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全区上下联动开展自建房“安全体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区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根据《三水区自建房建筑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三水区各镇街积极开展自建房建筑安全督导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01
5月24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红带队到西南街道办开展自建房建筑安全督导检查。区住建水利局局长何仕谦,西南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仲辉,人大工委主任韩志勇,党工委委员范志鹏参与检查。督导组先到西南街道办事处开展座谈,会上,何仕谦局长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简要介绍了自建房隐患排查的相关工作要求。随后,西南街道办汇报了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会后,督导组一行到魁岗村、新溪村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年代较长、失修失养严重房屋等。
督导组强调
高度重视自建房建筑安全问题,加大力度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尽快摸清辖区内自建房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每栋房屋排查登记,做到“一屋一档”,做到排查全面覆盖,不放过任何隐患,对所有隐患实行零容忍。
02
5月25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家文带队到白坭镇开展自建房建筑安全督导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永豪参加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听取白坭镇关于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工作台账,实地抽查了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落实情况。针对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督导工作意见。
督导组强调
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全、精、快”,加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规范排查工作,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备忘。
03
5月26日,区政协副主席邓沃明率督导组到大塘镇督导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政协常委禤显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朱直群,大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锦铭和镇党委委员胡忠录参与督导。
督导组一行先来到佛山市三水区第三中学、大塘镇旧卫生院进行现场督导,现场核查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场所是否存在自建房违法改建、违规经营等情况,详细询问房屋安全鉴定、危房处置、人员临时安置等情况。
督导组强调
一是要提高站位,提高认识。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全力推进农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要精准施策,责任到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整治,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连日来
全区上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
全力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做到安全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防
做到检查监督不松懈、不放松
保障全区市民平安
截止至5月25日,三水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截至目前,累计共出动14836人次(含社区、村居工作人员),检查了51472栋各类房屋建筑(含已建成、在建中)。排查隐患问题1089个、出具告知书803份,已落实整改803个。
西南街道
5月24日,西南街道党工委书记曾法强主持召开西南街道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快我街道自建房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自三水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西南街道成立了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村居为网格,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自建房,其中新溪村自建房较多,大部分都是年代较远的老房子,其中不少已经闲置,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已分别采取人员撤离、鉴定加固、警示围蔽等措施。
截至5月24日,西南街道共出动1916人次,排查了9957栋自建房(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046栋),发现存在隐患的建筑84栋(含自建房、学校、市场、医院),现已全面完成整治(视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了人员撤离、鉴定加固、警示围蔽等措施),其中51户已撤离人员,12户已停用,5户已拆除,16户已开展安全鉴定并加固。
云东海街道
5月以来,云东海街道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再次部署,由分管领导带队、各直联团队联合村(居)立即行动,以村(居)为单位深入排查整治辖区内自建房建筑安全。5月份以来,云东海累计排查辖区自建房9115间,其中存在风险房屋35间,已初步进行整改。
在伏户村委会流溪村,两座闲置废旧自建房正在拆除。两座闲置废旧自建房上长满藤类植物,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督导组要求立即整改落实,总面积约200平方米。
白坭镇
为加强危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白坭镇动真碰硬,不漏一户,守牢自建房安全底线。近日,在白坭镇南端的解放沙三村,13处猪圈牛栏、村内旧饭堂、猪圈牛栏和仓库等危旧房已经悉数拆除,并将在原地建设党群活动中心、停车场和休闲健身场地等场所。
日前,在白坭镇周村片区拆除危旧房6间,乱搭乱建以及违规建筑10处,清理房前屋后村前村后乱堆乱放以及卫生死角300多处。
大塘镇
5月21-26日,大塘镇党委书记叶信标,镇长李锦铭通过召开党委会、班子会、重点工作会议、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部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大塘镇的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难点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会上强调要紧盯目标抓好落实,按照“一房一策”原则,进行督促整改、监督指导,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党政同责,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调度,强化部门联动,以最大力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大塘镇镇村联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强化违建查处工作力度,并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入户、大喇叭宣传等方式全力督促开展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
动真碰硬!依法拆除!
