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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房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及相关信息/佛山住房二次限购

时间:2020-09-28     人气:11470     来源:     作者:
概述:  办理条件  1、抵押的房地产没有产权限制;  2、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  4、提交资料准确、有效。  办理流程  中心收文并审核:收文——审批——核准——缮证——收费——发证  镇街收文、中心......

  办理条件

  1、抵押的房地产没有产权限制;

  2、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共有的房屋需共有人共同申请;

  4、提交资料准确、有效。

  办理流程

  中心收文并审核:收文——审批——核准——缮证——收费——发证

  镇街收文、中心审核:镇街收文——镇内部收发文(发)——中心收发文(收)——中心审批——中心核准——中心缮证部打证——中心收发文(发)——镇街收发文(收)——镇街收费——镇街发证

  办理材料

  1.《佛山市XX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2.抵押双方及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各1份)

  3.《房地产权证》

  4.房地产抵押合同

  注:涉外房地产抵押,其合同须经公证,这里所说的涉外房地产抵押特指抵押当事人中存在外国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台湾省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情况

  5.主债权合同

  收费标准

  土地使用权抵押服务费:80元/宗

  办理地点

  佛山市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在限购区域执行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我市非限购区域仍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2016年10月8日起,对上述限购区域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如下调整:

  差别化住房信贷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限购区域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合计11镇街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佛山部分城区新建住房限购两套住房者将停贷

  佛山新建商品住房限购

  2016佛山限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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