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VS车船税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中央厨房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就佛山禅城央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B202301-01
2.项目名称:佛山禅城央厨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593826.39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佛山禅城央厨项目,该项目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厨房设备安装工程等,主要装饰装修范围包括:一层、夹层、二层装饰装修地面、踢脚、内外墙面、墙裙、顶棚等。以及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具体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施工图纸及设备清单技术规格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购买:
(1)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加盖公章并附有受委托人身份证(携原件核对)的委托书原件。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只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中央厨房供应链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河滨路19号之五
联系电话:0757-83380230
联系人: 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771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757-87710881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附件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围绕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申报;务必通知到每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并填写汇总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二、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报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同时,应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进行线上填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五、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视情况抽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有关情况随文报送。
六、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汇总表(附件4、附件5,均为一式一份)、企业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6号)
2.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5.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7.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郭志波、易方旭,电话:8399768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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