工作,严禁一切形式的水生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发生疫情必须及时上报,以实际行动彰显农村卫士本色。
3月10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的影响为不可抗力因素,按防控要求工地停工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防疫成本应列入工程造价。针对疫情可能引起的材料设备价格大幅上涨风险,发承包双方可视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承担及调整办法。
佛山市住建局表示,疫情对佛山在建工程及节后拟开工工程的合同工期履行、工程造价计价,造成了重大影响。此次通知所做规定,是为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
工期方面,该顺延工期计算可从2020年1月23日起,至本工程复工之日止(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要求之日,最迟不迟于疫情解除之日),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合理确定顺延的工期。
关于防疫期间的费用及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照管的必要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时,针对列入工程造价的防疫成本,费用支出应由发承包双方应共同确认。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就可能存在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的大幅上涨风险,明确了风险承担及调整办法。
其中,材料设备价格的风险,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原合同中未约定材料设备价格风险承担及调整办法或其约定显失公平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按情势变更原则,签订补充协议,合理确定材料设备价格风险承担及调整办法。
关于此次工程计价管理办法,你要知道这些:
(一)工期可协商顺延
该顺延工期计算可从2020年1月23日(广东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本工程复工之日止(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要求之日,最迟不迟于疫情解除之日),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合理确定顺延的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免除该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二)人工、材料涨价可调整承担办法
1、人工单价作为政策性调整的内容,上涨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应予以调整。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约定与此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情势变更原则,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2、材料设备价格的风险,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原合同中未约定材料设备价格风险承担及调整办法或其约定显失公平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按情势变更原则,签订补充协议,合理确定材料设备价格风险承担及调整办法。
3、拟招标或未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充分考虑人工、材料设备费用等可能上涨因素,合理约定人工、材料设备价格风险承担及调整办法,避免在合同履行阶段出现争议。
(三)政府应急工程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取为3.0
在疫情防控期间紧急建设的政府应急工程项目,如合同约定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计价的,其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取为3.0;在此期间采购的建筑材料设备及物资,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及时签证并按实计价。
根据佛山一环辅道改造施工计划,现阶段将对佛山一环南线辅路(西往东方向)环镇西收费站至S121路段的辅道进行改造施工。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需对上述路段实施封闭和交通管制。
具体时间及绕行指引如下:
一、封闭位置:佛山一环南线辅路(西往东方向)环镇西收费站至S121路段。
如下图所示:
二、封闭时间:2020年3月11日9时至2020年3月31日9时。
三、建议绕行线路:一环辅道→环镇西路→S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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