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维护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的公告来了!其中,高明区招聘社工32名!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民发〔2021〕87号)精神,决定组织2022年公开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省2022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14800名,其中佛山市招聘社工351名、高明区招聘社工32名。
02、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其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当地“双百工程”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
03、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本科学历人员。其中: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具有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于2022年5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3)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5月26日至200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近两年内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2021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4、报考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6:00期间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入“2022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附件《报考指南》。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6:00,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二)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2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05、考 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范围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民生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常识、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定于2022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广东省民政厅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发布本考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及面试具体安排。
2.资格审核。面试前,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组织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补全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在本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日常工作相关内容。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另行组织面试。
06、体 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发布公告。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项目和标准实施,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合格人员方可予以录用。
07、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发布本考区录用人员名单及报到工作安排,并组织录用人员报到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8、递 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可从本岗位已完成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递补工作一般于本地市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09、调 剂
递补工作结束后,仍存在招聘岗位空缺的,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牵头组织调剂工作。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为未入围体检但已完成面试的人员。考生选择调剂的岗位,限于考生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的全部空缺岗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参加调剂。对报名参加同岗位调剂的考生,根据该岗位空缺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调剂体检人选。对调剂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首次调剂工作一般于本地市递补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总成绩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可牵头组织不超过2次调剂,调剂工作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101、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发布。广东省民政厅及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11、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广东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12、咨询方式
招聘工作相关咨询电话:
区民政局:0757-88886015
省民政厅:020—85950731、85950735
监督和投诉邮箱:mzt_chenwj@gd.gov.cn
咨询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022年均安镇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啦!
速来关注!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53 号)、《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 号)和《均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均安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均党政办发【2022】2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均安镇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均安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均安镇小学应届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三)均安镇小学应届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均安镇外小学应届毕业并符合均安镇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二、招生名额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文件规定,初中班额为50人/班,全镇招生32个班,共1600人。其中:
建安中学招15个班,招生750人;
文田中学招17个班,招生850人。
三、招生区域
建安中学:招收东学区四所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仓门小学、新华小学、天连小学、南沙小学。
文田中学:招收西学区四所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中心小学、富教小学、顺峰小学、星槎小学。
在镇外小学应届毕业的均安镇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到所属招生区域初中学校报读。
四、报名办法
(一)在均安镇内就读的具有均安镇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现就读学校指引进行提交材料报名,由学校统一进行材料审核、公示,然后交到学区对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材料复审。
(二)在均安镇外小学就读的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各类教育优待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到所属招生区域初中学校报读。
具体办理流程:索取报名表→准备材料→报名→录取→公示→注册。
1.索取报名表
2022 年 5 月 28 日至 5 月 30 日,在所属招生区域的初中学校领取报名表。
2.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每一张复印件均需由家长签名并确认与原件一致)
(1)《2022 年均安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 1)。
(2)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父母页,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的学籍卡(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5)《2022 年均安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政策性借读生审核表》(附件 2)及《2022 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 3)对应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各类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区高企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使用粤苗 APP 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顺卫医函〔2021〕34 号)要求,学校凡新招生的学生,均需家长提供申请入学的学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操作指引见附件 4,本项材料在正式入学时再交给学校)。
3.准备报名材料
根据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进行准备,其中政策性借读生按《2022 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 3)相应的项目到相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材料,办理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6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内。
其中,申报“缴纳社保类”(双五类)的家长无需到有关部门开具证明(可个人上网打印的证明),网上打印详细操作见《个人参保证明网上打印方法》(附件5)。
4.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9日上午8:00—11:00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属招生区域的初中学校报名。
(三)已在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初中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所属户籍区域公办学校学位;逾期报名的均安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学位。
五、材料审核
2022年6月14日前,招生学校联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名材料。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顺序
公办初中一年级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第一批次为均安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第二批次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均安镇小学应届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3.第三批次为均安镇小学应届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均安镇外小学应届毕业并符合均安镇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若报读人数超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学位。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1.2022年6月15日下午2:00 时,在招生学校门口张榜公示具有均安镇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拟录取名单。
2.2022年6月19日下午2:00时,在招生学校门口张榜公示均安镇外小学应届毕业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均安镇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拟录取名单。
(三)注册
1.2022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时,被录取的具有均安镇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录取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2.2022年6月22日上午 8:30—11:30 时,被录取的均安镇外小学应届毕业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均安镇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按照录取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七、招生信息查阅处
招生文件在“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平台、均
安镇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shunde.gov.cn/jun-an)、各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各村(社区)公告栏等均可查阅。
八、咨询方式
建安中学——电话:25338306,地址:均榄路98号
文田中学——电话:29263138,地址:文俊路1号
均安镇教育办公室——电话:25510663,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报名和资料审核, 电话:25388096;负责审核出生医学证明,电话:25388230,地址:永安路 2 号公共服务办公室
均安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出具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电话:25386961,地址:永安路 8 号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一楼积分入学受理前台
均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报名资格和资料审核,电话:25518319、25386845,地址:永安路 8 号镇政府办公楼六楼
区公安局均安镇派出所——负责户籍资料审核,电话:25518377,地址: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
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出具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电话:25575005,地址:畅兴产业基地均益路89号
顺德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均安办事处——负责社保缴纳审核,电话:22838180,地址:建安路6号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25518056。
九、附加说明
(一)根据全国学籍管理制度,已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得重新报读。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受理入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办法,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四)以上有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以上级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本方案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均安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2022年均安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政策性借读生审核表.doc
附件3.2022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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