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问诊、足不出户取药,佛山加快推进互联网诊疗
开设网上发热门诊、心理健康服务小程序,提供网上复诊、线下送药服务……24日,记者从佛山市卫生健康局获悉,佛山市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应用,及时推出多项线上医疗健康服务,满足市民求医问药需求的同时,在特殊时期尽可能保护医患双方免受感染。
目前,全市10家互联网医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了网上发热门诊、网上咨询、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群众可与医生实时在线互动咨询。据统计,佛山市互联网医院日均诊疗(咨询)量达650人次,累计接诊、接询1.4万人次。
其中,各互联网医院均开通了新冠肺炎在线免费咨询服务,调集急诊内科、重症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等专科一线骨干医师,组建高水平的咨询服务团队,免费向群众提供诊疗、咨询等。市民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可先线上问诊,根据医生的专业建议,再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以消除不必要的恐慌,也降低了线下就医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
需要定期到医院复诊开药的患者利用线上复诊可减少跑腿,甚至实现“足不出户”取药。医生通过核查患者的既往病历和用药等情况,便可对患者进行在线的用药指导和健康管理,并结合病情进行线上续方,患者可自行取药。而市中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还提供药品配送到家服务。
此外,佛山市卫生健康局还打造了佛山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布平台、佛山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两个小程序。前者即时整合疫情动态消息,市民可查询所属小区及全国疫情等信息;后者则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坐镇,患者可进行心理健康状态自查自测,还可一键链接医生,享受有针对性的在线心理疏导。
2月24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上销售和购买口罩等防护产品监管提示及消费警示。该局提醒,朋友圈等售卖医用口罩须取得相关资质。消费者如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到涉嫌假冒伪劣的疫情防护产品,或发现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销售劣质口罩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微信群、朋友圈出现高价销售医用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的现象,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趁机进入市场。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还需要取得《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一旦查处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未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销售二类医疗器械且逾期没有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的医用口罩的,没收违法产品,并处2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微商:朋友圈售卖医用口罩须取得资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应当在网站或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同时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
消费者:发现售卖假冒伪劣口罩可打12345举报
此外,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QQ等社交平台购买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确需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的,应认真查阅和了解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建议广大市民通过预约摇号的方式在指定药店购买口罩。
消费者如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到涉嫌假冒伪劣的疫情防护产品或发现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或使用微信小程序“12315”,向被投诉举报人实际经营地或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2月2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08例,新增死亡病例71例(湖北68例,山东2例,广东1例),新增疑似病例530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58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5758人,重症病例减少789例。
截至2月2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47672例(其中重症病例912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7323例,累计死亡病例266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7658例,现有疑似病例2824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41742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87902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499例(武汉464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116例(武汉1391例),新增死亡病例68例(武汉56例),现有确诊病例43369例(武汉34691例),其中重症病例8675例(武汉764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8854例(武汉10337例),累计死亡病例2563例(武汉2043例),累计确诊病例64786例(武汉47071例)。新增疑似病例373例(武汉282例),现有疑似病例2292例(武汉1529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21例:香港特别行政区81例(出院19例,死亡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出院6例),台湾地区30例(出院5例,死亡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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