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一环西拓路段两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一环西拓路段两侧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6-440607-04-01-920016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佛山市西南水都饮料基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资金。本项目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一环西拓路段两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三政数核[2022]9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下穿园区的一环西拓路段两侧,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段长度约1200米、宽50米和长度约651米、宽25米的河涌,范围内建有跨涌桥,公共卫生间等。本项目估算建安工程费约为8700万元,估算勘察设计费约为287.666万元。
2.2.1招标范围: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一环西拓路段两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含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3 勘察设计周期:4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量(含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7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
(1)勘察费的支付方式
A、签订合同后支付至暂定勘察费合同价的30%。
B、提交的工程勘察报告通过审查并提交合格的文件且办理完勘察费结算手续后按勘察费结算价结清。
C、承包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发票收取本项目的勘察费,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2)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A、签订合同后支付至暂定设计费合同价的30%。
B、设计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且经财政部门审定施工图预算后按程序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80%。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按设计费结算价结清余下款项。
D、承包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发票收取本项目的设计费,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注:联合体中标人可自行选择联合体任意一方作为收款及开票单位。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招标人、建设单位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建设单位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不能因此主张招标人、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因此主张解除合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4.2.1项和4.2.2项资质: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3.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3.3投标人须在参与投标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管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及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中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项目负责人:1人,须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 月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如不参与开标会的,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邮编:528100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757-876189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3
邮编:528100
联系人:谢先生、陈小姐
电话:0757-87793282
传真:0757-87793281
电子邮件:hzss8779328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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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园区建设) 已由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项目代码:2016-440604-72-03-013676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盈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园区建设)(3号楼、4号楼及地下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园区建设)(3号楼、4号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24230.47平方米,建筑高度约83.93米,包括3、 4号楼及地下室,其中3号楼、4号楼为办公、餐饮,地下室为地下车库, 以及配套的机房、厨房、非机动车停车区、人防区等。
2.3 工期: 547 日历天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案价)为:100048538.81(元),
本项目投标上限价格为:95046111.8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园区建设)(3号楼、4号楼及地下室)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并同时承担本工程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装饰、通风空调、电气、防雷、电梯、给排水、消防给水、防排烟、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人防、室外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评审委员会或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否则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上午8:30-9:30)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盈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29115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西二路10号国融大厦8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谢工、白工
电话: 0757-82905071
传真:0757-82905071
电子邮件:zhyjingying@126.com
1.招标条件
杨和镇和利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和经〔202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本项目杨和镇和利路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杨和镇和利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杨和镇和利路,路面建设约4426.7平方米,管网建设约932米。
2.3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336164.6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设计桩号为 K0+012~K0+306.758,设计路段长 294.758,新建道路宽度20m。本工程主要内容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具体详见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费转入招标代理指定二维码(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757-8880143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千彩街38号盈彩花园2座1层之3商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卢仙
电 话:15812948082
传 真:/
电子邮件:gdboh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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