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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4-05-22     人气:635     来源: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作者:
概述: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地块工业厂房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202-440604-04-01-828903)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地块工业厂房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202-440604-04-01-82890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地块工业厂房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佛开高速西侧、兴业路北侧,净用地面积24009平方米,包括3栋厂房和垃圾站、非机动车棚,总建筑面积约68471.81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37044.77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10164.87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21044.54平方米,4#垃圾站建筑面积210平方米,5#非机动车棚建筑面积7.63平方米;1#厂房和2#厂房高6层,3#厂房高7层,垃圾站、非机动车棚高均为1层。包括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等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即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防雷、消防(含消防给水、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等)、弱电、电气(含高低压线路、电房设备、发电机系统、室内电气等)、室外给排水、道路(园建)、绿化、海绵城市和电梯等。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450个日历天,保修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890,133.53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13.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11 月至2024年 4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5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13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13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员资格审核的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以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和张槎街道下朗村委会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传真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禅城区下朗大道2号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 系 人:陆小姐

联 系 人:钟工、苏工

电    话:0757-82206338

电    话:0757-82280298

传    真:   /   

传    真:0757-8333833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lxh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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