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狮山社区公寓获颁100万!299户业主喜提新家!
3月19日下午,狮山镇罗村社区寨边明苑(农民公寓)(以下简称“寨边明苑”)举行入伙庆典,299户新业主迎来了红红火火的新生活。
据介绍,寨边明苑是村民们自筹资金建成的,从2012年开始筹备,到2020年完成封顶,再到2021年竣工验收,最后到昨日(19日)入伙,村民们的“新房梦”花了11年。“这是整个经济社发展史的一件大事,它不仅是解决村民的住房问题,更重要是极大提升了居住条件。”罗村社区寨边经济社社长李炤华说。目前,寨边明苑建成了6栋13层住宅楼及2层地下停车场的高标准住宅,对标城市小区的环境建设,让人赏心悦目。
为鼓励社区自然村、经济社科学利用现有土地,推进公寓项目建设。现场,社区还对寨边明苑颁发了“一次性综合治理资金100万元”的支票,用于未来公寓管理和日常维护建设。接下来,罗村社区将继续构建完善健康的住房体系,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全力打造“功夫罗村 古韵水寨”新面貌,助推狮山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近日,《2022中国基础教育年度报告》
正式在《人民教育》杂志发布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的
“技术赋能探索区域教育评价改革”
案例入选
关于报告
《中国基础教育年度报告》自2017年开始研制,每年发布一次,已成为记录、引领、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份重要文献。本次年度报告由中国基础教育政策分析、中国中小学教育新进展新趋势、中国基础教育典型案例三个子报告组成,含金量十足。
其中,2022中国基础教育典型案例从决策部门、主流媒体、学术期刊、基层调研、公开征集、监测数据等多种渠道搜集、遴选而来,最终共有40个案例入选(点击查看所有案例)。
为促进区域教育更优质发展,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于2018年10月成立教育评价改革科研团队,开启技术赋能区域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探索。通过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等实践,创造了信息技术与区域评价改革深度融合的典范。
依托信息技术,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研发学校端、家长端“悦评越好”小程序和后台管理网页,改单一教师评价为教师、家长、社区人员等多元评价主体,观测学生成长的场景,贯穿学生的日常在家、在校、在社区实践等,随时随地更立体及全面引导和观测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同时,丹灶镇改变传统纸质登记评价,利用信息技术专业评价平台,搭建多层级智能评价模型,支持教师、家长随时随地轻松给予学生评价,过程性正向引导孩子行为养成,鼓励教师、家长发现孩子更多的闪光点,为孩子过程性发展留痕。
丹灶镇还使用前沿技术手段与方式方法,配合项目实施的成果数据采集、分析、验证、反馈等,以支撑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论证,打造更完善的体系化项目模式,通过大数据的输出与分析,为学生提供更加适合的学习方式,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形成丰富大数据“储蓄”,让学生的成长更可见。
在持续实践与探索下,丹灶镇各中小学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建立个性化的特色评价体系、特色积分激励体系等,学校的办学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释放,学生自主发展和成长也实现了方向更加科学、动力更加充足、过程更加高效。
在华东师范大学举办的“首届中国基础教育卓越原创案例”评选活动中,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的案例《技术赋能区域教育评价改革的实践与探索》脱颖而出,获评“卓越案例”,全国仅8个。
顺德各用人单位请注意!
2023年用人单位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
开始申报了!
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
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赶紧来看看吧!
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粤残联函〔2023〕120号)和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市2023 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的通知》(佛残联函〔2023〕11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现就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申报单位
本区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含中央、省驻顺及境外驻顺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02、人数核算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03、申报时间
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04、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办理”。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可参阅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官网(http://jyzx.gddpf.org.cn/)—页面顶部“就业年审”板块—“申报操作指南”。
2.窗口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窗口申报所需资料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原件(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3.《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原件;
以下4-5项资料如在窗口申办时,提示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4.上年度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医保缴费有效凭证。(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查询”—“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模块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
5.上年度用人单位向残疾人职工按月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工资收入申报证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第三方代为发放工资凭证或工资签收表复印件);
6.劳务派遣协议(如有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的用人单位需提供)。
注:用人单位报送的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表格可登录顺德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就业年审页下载。
(顺德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http://sdcjrjy.shunde.gov.cn/home)
(三)申报审核
经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出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05、特别提示
用人单位在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时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进行严格核实,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已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数据联网,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在申报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过程中如存在虚假就业、虚假申报、重复就业(一名残疾人同时间段被多家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进行虚假就业安置)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06、联网认证业务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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