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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顺德领贤公馆人才房申请材料/佛山退房的限制条件

时间:2020-09-25     人气:2360     来源:     作者:
概述: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登录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rencaianju.cn/)按要求填写《佛山市顺德区2018年第一批次人才专卖房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并打印签字,将......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登录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rencaianju.cn/)按要求填写《佛山市顺德区2018年第一批次人才专卖房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并打印签字,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并上传,纸质材料同步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所证明的相关事实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

  1. 网上填写的材料

  申请人仔细阅读填表须知,严格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打印表格并签名、按指模。

  (1)《佛山市顺德区2018年第一批次人才专卖房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6-1);

  (2)《个人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2);

  (3)《同意遵守<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承诺书》(详见附件6-3);

  (4)《同意弃购处理承诺书》(详见附件6-4);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6-5);

  (6)《同意核查住房情况承诺书》(详见附件6-6)。

  2.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①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军官证、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等;

  ②港澳台、外籍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个人资料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申请人的婚姻证明,已婚人士提供本人结婚证(复印件),单身人士提供有关证明(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未婚及丧偶人士签署单身承诺函并提供原件,详见附件6-7);

  (3)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表彰奖励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的德才卡(复印件),或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高层次人才的有效公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人与所在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入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必须包含签约主体双方全称页、合同有效期页及签字页复印件);

  (6)申请人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持身份证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打印地点见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fsxzfw.gov.cn/#-全市各级行政服务网点页面);

  (7)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持身份证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打印地点见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fsxzfw.gov.cn/#-全市各级行政服务网点页面)。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人在以上所有材料签字并按指模确认,复印件需在文件空白处手写“本人确认此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 信息变更

  若申请人婚姻、住房等个人信息于2018年3月26日后至现场选房之前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佛山市顺德区的限购政策、人才专卖房政策及本通告内容,申请人应当在现场选房前将变更信息报至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核实后取消该申请人本批次申请资格;

  现场选房之日起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在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变更信息报至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经核实后取消本批次申请资格并按《同意弃购处理承诺书》处理。

  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单位内部公示证明材料;

  3. 申请人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7-1,原件并提交电子表格);

  4. 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7-2,原件);

  5. 申请人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在文件空白处手写“本单位确认此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

  》》附件详情

 



  一、是否符合退房条件

  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协商不成再诉讼

  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如业主发现墙体出现裂缝,可提出与开发商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不会对房屋主体结构构成影响,并可以修复,法院将不予支持业主退房请求。但若鉴定后发现裂缝无法修复,法院则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请求,同时会判鉴定费和业主的装修费由开发商支付。

  三、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除房屋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须赔付业主前期支出的费用。在索要违约金方面,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此外,开发商还应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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