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持续推进涉砂企业扬尘专项整治
为巩固前期涉砂企业扬尘防治整治工作成效,6月1日,荷城街道办副主任罗超带队,联同生态环境荷城监管所、综合执法办、自然资源荷城管理所等办所对富湾、西安片区两家涉砂企业开展扬尘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结合企业的现场生产经营现状,就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用地审批等,依法对企业开展检查,并向企业指出存在问题。罗超强调,企业必须严格对照扬尘防治的各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同时,街道各有关办所要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涉砂企业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并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破除砂石场无序经营乱象。
荷城街道自今年全面开展涉砂企业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以来,已对存在问题涉砂企业出具整改通知书14份,关停违法经营涉砂企业7家。下阶段,荷城街道将持续推进辖区涉砂企业行业整治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整治工作件件有落实,切实规范涉砂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注意啦
2021年度佛山市中小学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最早将于2022年6月2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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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范围
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范围为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电化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且聘用在中级教师岗位的人员(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职业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
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申报评审。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时,岗位核定、岗位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不作刚性要求,其他申报评审程序、环节、具体要求等均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公办学校(机构)非在编教师参照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要求执行。
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已出台临聘教师相关管理办法的,按照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流程及要求
1、“在职在岗”和“评聘结合”
申报人要按照“在职在岗”和“评聘结合”要求,申报相应的系列和专业,公务员、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教师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目前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含借调到各级行政机关或部门及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申报。其他要求及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
2、做好核准岗位数量工作
各区、学校(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发〔2020〕4号)的规定,核定学校可用于竞争推荐和职称申报的空缺岗位数。市属学校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区所辖学校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同级组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核定空缺岗位数的学校(单位),申报评审时应提交佛山市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核准等表格及相关材料。《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7号)不再执行。
3、继续教育条件
教师“继续教育条件”是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教师应如实填报近5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申报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5、教师资格条件
申报者须具备与申报学段教师职称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关于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费每人58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
报送电子材料
及纸质材料的方式及时间
按省要求,遵照“原渠道报送,原渠道返回”的原则执行。
区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所辖学校教师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申报材料(下同)报送至各镇(街)、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属学校及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业务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禅城区教育局。
电子申报材料
职称系统电子申报材料,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申报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并按照文件要求整理好报送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6日(各区报送时间安排:禅城区7月16日上午,南海区7月14日上午,顺德区7月14日下午,高明区7月15日上午,三水区7月15日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纪律要求
1、落实申报人员诚信机制
须客观、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凡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落实申报单位规范公示制度
申报者所在单位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将拟上送的申报者所有完整申报材料以及佐证材料纸质版统一放置在本单位醒目的地方(例如:单位会议室、休息室等)并同时将完整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在校内办公网进行规范公示,公示情况需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名及单位审核盖章。学校人事政工人员不得随意填写公示时间,坚决杜绝学校所填写的公示时间与实际公示时间不相符的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未经规范公示过的一切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均不得上报,否则按照无效申报材料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责任。学校(单位)的公示情况汇报表格由各区教育局按照申报顺序汇总并单列统一报送;区教育局须按照区申报顺序(区教育局编号顺序)进行排序整理后报送;每一个申报者的公示情况表,须用铅笔在公示表右上角标注区编号、顺序号并单列报送。
3、落实申报材料审查制度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相关领导责任制及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责任,客观准确规范地审查材料,严格把好审查关,按时按质按要求整理和报送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
各学校,镇(街)、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好材料受理与审查关,建立流水台账,安排专人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跟进落实,并按照“谁受理,谁签名;谁审查,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抓落实。建立完善教师失信惩戒机制,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从撤销职称之日起3年。严格落实审核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所在单位及相关人员评优评先资格。
其他要求
● 各学校、镇(街)、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职称评审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职称评审工作人员以及申报人员的身体健康。
● 我市派往市外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的工作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可累计为其申报评聘职称(职务)的任职经历,符合申报条件的支教教师,无需参加学校(单位)内岗位竞争,由学校(单位)开展考核推荐后,直接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参加评审。
● 申报参加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学校竞争推荐环节当中,满意率超过2/3以上人员才能推荐上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6月3日起,我市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准考证可自行打印。考生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打印、查询和下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
一、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pg.eeagd.edu.cn/ks)打印准考证。
二、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证书打印”栏目,选择“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获取准考证下载链接。
三、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并下载“粤省事”APP,进入首页,下滑选择“部门专区—教育服务专区”,再点击“高考”板块,选择“高考准考证查询及下载”,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看准考证或将其发送至考生指定邮箱进行存档打印。
四、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证书打印”栏目,选择“高考准考证打印”,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获取准考证下载链接。
特别提醒:
1.考生须注册“粤康码”,参加考试时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6月7日开考第一科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准考证需带入考场,考生不可在准考证上(含正面、背面)写字或做标记,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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