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迁出办理材料/佛山车辆报废年限
一、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所需资料:
1、填写《佛山市禅城区限摩区域内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私人车应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位车应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位银行账户正本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办理摩托车迁出补偿所需资料:
1、填写《佛山市禅城区限摩区域内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私人车应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位车应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银行账户正本及复印件)。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当年有效的该车通行费(年票)专用票据。
5、当年度的车船税完税凭证原件。
6、迁出车辆在异地办理入户手续后取得新核发的行驶证的复印件。
说明:
1、摩托车提前报废的日期以交车日期为准,补偿金、交通补贴、车船税自报废的当月份起计,年票自报废的次月份起计。
2、个人申请提前报废的,可提供银行帐号办理转帐。
3、需要退税退费的,提供当年有效期内的年票缴讫凭证和车船税完税凭证原件。
佛山车辆报废年限是多长时间?佛山车辆使用年限多久?佛山车辆报废有什么新标准?佛山为解答。
使用年限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报废年限非营运客车:九座以下(含)15年;九座以上10年
旅游客车:1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10年
20座以上出租车:8年
轻货、大货:10年
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8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8年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10年
大中型拖拉机:15年
三轮农用和单缸四轮农用:6年
多缸四轮农用:9年
正三轮摩托:7-9年
其它摩托:8-10年
右置方向盘、右改左车:10年
其它汽车:10年
报废新标准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1] ,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根据《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国将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船舶的标准将另行制定。
通知并称,将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车船应符合相应标准。
延伸阅读》》》
1、什么是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燃气汽车(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纯电动汽车(BEV)、液化石油气汽车、氢能源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油气混合、油电混合)太阳能汽车和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汽车等,其废气排放量比较低。
2、什么是节约能源乘用车?
节约能源乘用车应为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
相关阅读》》》
车船税减半征收 来看哪些车辆符合标准
我国将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想了解更多请进入【佛山车船税指南】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车船税征收、车船税缴纳的相关信息。
一、车船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2006年12月29日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于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
三、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为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分车辆和船舶两大类。
四、车船税的计税标准
车船税的计税标准:载客汽车、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标准;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自重每吨为计税标准;船舶以净吨位每吨为计税标准;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标准有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五、车船税的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腹地和船舶的具体使用税额。车辆的具体使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每年税额
备 注
载客汽车
每辆
60元至660元
包括电车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24元至120元
摩托车
每辆
36元至180元
船舶
按净吨位每吨
3元至6元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注: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及每年税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参照本表确定。
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计税单位:元/辆、年、元/吨(自重)、年
税目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备注
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
核定载客≥20人每辆
600
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
480
小型客车
核定载客≤9人每辆
420
微型客车
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1升每辆
240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96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
96
低速货车
96
专业作业车
96
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
96
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客货两用车
96
摩托车
每辆
96
船舶
净吨位≥10001吨每吨
6
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2001吨-10000吨每吨
5
净吨位201吨-2000吨每吨
4
净吨位≤200吨每吨
3
六、车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船税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船及其使用的计税标准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1、载客汽车、摩托车:
应纳税额=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应纳税额=车辆的自重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3、船舶
应纳税额=船舶的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七、车船税的税优惠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
3、捕捞、养殖渔船;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八、车船税的纳税申报及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征收。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辆,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一、实施时间
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简单来说,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免检2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但是,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需要上线检验。
二、适用车型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三、所需资料
1.《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5.需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四、办理程序
经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
五、办理地点
1.桂城海五路南海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堂
2.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
3.南安机动车检测站和大冲检测站
4.登陆“南海网上车管所”进行网上办理
符合办理免检手续车辆类型: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后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
备注:
根据公安部、质检总部相关免检内容规定,符合办理免检车辆是在2010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且一般新车入户6年内是每两年需要进行一次过线检测年审,现在就只需每两年带齐年审资料前往车管所签章和领取检验合格标志黏贴玻璃即可,即是免于上线检验。
有下列情形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
✦第一种,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
✦第二种,购车后长期未登记(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的不享受免检;
✦第三种,非营运轿车等车辆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例如一辆车的检验有效期截至2014年7月31日,车主人为拖延到9月1日以后的,该车不但不符合免检政策,反而因逾期未办理检验合格标志,将面临处罚,广大车主要避免侥幸心理。
需要特别注意事项:
1、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免检车辆申请检验标志时,车主须按要求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六条,处200元罚款。
2、对属于免上线检测的车辆,达到检验有效期时,仍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粘贴检验标志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处100元罚款,记1分。过期后补办年审,只要没有违章状态,均可正常按照普通一般6年内免检车辆手续所需资料办理。
3、请注意定期保养维护车辆,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保障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安全性能直接影响行车安全。
4、车辆年审可以在到期前90日内完成,亦可在年审有效期当月整月内完成。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请提供办理当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请提供办理时当年的。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