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车辆免检申领检验标志办理地址/佛山车辆年检费用
佛山市禅城区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地点
序号
业务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窗口
1
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一号
82962829
叫号
2
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内的车管所业务大厅
清峰路60号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内
82962829
叫号
3
瑞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扶西批发水果市场
82809603
叫号
4
禅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吉利村杏吉路社边大巷段
18927281861
叫号
5
南庄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办事处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1座2楼
83316165
叫号
6
澜石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办事处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兰苑楼1楼,即交警二中队楼下
82521021
叫号
佛山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年审检测收费标准:大型汽车160元/辆、小型汽车140元/辆、摩托车85元/辆。车辆类型的划分按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各细分项目收费标准:
》》》汽车安全技术年审检测收费标准表
》》》摩托车安全技术年审检测收费标准表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流程1、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
2、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资料;
3、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4、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办理窗口及地点
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办理时限及费用1、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无收费
机动车报废年限
车型
报废年限
可否延缓
最好可延
强制报废年限
依据
非营运客车
九座以下(含)
15
可
不限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九座以上
10
可
10
20年
旅游客车
10
可
10
2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
10
可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
轻货、大货车
10
可
5
15年
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
8
否
8年
20座以上出租车
8
可
4
12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
8
可
4
12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
10
可
适当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全挂车
10
可
5
15年
半挂车
10
可
5
15年
牵引车
10
可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三轮农用
6
可
3
9年
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
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
四轮农用
9
可
3
12年
正三轮摩托
7-9
可
3
10-12年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第33号)
其他摩托
8-10
可
3
11-13年
其他汽车
10
可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序号
业务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窗口
1
南海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本部大堂
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二楼
86265910
发证窗(29号窗)
2
南海区里水查验办证大厅
南海区里水镇大冲乡大冲路口
85680099
24号窗
3
南海区桂城南安检测中心办证大厅
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
86301820
机动车变更登记窗
4
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
86282461
8号窗口
5
南海区狮山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行政大楼1楼
86681306
44号窗
6
南海区九江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九江镇江滨新区8号
86509697
受理窗
7
南海区盐步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
85726136
车管业务窗
8
南海区黄岐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大沥镇黄岐鄱阳路138号
81000610
车管窗
9
南海区罗村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罗村街道府前路3号
81262180
车管所业务窗口
10
南海区官窑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85887260
4号窗
11
南海区丹灶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
85408379
车管窗口
12
南海区里水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
85689309
13窗口
13
南海区西樵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镇政府旁
86855897
54号窗
14
南海区桂城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
86715468
1厅11号窗
15
南海区松岗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田心湾松岗广场
85226018
19号窗
16
南海区大沥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6号
85570033
46号窗
1、车辆年审过期出事故将不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
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辆也同样拒绝赔付。
2、车辆不年检会被扣车并罚款
将暂扣机动车,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如果车辆逾期未年检,过了两个周期后将被“锁定”,连续三个周期未检则会被强制注销。
【其他】
1、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6年免检到期需重审上路
车辆免上线检验
6年免检车辆年检办理
佛山6年免检车辆年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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