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骑这种电动两轮车必须持证!违者处罚→
再!次!提!醒!
不是所有的电动两轮车
都叫电动自行车🛵
你所骑的有可能是
电动(轻便)摩托车
它们大有不同
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
但电动(轻便)摩托车则要求驾驶人
必须具备相应的准驾车型
有车主因分不清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导致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
而面临处罚
普法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十九条: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规定: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那么,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又该如何正确使用呢?
速速学习起来!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区别
针对电动自行车
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相关法律法规早已在
质量、功率、车速等方面
做出了明确的界定
· 关于电动自行车 ·
根据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都属于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2.具有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 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 ·
根据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
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属于普通摩托车。
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如果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的摩托车,属于轻便摩托车。
这些规范、条件总结下来
就是下方这张对比图
1分钟快速区分出三种车型!
↓↓↓
认真比对各项参数后
我们还可以要求店家出示
车辆的出厂合格证
进一步确认自己要购买的
到底是电动自行车
还是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合格证各有不同,且会清楚载明车辆类型属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架号是15位,而电动(轻便)摩托车车架号为17位,与汽车、普通摩托车相同。
(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合格证)
(电动摩托车产品合格证)
除此之外
不同的车型对应有
不同的使用要求和规定
这些都可以成为小伙伴们
区分它们三者的标准~
不同车型要求和规定不同
01、驾驶资格不同
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电动轻便摩托车:持F证、E证、D证;
电动摩托车:持E证、D证。
02、购置保险不同
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可以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03、上牌和使用手续不同
电动自行车:上牌入户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材料。车辆安装非机动车车牌,不需要参加年检;
电动(轻便)摩托车:与汽车、普通摩托车一致,上牌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交强险和车船税。车辆安装机动车车牌,需要定期参加年检。
04、行驶路权不同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车道行驶。
05、载人规定不同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禁止载人超过1人;
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
总的来说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是不难区别的
各位小伙伴在购车时
一定要仔细分辨车辆
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
并保留好车辆凭证
尽快办理上牌手续
电动(轻便)摩托车
对驾驶资格和年检有要求
另外
不论骑行哪种电动两轮车
都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古城环村道侧排水渠工程项目以GC2023(GM04)XY00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古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21.76万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高明区更合镇古城环村道侧排水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95841.53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邀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年1月至 2023年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15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古城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28510502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 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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