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2022年-2023年)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2022年-2023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SD)WZ0095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2022年-2023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改为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检验外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检验外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备从事医学检验、检测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31日 至 2022年06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39号
联系方式:0757-23881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020-37861051/3786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东淘、刘志丰
电 话:020-37861051/37860563
1.招标条件
丹灶镇塱心电排站重建工程-电机设备部分(二次招标)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0】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丹灶镇塱心电排站重建工程-电机设备部分(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太源西大道 33 号(塱心大桥附近)。
2.2 项目建设规模:重建水闸电排站一座,电排站设计流量为16.00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840千瓦;水闸设计净宽5.00米;底板面高程-1.00米;配套内河涌整治约444米,重建桥涵4座。工程规模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3级,次要建筑物4级,临时建筑物5级。电机设备造价为849557.52元。
2.3 计划工期:设备及备品备件一次到货,中标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设计、生产、集成、调试等进度计划并在合同签署后 30 天内提交招标人,合同工期为90天,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的正式通知为准,交货时间为发出发货通知之日起5天内。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本次招标范围为4台YL400-12(TH)型 210kW 立式三相异步电动机及配件,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保险、工厂测试、第三方检测(含试验费)、包装、发运、运输、仓储及看管、装卸、进口设备的报关等相应费用;设计联络及技术交底费用;调试、试运行的费用;提供紧固件以及与安装、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须的附件;提供备品备件、辅材;提交图纸、安装维修手册、安全须知和其他书面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对运行人进行培训;完成设计联络;接受招标人代表参加工厂监造、产品中间组装的监督和验收,工厂验收等,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厂家设计的机组安装图要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后,方能开始进行加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849557.52元,招标人确定的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为¥849557.5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验收质量 合格 等级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设计制造标准、材料标准、制造及验收试验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为电机设备设计制造的生产厂家(不接受设备代理商的投标报名);
4.2.2售后服务机构要求:投标人在广东省内须具备相关专业维护点、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合作机构,并提供其证明材料;
4.2.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0】15号)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05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提交 1.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保单)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2 年 06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22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2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上海村东平路北侧
瀚天科技城B区产业区3号楼14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高洁 电 话:0757-86086281
招标代理: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房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彭鹏程
电 话:0757-81011663 传 真:0757-81011663
电子邮件:gdld81011663@163.com
1.招标条件
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老旧小区(康乐新邨、杏福苑)改造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老旧小区(康乐新邨、杏福苑)改造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对杏福苑与康乐新邨进行改造,主要含有外立面改造、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面画线、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各节点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4480864.9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内容包括: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老旧小区(康乐新邨、杏福苑)改造项目,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其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均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1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1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收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镇政府三楼
邮 编:528325
联 系 人:欧工
电 话:0757-2738802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757-22317106
电子邮件:1022328205@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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