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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沿岸越秀、荔湾段重要节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10-29     人气:1099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作者:
概述:珠江沿岸越秀、荔湾段重要节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珠江沿岸越秀、荔湾段重要节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PMZB2022-013-1


项目名称:珠江沿岸越秀、荔湾段重要节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672,774.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江沿岸越秀、荔湾段重要节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72,774.8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江沿岸越秀、荔湾段重要节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若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投标,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的要求,明确该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含)-45%(含)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份额,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按上述要求进行分包的,不代表解除中标人在本项目下的任何义务。中标人对其分包商或其聘用的人员的任何行为承担全部的责任。(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未按格式要求填报或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江沿岸越秀、荔湾段重要节点景观照明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至 2022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16楼第一开标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16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海城街2号


联系方式:020-84022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16楼


联系方式:020-83292786、83292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薛工


电  话:020-83292786、832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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