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迎来双台风共舞,请市民注意防暑防雨!
预计明日受台风“康森”外围下沉气流影响,佛山天气酷热,最高气温36℃左右;10到11日受“康森”外围东到东南风影响,转雷阵雨、局部大雨。
一、天气实况
9月7日佛山多云,有雷阵雨、局部暴雨,7日14时到8日14时南海里水录得最大累积雨量50.1毫米。6到8日佛山高温持续,其中6日南海国家气象观测站录得最高气温36.1℃。
二、台风消息
9月8日14时,第13号台风“康森”(强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菲律宾境内,距离马尼拉南偏东方向约8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30米/秒(11级),预计其将以每小时10到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9日早晨进入南海东部海面,趋向海南岛东南部海面。
第14号台风“灿都”(超强台风级)于7日早晨在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8日5时加强为超强台风,14时中心位于距离我国台湾省鹅銮鼻东偏南方向约131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58米/秒(17级),预计其将以每小时15到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增强,11日靠近台湾东南部一带沿海海面。
图:9月8日14时台风路径概率预报图
三、天气预报
预计9日受台风“康森”外围下沉气流影响,佛山天气酷热,最高气温36℃左右;10到11日受“康森”外围环流影响,转雷阵雨、局部大雨;12到13日有阵雨或雷阵雨。
具体预报如下:
9月9日:晴间多云,局部有雷阵雨,27~36℃;
9月10日:多云间晴,午后起转雷阵雨,27~35℃;
9月11日:多云间阴天,有雷阵雨、局部大雨,26~33℃;
9月12日:多云间晴,有分散雷阵雨,27~35℃;
9月13日:多云间晴,有分散雷阵雨,27~35℃。
四、气象风险与建议
1.初期受台风外围下沉气流影响,天气酷热,需注意防御高温天气;高温容易触发对流,需注意防御局地强对流天气。
2.目前西太平洋有2个台风同时活动,并会产生双台风相互作用,将会导致两个台风的强度和路径复杂多变,特别是后期路径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9月8日,佛山市政府“市长直通车”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政府“市长直通车”平台接诉即办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构建“市长直通车”平台与“区长直通车”平台及各级承办单位之间系统有序、科学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和企业诉求得到快速、及时、有效的回应和解决。《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佛山市委、市政府更好地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
接诉即办:分级分类 急事快办
《实施细则》规定,根据事项类别,将转派至各承办单位的工单分为紧急工单、普通工单两大类。
紧急工单围绕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安全隐患和社会稳定等诉求,制定一批紧急事项清单,包括安全隐患类、环境污染类、市场违规类、应急突发类、敏感维稳类以及其他类等6类29项紧急诉求,实行“1、2、1、3”处置模式:要求承办单位1小时联系群众和企业,2小时抵达现场,1个工作日反馈初步处理意见,3个工作日反馈处置结果。
普通工单是除紧急工单以外的各类政务服务诉求,含咨询诉求、投诉举报、建言献策等。
优化机制:高效闭环 首接负责
《实施细则》明确办理流程,紧急工单和普通工单均按照“收集-分办-处置-答复-回访”五个环节进行闭环办理。收集环节,市、区两级平台使用全市统一的业务系统收集群众和企业诉求,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分办环节,市、区两级平台将收集到的群众和企业诉求快速录入到业务系统,根据事项类别形成紧急工单或普通工单,及时分派至相应承办单位。平台在分派紧急工单的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承办单位应急联系人马上响应。处置环节,各级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的工单处置流程、处置标准、处置反馈要求快速办理。答复环节,市、区两级平台对答复内容进行审核,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回复群众和企业。回访环节,对群众和企业评价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等工单安排回访,并视情况再次分派至承办单位跟进办理。
《实施细则》规定,涉及两个及以上承办单位职责,且需要一个承办单位牵头会同其他承办单位办理的诉求,实行“首接责任制”,即首个接受转办工单的承办单位必须跟进到底,不得推诿。
聚焦效能:督办考核 狠抓落实
为提高办理效能,“市长直通车”平台围绕组织建设、办理时限、处理质量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每月开展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市级承办单位和各区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值得留意的是,“市长直通车”平台还将采取主动提醒、黄牌警示、红牌督办等方式,对领导批示交办、超时未办、回访重办、协调处办等工单承办单位进行催办督办。
佛山市政府“市长直通车”平台5月6日启动以来,为群众和企业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企业咨询诉求超80万件,其中诉求类23.4万件,办理率100%,满意率达98.6%。
针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行为,近日,四川与江苏两地相关部门对部分教师进行了处罚。
四川成都夏令营实为学生补课
30名教师被处理
据川观新闻9月6日消息,日前,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对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部分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的行为给予了如下处罚:
取消实外西区2021年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对学校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压缩该校2022年的招生计划;
对涉事违规补课的30名教师进行处理,取消他们2021年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退还违规补课收入;
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对涉事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其中两名重点涉事教师,其中一人已被取消了校长助理职务,取消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另外一人的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被撤销,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据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查实,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以下简称“实外西”)部分在职教师于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采取租借场地、参与“夏令营”(实际为学生补课)等方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敏而好学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而好学”)、成都天府新区蓝冰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冰”)、成都天府新区等风来学致知行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学致知行”)违规补课。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研究,拟对实外西、涉事教师、涉事校外培训机构给予以下处理。
以下为完整通报
一、处理决定
(一)学校
取消实外西2021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实外西党委对相关问题作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报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对学校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谈话诫勉;约谈该校举办方;责令成实外教育集团取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核减年度薪金;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压减该校2022年招生计划。
(二)教师
取消30名涉事违规教师2021年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和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对涉的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2名重点涉事教师还将增补以下处理:
(1)王某,党员,实外西校长助理,校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小组副组长。撤销其校长助理职务;取消其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
(2)吕某,群众,实外西高二物理教研组组长、班主任,敏而好学校外培训机构监理。撤销其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三)校外培训机构
责令停业;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退还违规办学收入;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二、处室分工
(一)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
责令实外西党委对此事件作深刻反思,立即整改,并向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提交书面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负责对实外西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二)党建处
负责组织对涉事的党员教师进行诫勉话;对违规违纪情节较重的党员教师,按程序提出党内警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建议。
(三)教育处
负责在全区教育系统对此事通报批评;负责取消实外西2021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负责责令成实外教育集团取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核减年度薪金;负责责令实外西取消30名涉事违规教师2021年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和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取消王建强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撤销其校长助理职务,撤销吕问友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且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负责将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涉事教师,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负责责令学校督导教师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四)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责令涉事校外培训机构停业,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负责责令机构退还违规办学收入;负责组织约谈实外西举办方,责令学校进一步查证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参照此次处理意见。
(五)招生教育考试中心
负责压减实外西2022年招生计划人数。
三、下步工作
请各处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抓紧落实对实外西、涉事教师、涉事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理决定,妥善推进处置工作。同时针对此次事件举一反三,加大“双减”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从思想认识上根除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参与违规补课的侥幸心理。
江苏盐城
曝光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9月6日,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曝光了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相关人员已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
盐城市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某某,于7月7日在其住所车库内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
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某某,于8月11日在其住所内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
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王港小学副校长朱某某,于8月14日下午在燕达花园小区7号楼601室违规组织13名学生补课。
8月18日,亭湖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单位。
教育部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
据教育部官网9月7日消息,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对于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终止培训机构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办法予以办理。
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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