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项目
预算金额(元):689000.00
最高限价(元):68900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Z0123FS01QY04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 |
1项 |
689000.00 |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需兼容现有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对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升级和无线电监测车设备改造装配,提高移动监测测向设施的稳定性、可靠性,发挥其在无线电管理工作技术支撑作用,防范佛山核心地区“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设置电台行为,确保无线电保障任务的顺利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6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6)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clfs_bm@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汇款账号: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9550 8802 1256 0000 201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
联系方式:0757-832833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3302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30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0757-83205203-309
按有关规定,现将 河涌治理--2023年杏坛镇入河排污口治理工程 项目拟发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 2023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位置: 杏坛镇
2、项目内容: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3、项目合同价: 729909.13元
4、发包单位: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杏坛监督管理所
5、项目类别: 施工 (施工、货物、服务)
6、承包单位: 广东长德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7、承包候选人报价情况:
排名 |
承包候选单位名称 |
报价(元) |
发包单位意见 |
一 |
广东长德工程有限公司 |
729909.13 |
拟定承包人 |
二 |
广东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37351.10 |
|
三 |
广东越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33616.32 |
项目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拟发包情况公示期 2023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向异议受理部门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项目合同签订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杏坛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27388129 联系人: 王绍基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财政办 邮政编码:528325
发包单位: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函〔2017〕150号)以及《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粤应急规〔2021〕4号)等规定,围绕2023年度乐从镇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具体任务,特编制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分级、提高效能”的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编制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镇应急管理系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结合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监督和保障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切实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处罚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中的“杀手锏”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核定纳入2022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数量共20人,分别为:办领导4人、执法一组4人、执法二组5人、执法三组4人、钢铁组3人。
办领导参加分管科室牵头开展的监督检查行动;执法一组、执法二组、执法三组和钢铁组按照本组室牵头监督检查事项安排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在开展具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选派执法人员时,可从办内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中统筹选派。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3年全年共365天、52周,有11个法定节假日。法定工作日=365-52周×2天/周-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0)×执法人员数量(20)=5000天。
其中:办领导1000天,执法一组1000天,执法二组1250天,执法三组1000天,钢铁组75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工作占用的工作日。
按照前三年相关业务工作量统计平均数,测算2023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693天。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及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占用的工作日。
按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测算2023年非执法工作日为2265天。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00)-其他执法工作日(2482)-非执法工作日(2243)=275天。
四、执法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规定,结合《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所属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计划在2023年组织开展4组重点检查项目(共5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具体如下:
(一)执法一组企业监督检查行动(10家)
重点区域:全镇
重点单位:佛山市构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时泰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任穗家具有限公司、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荣星分条平板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钢诚部件加工有限公司、佛山市瑞弘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湘雄家具厂、广东穗特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壹品优食品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领域:工贸行业
计划检查次数:1次
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二组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执法二组企业监督检查行动(15家)
重点区域:全镇
重点单位:佛山市鹏派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腾诚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棹美轩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帝海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雄丰家具厂、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舒雅纤棉制品厂、佛山市顺德区高美路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极豪喷涂五金厂、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木美家具厂、佛山市好进家具有限公司、佛山市绿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乐从分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杨滘喷涂厂、广东浪登服饰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闻来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广东好钢冷弯型材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领域:危化、工贸行业
计划检查次数:1次
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二组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执法二组企业监督检查行动(15家)
重点区域:全镇
重点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尚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汇金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鑫骏豪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钜洲钢铁加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鼎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凯景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紫南家具厂、佛山市津来钢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帝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飞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正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明鹏金属轧延实业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广东加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昆大钢管有限公司、广东钢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领域:有限空间、工贸行业
计划检查次数:1次
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三组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四)钢铁组企业监督检查行动(10家)
重点区域:全镇
重点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新常宝钢板加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利拓钢管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凯胜金属加工厂、佛山市顺德区升海平板分条有限公司、广东金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添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强平板剪切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业勤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顺德普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金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领域:工贸行业
计划检查次数:1次
行政执法机构:调查统计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五、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镇内区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特点,拟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下列单位开展一般检查。检查结束后,各监管科室如实填写《2023年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双随机”(重点)企业台账》(附件4)
(一)执法一组工贸企业企业监督检查行动
抽查数量:15
负责科室:执法一组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执法二组工贸企业企业监督检查行动
抽查数量:15家
负责科室:执法二组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执法三组工贸企业企业监督检查行动
抽查数量:15家
负责科室:监管一、二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四)钢铁组工贸企业企业监督检查行动
抽查数量:10家
负责科室:钢铁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1日前
六、组织实施
本计划涉及的现场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必须通过行政执法“两平台”或“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或“佛山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等来组织实施。
(一)现场监督检查
1.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依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认真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特殊生产工艺、重点生产场所、风险防控部位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现场检查方案》应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检查时间、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事项。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照《现场检查方案》和事前制定的检查表实施监督检查。要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定,利用现场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设备,通过文字、视听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要根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93号)和“谁执法、谁填报”的要求,在每次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及时续报。
3.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现场处理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实施监督检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相关信息。
4.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要适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等“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防止屡查屡犯和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5.完善现场检查档案。现场检查结束后,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应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完善现场检查资料,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档案应包括:《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行政强制、整改复查等相关法律文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和视听等相关材料。
(二)随机抽查
1.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组室应当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在实施对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在检查前应通过登录行政执法“两平台”或“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或“佛山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随机产生执法人员和执法检查对象,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
2.公开检查结果。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的,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应按照规定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检查对象的名称、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检查时间、内容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置措施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七、相关要求
(一)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要根据本机构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时段、重要敏感时期和季节特点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计划。要做好年度计划实施过程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确需对年度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严格执法,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要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难点和存在问题,突出对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查封扣押、停产停电停水等各类执法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要求,及时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对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纠正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安全风险防范排查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xls
2:2023年度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名单.xls
3:2023年顺德区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计划“双随机”抽查企业台账.xls
4:佛山市顺德区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xls
6: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_2023_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pdf
7:乐应急[2023]17号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pdf
佛山市顺德区顺德区乐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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