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好处/佛山市预防接种证办理与补办流程
本省户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优待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有关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奖励政策
(1)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5%(按工资100%发给的除外)。
(2)2002年9月1日后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在退休时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金。即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奖励。”
(3)本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终生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均可以获得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金。我区已全面执行了这一奖励政策。
(4)对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奖励金。佛山市的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中,待佛山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后,我区会迅速落实。
三、独生子女保健费是从领证之日开始领取,但由于我区各镇(街道)在镇(街道)撤并前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执行情况不统一;2005年7月镇(街道)撤并后,各镇(街道)计生办开始统一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因此补发时间是从2005年7月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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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独生子女证办理详细流程及相关信息
预防接种证办理流程
1、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需要带好宝宝的户口簿、出生证以及出生时在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卡,到居住地点的街道医院儿保科办理《预防接种证》,街道医院会给家长一个小绿本儿,上面有接种每一针疫苗的时间,家长定期预约,按照预约单上的时间按时带孩子到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2、在外地出生但在本市居住的孩子,也应尽快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让孩子尽快的补种各种疫苗。若在原地区已接种过疫苗,应带上原来的预防接种证,根据已接种过的疫苗,安排补种未种的疫苗。
3、家长在办理预防接种手续时,必须把可靠的通讯住址和联系电话告诉医务人员,以便联系。
预防接种证的内容
在这里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对于打预防针,一定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注射,而且注射完一定要做好记录,免得到时忘记了,到底这个是打了还是不没有打,因此,如果打预防针的护士没有给您做记录,您自己一定要补记上。预防针不可多打,同时也不能漏打。
预防接种证丢失如何补办
儿童预防接种证如遗失,孩子家长可及时和户口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补办。市区居民和县区居民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方式有所不同,全市各接种点都有接种记录,市区居民可到常去的接种点开一份证明,然后到城区疾控中心补办即可;县区居民则可直接在接种点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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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生儿预防针注射内容
佛山市新生儿预防接种证的作用
申请条件:
市民积分入学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持南海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经本人申请。
2.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上一自然月在本市缴纳的证明,申请家庭当年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
所需材料:
必须提交的资料:
1、填写《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住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申请人、随迁家属的户口簿、结婚证);
5、连续3年在本市全额缴纳社保证明且上一自然月在本市缴纳的证明;
6、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无房产承诺书;
选择性提交的材料:
具体可参考《2019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1、向其居住地或就业地的村(居)新市民积分窗提交申请、积分资料并领取受理回执。申请时间为全年。
2、区积分办在受理后的下一季度公布入住积分情况,并进行公示,新市民可登录南海一点通查询,由住建管理部门按照积分排序结果及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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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积分入户申请指南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顺德区取得新市民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规定,经自愿申报、核查评分、综合审核,2019年第四季度有694名新市民符合入户顺德资格,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附后),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顺德区委政法委(区流管办)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要求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区委政法委(区流管办)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予以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委政法委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大楼五楼。
邮编:528333
电话:22832729、22832731
附件下载:顺德区2019年第四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合格人员名单.xls
佛山市顺德区流管办
2020年1月10日
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程序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应当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申请书;
2、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3、送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注: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须提供监护责任证明;送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4、派出所或者公证处出具的送养人、被收养人、收养人三者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
5、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本人同意送养书面意见;
6、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7、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收养社会弃婴,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申请书;
2、弃婴检拾地的派出所出具检拾弃婴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有效证明;
3、弃婴公告证明;
4、收养人提供经常居住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情况证明;
5、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6、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7、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申请书;
2、检拾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检拾弃婴证明;
3、福利机构应当出具弃婴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写明接收时间、地点、接收人、身体状况、如何处理等)、抚养过程(成长报告)简介、与收养人签订的协议书、院长身份证复印件、院长签名的送养证明书;
4、弃婴(童)公告证明;
5、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6、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7、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应当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申请书;
2、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送养意见;
3、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4、送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5、送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有效证明;
(注: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须提供监护责任证明;送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6、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本人同意送养书面意见;
7、收养人的申请书;
8、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9、收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10、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11、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1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指南
申请人填表→社区(村)审查加意见→卫计局窗口审批发证
所需材料
申请人未婚的:
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户口薄、婚育状况证明的原件,非婚生育的还需提交缴交社会抚养费的收据原件;
申请人是女性已婚人员的:
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的户口薄、《计划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无政策外生育的无需提交)、本人一个月内的孕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申请人是女性离婚、丧偶人员的:
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的户口薄、《计划生育服务证》、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无政策外生育的无需提交)等材料的原件;
申请人是男性已婚人员的:
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的户口簿、妻子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人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无政策外生育的无需提交)、妻子一个月内的的孕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申请人是男性离婚、丧偶人员的:
提交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本人的户口簿、婚育状况证明、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无政策外生育的无需提交)等材料的原件。
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
受理时间
逢星期一~星期五(具体以各街道公布时间为准)
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相关链接:
佛山市如何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佛山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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