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岭中学体育馆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狮岭中学体育馆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狮岭中学体育馆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4024),于2023年7月2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五条第3点 |
最高投标限价:¥25722077.41元。 |
最高投标限价:¥25739263.03元。 |
二、招标文件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722077.41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5739263.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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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393737.47元,暂列金额为/元,暂估价为234269.27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投标人拒绝接受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393737.47元,暂列金额为/元,暂估价为250035.89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投标人拒绝接受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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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 |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设置为23149869.67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设置为23165336.73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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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第42.4.2项 |
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 (D的取值为100)的(具体金额为:25722077.41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 (D的取值为100)的(具体金额为:25739263.03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2 |
附表四《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附表《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表》 |
三、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四、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GZZB文件)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五、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有变动,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附件 :1.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另册)
2. 电子招标文件(GZZB文件)(另册)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08月02日
附表:
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00分) |
项目指挥长 |
20 |
拟委派指挥长: 1)具有工程类正高级 (或以上) 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2)由投标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级别人员担任的,得10分;由投标人副总经理级别人员担任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20分,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扫描件,总经理或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级别人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网页截图,副总经理级别人员需提供投标人单位或上级管理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扫描件。 |
技术负责人 |
11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7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施工管理经验10年及以上的,得4分,具有10年以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 注:①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②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以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载明毕业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11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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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7 |
拟委派安全负责人: 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7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本项最高得7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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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7 |
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7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本项最高得7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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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7 |
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7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本项最高得7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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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18 |
拟委派其他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关键技术工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满足深化设计工作需求,保障项目质量及安全等要求: (1)拟投入其他人员包括给排水相关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人员得9分,本项最高得18分,同一类人员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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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答辩 |
30 |
项目指挥长或项目负责人就本工程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陈述: 1、对参与投标项目的了解情况; 2、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对工程质量、工程总工期的全面掌控,保证工程保质量保工期完工。 解答: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投标文件所提的相关问题。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答辩情况: 优: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优得20(不含)分-30(含)分。 良: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比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比较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准确。良得10(不含)分-20(含)分。 中:掌握项目情况认识基本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中得0(不含)分-10(含)分。 差:掌握项目情况认识一般、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一般、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一般;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一般清晰、内容准确一般。差得0分。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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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人员均不可兼任。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止前近一个月(即2023年06月或07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母公司,含分公司)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2、【项目管理班组答辩】:
①、答辩人员组成:
参加现场答辩的人员:项目指挥长或项目负责人等(不超过2人)。
②、答辩顺序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依次在1~N(“N”值为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成功的单位数量)号球中随机抽取一个球号,按球号从小到大的优先顺序代表相应投标人的现场答辩顺序。【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由招标代理单位代为抽取号球】
③、答辩人员的到场要求:根据答辩开始前确定的答辩顺序。投标人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列明所有参加答辩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拟任本项目的职务)。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单位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④、答辩开始时间: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具体通知时间以答辩开始前1小时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⑤、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
⑥、答辩时长控制:控制在10分钟内。
评委签名: 日期:
- 项目名称:站前街铁路片区(站西小区、西站小区、克山小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402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2日 0时0分~2023年8月15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9.8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拟承担本代建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除外),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任一种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如有】、如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进行执业登记的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3年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6. 投标人已按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代建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除外),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任一种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如有】、如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进行执业登记的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3年6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10时30分 - 2023年8月15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2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5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10时15分 - 2023年8月15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
- 项目编号:JG2023-403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2日 0时0分~2023年8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599.0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④、或同时具备以下②和③和④ 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隧道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③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特大桥梁)专业资质甲级;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④施工图审查: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隧道工程)]。 注:其他事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如为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或与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 的要求执行。),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项目负责人(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必须包含2023年1月-2023年6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对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人员如果社保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的,还须提供岗位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证明文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若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1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2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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