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铁3号线有新进展!一大波交通好消息来了
近期,佛山交通传来多个好消息
佛山地铁三号线首通段双线短轨通
广州南沙港铁路正式开通
该铁路途经佛山
……
走,交通君带你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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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地铁三号线首通段双线短轨通
佛山地铁三号线迎来新进展:2021年11月21日,高村至镇安双线短轨通;2021年12月28日,顺德学院至北滘新城站双线短轨通。至此,3号线工程首通段顺利实现全线短轨通目标(广州七号线西延顺德段代建段北高区间除外)。
截至目前,3号线首通段共完成铺轨83.531km,完成率94.29%;单开道岔铺设41组、交叉渡线5组。而此前在2021年12月20日,首通段也已提前10天完成35kV“电通”的年度目标,各站后工程按节点计划有序推进,总体工作平稳可控。
其中,佛山地铁三号线采用纯电动焊轨车为国内地铁首次使用,具有低噪声、零排放、绿色环保等特点,大大提升了现场技术水平,切实优化了现场施工作业环境,实现了绿色施工。同时,采用了高精度的CPⅢ轨道控制网测量技术,极大提升了现场施工精度,保障了施工质量。
除了佛山地铁三号线传来好消息外,
还有这些连通佛山的
铁路、高速公路通车!
广州南沙港铁路正式开通
2021年12月31日,广州南沙港铁路暨广州大田铁路物流基地(广州国际港)正式开通。
广州南沙港铁路为国家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时速120公里,正线全长88公里,线路自广珠铁路雅瑶所引出,途经江门、佛山、中山、广州4市,终至南沙港区,新建车站8座,其中万顷沙站(预留)、南沙港站、南沙港南站具备货运功能,棠下站、均安站、东凤站、南沙站具备客运功能,黄圃站同时具备客货运功能。
广东广连高速清远段、
湖南临连高速建成通车
粤湘增添一条新的大动脉,广东前往湖南更方便快捷了。2021年12月31日,广东广连高速清远段和湖南临连高速同步建成通车,从长沙出发到广州,走这段新高速有望比走京港澳高速缩短17公里的车程。
广连高速全长231.7公里,分为两期实施,项目起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终于清远连州市大路边镇,接湖南省临连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花都至从化段,路线起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顺接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并与大广高速相交,终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五丰村,顺接一期工程,并与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相交,计划2022年底通车运营。
身为打工多年的仔
相信大家都知道
用人单位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需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
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支付二倍工资吗?
这种情况例外
基本案情
孙某2018年6月26日进入南海桂城一家文化公司任职行政人事经理。2019年2月8日该文化公司以孙某工作多次出错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孙某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该文化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该文化公司辩称已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理由为孙某是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包括孙某本人在内的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均由其保管,孙某离职时偷走了其本人的劳动合同。同时,该公司申请证人出庭证明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属于孙某的职责,并且该公司提供的《费用报销单》证实孙某曾向公司报销关于印刷劳动合同文本的费用。
仲裁结果
“ 不支持孙某的仲裁请求”
争议焦点
特殊身份者是否支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观点一
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一视同仁,企业未与人事经理签订劳动合同也应该支付二倍工资。法律的规定是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并没有允许任何例外情形的出现。
观点二
不支持二倍工资。实践中企业人事经理、法务总监或厂长之类职务的人员,本身就具有督促、监管企业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其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一般的员工,也深悉《劳动合同法》对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对单位造成什么样的不利后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归结于上述人员在主观上存在的过错,其本人应当承担其个人过错产生的不利后果,而非归责于公司。
老高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案中虽不明确双方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申请人作为行政部经理,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负有提醒、督促和管理用人单位与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职责,即使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定劳动合同,申请人对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负有直接的过错责任。故根据诚实信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基本法律原则,不支持申请人的二倍工资请求。
老高特别提醒
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近14年了,但仍存在许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或忘记,或轻视,导致企业承担败诉责任而支付高额的未签定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实属不该。希望各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要加强法律意识,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你的反馈有回应!
佛山市道路交通设施优化整治成果
验收单来了,快签收啦!
道路交通设施改进意见
线上征集投票活动
2021年8月,佛山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设施改进意见线上征集投票活动”,广泛征集市民对道路交通设施存在隐患的意见和建议。活动获三十多个市内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逾21万人次参与。
经过征集、投票两个阶段,相关部门对市民投票结果前十的问题进行重点优化,并对能短期兑现效果的问题快速响应整治。截至2021年12月,公布投票的22处问题全部完成整治。
这些整治成果具体有哪些
快来看看吧
???
1、公园路与佛平五路交汇口
市民反馈问题
富丰新城和环宇城的汽车出口不合理,由北向南走不设置直行,在交通高峰时间极易堵车。
改善措施
已完成公园路道路改造,解决市民出行问题。
2、佛平二路、佛平三路、佛平四路
市民反馈问题
红绿灯设置过多。
改善措施
减少临时红路灯数量;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该路段高峰期交通疏导工作;佛平路快速化工程计划新建佛平路上跨聚元、南港路上跨新胜路等2处跨线桥,目前,工程已进入围蔽阶段,预计工期2年。
3、樵金中路新安路口上、下行
市民反馈问题
路口车道方向指示不清晰。因为这个路段很多货车,容易遮挡看不清车道指示标志,后方小车容易进错道。
改善措施
为提醒过往车辆提前变道,在新安路口距离200M处将增设分车道指示标线,标线补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要求。
4、大沥禅炭路
市民反馈问题
车道划分不是很清晰,有一点混乱,很容易造成车辆危险,道路标志有错误,行人不按指示过马路比较危险。
改善措施
禅炭路往禅城方向涌表立交桥上桥处指示牌前的树进行修剪树枝树叶,路口处已新增导向标线,道路红绿灯处均设有斑马线和人行天桥,行人过马路方便安全。
5、丹横路横江路段
市民反馈问题
丹横路与祥龙路交汇处路中间的塑料桶经常被车碰烂;路上标线存在模糊情况。
改善措施
市民反映的塑料桶为防撞警示桶,是消耗保护措施,起到警示作用,目的是防止机动车刮蹭中间的路基,同时在摩托车电动车撞击时起到缓冲作用,能一定程度保护驾乘人员,现场放置位置合理。下一步交警、交通部门继续完善、翻新丹横路往横江路标线。
6、桂丹西路赤坎村路口
市民反馈问题
该路口红绿灯前未有明晰的减速标志标线,常发生车辆追尾事故。
改善措施
路口已有竖向视觉减速标志线,并已设立“前方有人行横道”与“十字路口”警示标志,设置符合规范;已完成对该路段路面工程的改造升级,确保标志标线清晰明了;继续加大路口管控,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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