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 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贷款贴息
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对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
(三)“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
对2021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区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同时,请各区在6月30日前将各单位的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汇总表正式报我局。我局将统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后的结果将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二)各区要严格审核入库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针对项目重复申报、企业违规申报等易发、高发问题加强项目核查,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近五年内存在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申报财政资金的企业不予支持。同时,对已入库的项目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附件:
1.贷款贴息资金工作指引
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
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工作指引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刘健文;联系电话:83994252)
广东省昭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现就2022年-2024年办公用品、清洁用品、饭堂用品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2年-2024年办公用品、清洁用品、饭堂用品年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G2022(SZ)XZ0040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货期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1 |
2022年-2024年办公用品、清洁用品、饭堂用品年度采购项目 |
本项目总供货期限为3年(36个月),供货期满三年止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中标总额止。即供货期未到三年,但实际结算金额已达到中标总额的,则采购合同即刻终止;若供货期已到三年,而实际结算未达到中标总金额的,采购合同也即刻终止。 |
人民币907496.64元 |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的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内容。
四、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6月9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6月16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2年6月29 日 9 时00分至2022年6月29日 9 时30分止。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及非政府采购,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中标法。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57-83367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昭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7座508室
联系人:吕工
联系方式:0757-83135182
广东省昭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6月6日,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立足鼓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依照上位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和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实施举报奖励的条件、方式、标准和程序。
其中,规定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3项条件:
-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
-
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
-
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
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
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
-
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
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
-
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
-
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
其他举报方式。
《办法》结合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奖励实践,明确奖励实施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根据举报发挥作用程度、作出贡献大小,划定了4个等级的奖励标准。
-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一定作用、作出一定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以下奖励;
-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奖励;
-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大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奖励;
-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
关于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相关工作中,追究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的6种情形、追究举报人责任的4种情形和追究举报人所在单位责任的两种情形。其中明确规定,举报人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金,不得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不得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