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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同一套房屋能再次提取公积金吗?

时间:2022-10-27     人气:7532     来源:佛山公积金     作者:
概述:1、申请人曾以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已办理了房屋的首次提取;2、产权没有发生变更;......

相信大家都知道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吧


那大家知道同一套房屋


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吗?


不知道的赶紧了解一下


↓↓↓


受理范围


1、申请人曾以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已办理了房屋的首次提取;


2、产权没有发生变更;


3、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


4、以同一套房屋办理提取;


5、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3、提取间隔:按偿还贷款本息不少于半年或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划账。


4、成功办理后,对应上次划账时间到达提取间隔后才能进行划账,三年内的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


5、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通过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办理程序


(一)线上办理


1、管理中心网站


具体流程:登录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点击“提取划账续期”栏目进行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提取划账续期”栏目进行申报。


(二)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说明


1、2021年3月15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后,办理提取划账续期时,须按界面指引操作录入房屋信息,对正在进行提取的房屋进行信息维护,补充房屋信息,例如录入不动产权证号或购房合同编号等(另外提醒,在录入不动产权证号时,请根据产权证上的不动产权证号选择对应的样式,准确录入*号部分,再按照不动产证上登记的信息精准录入房屋坐落和产权人证件号码)。


2、需变更原划账账号的,可选择需变更的协议点击“续约/修改”,从而变更划账账号。


3、无需上传任何影像资料,请职工在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可正常使用,以免因划账账号无法正常接收资金导致划账失败的情况。


4.如申请人曾以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已办理了房屋的首次提取后,提取房屋的产权、房屋贷款情况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申报房屋信息维护,操作途径如下:


①登录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房屋信息维护”栏目。

②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房屋信息维护”栏目申报。


(二)提取额度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在异地已提取的额度,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为准);


2、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三)提取划账周期


默认选择三年一周期,即在三年内,按不少于半年或不少于一年的规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的余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也可以选择单次提取,则每次需持资料到业务窗口申报,在可提取额度内,按职工申报的提取额划账。


(四)其他提醒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具体格式模板可参考《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下载途径:登录管理中心网站——表格下载——住房公积金——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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