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E佛山国际机床展 向“新”而行 领跑未来
广东是中国制造业大省,佛山作为GDP过万亿的城市,以制造业立市,是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华机展将佛山作为全国机床连锁产业展重要城市布局之一,将于2023年5月10-13日在佛山潭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FME佛山国际机床展。
佛山工业体系健全,机器人、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是未来中国制造业发展的”明珠城市”。FME佛山国际机床展将以“华南新能源装备年度集结“为主题,聚焦新能源产业,深度挖掘华南市场资源,整合集群产业需求,致力于为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注入"加速度"。
名企汇聚:品牌共融 聚力前行
FME佛山国际机床展响应佛山乃至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对于制造业结构升级的要求,专注新能源智领新机遇,特设金属切削、金属成形、磨削工量具、机床附件及模具和智能工厂5大展区,集结500+智造品牌展商联袂打造华南地区的新能源装备大展!
品牌包括程泰、海天、捷程、盟机、华亚、大铁、瑞铁、蓝昊、宝科、钲捷、小钜人、台川、广数等众多行业极具影响力企业。展会展示面积超30,000平米,专业观众超30000人次。
向“新”而行:爆品新品 领跑未来
市场需求就是产业发展的风向标。近年来,国家重点行业领域、新能源产业等呈现出蓬勃发展趋势,高端装备包括高端数控系统的需求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FME佛山国际机床展向“新“而行,汇聚多款应用于新能源领域的爆品及新品,积极主动探索机床产业新的增长极。
谋远共赢:3大论坛 领航定向
制造业继自动化转型后,正在由数字化向智能化飞速变革。为助力新能源行业上下游制造产业加速变革,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与交流,本次FME现场将同期举行3场高峰会议论坛。会议论坛联合多位行业专家学者,汇聚工业互联网思维,聚焦现代智能制造设备,共同探讨新能源发展趋势下的智能制造升级方案。
➤ 面向人群
制造企业及高端产品的高管和技术带头人、高等院校的骨干教师和博士研究生、制造行业有学习和自我提升需求的人群。
➤ 核心议题【部分】
1、制造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数字化智能平台转型关键
3、协作机器人在机床领域的融合发展
4、模内状态传感器系统助力智能化注塑
➤ 面向人群
新能源汽车企业及高端产品的高管和技术带头人、制造装备供应商等、技术及服务提供商、自动化产线、单机加工设备、解决方案公司等企业。
➤ 核心议题【部分】
1、新能源汽车的设计与应用
2、3D打印在汽车行业的应用
3、氢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研究
4、新能源车电池与电机先进相变热控技术及应用
➤ 面向人群
能源装备企业、相关制造企业及高端产品的高管和技术带头人、机床功能部件供应商、制造行业有学习和自我提升需求的人群。
➤ 核心议题【部分】
1、能源装备智能设计解决方案
2、光伏便携式和户用储能应用
3、光伏组件的生产制造流程及工艺
4、新材料 新技术引领新能源领域快速进阶
福利豪礼:多重补贴 极致体验
展会主办方为了目标行业观众有更便捷更舒适的观展体验,以甄至服务之心,多维度放送采购观展福利,包括现场采购享2000~4999元超级福利、展前报名预约赠送观展午餐、观展免费泊车、赠送电子会刊等。
此外,展会现场特别设置微信抽奖活动,活动有趣,奖品丰富!
FME佛山国际机床展匠心兼程,下沉华南市场,锚定新能源产业,致力于打造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机床生态产业链的展会平台,希望通过展会平台开拓同行业、跨领域的合作机遇,开辟产业协同决胜未来的新路径。
#华南新能源装备年度集结#,FME佛山国际机床展只等你来!
1.招标条件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站中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2〕14号批准(备案)建设,出资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澎村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北侧,南起衔接货场,向北止于石澎大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站中路工程,包括建设1座跨线桥及桥下两侧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 48m,路线全长为 495m。其中包含跨线桥 1 座,跨线桥长度为211.36m,宽度25.5m,双向 6 车道布置,跨径布置为(27+35+27)+ 2×30+2×30m。跨线桥下两侧设置辅路,长度为 280m,双向 4 车道布置。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对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站中路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沿线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78,574,362.3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招标文件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2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 企业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邮 编: 528200
联系人:李宝欣
电 话:0757-8632380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联 系 人:黎俏彤
电话:0757-86700636、86700630
电子邮件:gdyouxinda@126.com
- 项目名称:花都区中轴线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3-234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 0时0分~2023年5月29日 11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5.6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咨询合同。咨询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应包含预算(概算或最高投标限价或工程量清单)编审、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和竣工结算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时间、投资额以咨询合同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3.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9日 11时30分 - 2023年5月29日 12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4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9日 11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29日 11时15分 - 2023年5月29日 11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4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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