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夜查黑烟车、排放超标车
8月11日晚,一辆货车在顺德区碧桂路的机动车路检点位接受尾气排放检验,一阵阵黑色的气体从排气管喷发出来,还有伴有刺激性气味。经检测,该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
据悉,市公安交警、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全市黑烟车、排放超标车违法上路行驶常态化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区镇(街道)、生态环境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有针对性地设置机动车路检点位,依法对驾驶黑烟车、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黑烟车、排放超标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1635宗。
早在2017年4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的规定,国家已禁止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同年10月27日,佛山市政府也正式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建成黑烟车限行电子抓拍系统,对黑烟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有效提升管控覆盖面和实效性。目前,全市已建成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121个,经验做法得到全国推广。市生态环境局介绍,黑烟车电子抓拍融合了图像动态分析识别、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前沿信息技术,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高,通过对过往车辆的排放进行智能监控,抓拍系统参照林格曼黑度对车辆排气污染物颜色进行判断,自动识别抓拍林格曼黑度I级以上的黑烟车,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认定证据,通过系统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广大货车驾驶人要注意的是,在去年,佛山市政府发布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佛府〔2020〕4号),《通告》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
对此,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货车通行证发放工作,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发放货车通行证。(陈敏杰、黄铁城)
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暂停市直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驻点服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则不受影响,照常办理。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佛山市司法局、佛山市普法办近日印发通知,聚焦“市场主体、政务能力、便企服务、公民素养”四个方面,推出普法牵引政务服务水平提升、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自检自查等八项举措,组织全市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以法为纲、循法而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这一全市一号改革工程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保障。
聚焦市场主体、开展系列法治宣讲,着力推动依法治企兴企水平显著提升。开展“依法治企兴企”企业家法治培训活动,探索构建企业家法治健康成长评价体系和搭建企业家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带动全市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培育行业法治标杆;围绕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中涉及民间借贷、专利申请等法律风险点,编印企业家法律指引、营商环境法律事务书籍,举办营商环境法律知识挑战赛等活动,在企业员工用工、入学、落户、保险、安全、优化就业环境等方面深入开展政策解读。
聚焦政务能力、压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推动法治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开展“普法牵引政务服务水平提升”行动,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公职人员树立“规范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理念,落实集体学法、会前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建立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实施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自检自查行动,从便企服务标准要求、企业所需法律、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等着手,组织职能部门营商环境法律事务自检自查和法律需求大排查,形成企业法律服务清单;开通“企业法律问诊直通车”,联动12345、扶持通、政企通、佛山通等平台,推动完善在线法律咨询等工作,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企业与主管部门直接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
聚焦便企服务、推进精准普法释法,着力推动法治服务企业水平显著提升。在“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等普法队伍中,甄选精通营商环境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师资组建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智库,成立佛山市营商环境法律宣讲团,采取法律咨询、现场讲座、新媒体传播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开展万场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推动和指导法律专业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设计、融资、税务、劳动用工、涉外纠纷等全链条服务;推进“百千万”送法进民企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稳企兴企”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和“百所联百会”等活动,为企业和商(协)会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组织为中小投资主体提供“法治体检”、规章制度修订、合同审查、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
聚焦公民素养、实施全民法治教育,着力推动社会法治环境显著提升。持续开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行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依法治校等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等队伍作用,积极推进“送法下基层”活动,构建全覆盖的基层法治服务网络;组建营商环境融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全媒体法治传播研究共建基地,在《法治佛山》《全民普法》等普法栏目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系列访谈,推动全社会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