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佛山计划生育服务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
2、丈夫常住户籍在我市,符合我省生育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市生育的常住户籍在外省的已婚育龄妇女。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查看【佛山准生证专题】
办事说明:如果不慎遗失了计划生育服务证应该如何进行补办呢?在哪里可以补办?小编为你提供佛山计划生育服务证补办指南。希望能帮到你。办理条件
1.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的好准生证,在孩子出生后需要补办。
2.遗失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再婚的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丧偶的带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的《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收原件;
5.本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收原件;
6.政策外生育的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夫妻一方属禅城区外户籍的,需提供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以上相关材料直接到夫妻一方户籍地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变更手续。
办理地址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可当场办理,特殊情况延长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
2、本人亲自填报《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后办领。
证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原件;
4、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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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补办要什么条件?
1、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的好准生证,在孩子出生后需要补办。
2、遗失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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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补办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原件;
4、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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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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