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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起报名!2020年禅城公办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时间:2020-05-19     人气:1637     来源:禅城发布     作者:admin
概述:公办初中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普通借读生,根据志愿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禅城区2020年公办初中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一)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非禅城区户籍的符合借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初中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普通借读生,根据志愿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需积分入学的家长请根据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的指引,到居住地所在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详询。特别是不满足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的家长不要抱以侥幸心理,更应提前准备积分材料或回户籍地报名入学。

     招生程序

     报名

     本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禅城区招生办将禅城区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从学籍系统导入招生系统。家长于5月21日9:00-29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写,于5月28日-29日进行信息确认。

     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对口直升借读生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家长签名后交到毕业学校,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交到毕业学校验证审核,完成报名确认。

     普通借读生

     不需要到现就读小学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但必须在6月8日-7月3日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非本区就读符合禅城区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非禅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的,于5月21日-29日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网上报名48小时后可查阅网上报名信息比对情况。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在5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无须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5月31日到佛山市禅城区环湖小学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将由区教育局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确认。没有接到通知的家长请不要前往学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审核

     6月24日网上公布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政策性借读生审核结果,家长可登陆“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阅。

     未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普通借读生需及时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办理时间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录取

     户籍生

     以划分地段、就近入学为主,以对口直升、自主选校(摇珠)为辅安排户籍生学位。

     安排完地段学生和对口直升学生后还有剩余学位,进行户籍生“自主选校”工作。户籍生可选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初中作为自主选校志愿,参加自主选校录取。志愿人数大于初中剩余学位数时采取电脑摇珠方式录取,选校成功后到志愿初中注册就读,选校不成功的到原录取初中注册就读。自主选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企业人才子女

     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符合有关政策的企业人才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

     录取户籍生、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企业人才子女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公办初中剩余学位数,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普通借读生(申请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公布剩余学位数。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确定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获得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填报三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根据积分分值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新市民子女,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学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

     7月5日,公布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企业人才子女录取学校。

     7月17日,公布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学校。

     8月14日,公布普通借读生录取学校。

     学生注册

     7月18日-19日,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企业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注册。部分公办初中因要为中考准备考场的,可延迟至7月23日-24日为上述学生注册。8月15日,普通借读生注册。具体注册工作由录取学校组织完成,注册后招生工作结束。

     附:禅城区2020年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时间表

     禅城区户籍学生入学

     禅城区户籍新生,按照“以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少年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一)人户一致

     第一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二)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新生户口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新生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口已注销)。

     第三,新生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新生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新生。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其性质需为住宅类。

     非禅城区户籍学生入学

     政策性借读生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政策性借读生需按下表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附: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备注: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性借读,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指禅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4.“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是指以新生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5.时间计算方式:居住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时间从2020年5月29日起向前计算。(“连续5年”是计算方式为:2015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连续1年”是指: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2020年2月1日以后的社保和居住证、纳税有可能无法正常续期,因此如果在2020年2月1日-5月29日之间出现不连续情况,只要在2020年5月29日前已经续期并在有效期内,仍可视为连续;

     6.本市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报名截止日(2020年5月29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7.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普通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禅城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2020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6月8日-7月3日,申请办理积分入学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所在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符合入读公办初中的普通借读生,网上填报三所志愿学校,由招生部门根据志愿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申请学位。

     对口直升方案

     范围:南庄片区、张槎片区全部小学,祖庙片区、石湾片区部分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直升该片区初中,城北中学联盟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

     报名条件:学生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学校连续6年学籍的户籍生和借读生,继续按原对口直升政策规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符合原对口直升政策条件的户籍生和借读生升读初中时不需验核学生户籍、房产、居住、社保、计生等入学信息。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普通借读生无需办理积分入学申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下对口直升政策:学生必须是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学校学籍,户籍生可直接参与对口直升,借读生必须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才可直升对口初中。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程序:各对口直升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9日。网上报名时选择“对口直升”录取类型,家长务必保证所填报家庭信息及学籍信息准确无误,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经核对有关信息后,7月5日统一录取到对口初中。已选择参加对口直升的学生,将不再按其地段安排学位。

     初中于7月18日-19日按照录取名单安排学生注册。

     备注:不参加对口直升或不具备对口直升条件的学生按禅城区招生政策申请入读。

     附:佛山市禅城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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