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广东中高风险地区,暂停销售这些药品!广东中高风险地区,暂停销售这些药品!
详细内容

广东中高风险地区,暂停销售这些药品!广东中高风险地区,暂停销售这些药品!

时间:2021-06-06     人气:1595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落实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哨点”预警作用,提高监测的敏感性、靶向性,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全省中高风险地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落实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哨点”预警作用,提高监测的敏感性、靶向性,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对《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要求顾客进店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如发现顾客健康码“黄码”的,不准入店购药,并指引到医疗机构就诊。药品零售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内明显位置张贴相关要求和警示标语,将上述措施向公众公示。


二、全省中高风险地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


三、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从即日起,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目录》药品,直至该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市局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属地监管责任,迅速将上述要求通知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遵照执行,落实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风险企业检查频次和力度。各地市局要成立督查组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