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芦苞镇火船屋
火船屋位于三水区芦苞镇立新路,建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占地93㎡,结合街道走向建筑平面呈梯形布置,两层砖木结构。外形仿照四十年代火船形状建造,由此得名火船屋。建筑风格为早期现代式,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反映了近代建筑特征。火船屋被公布为佛山市第一批优秀历史建筑。
古香·古韵·古技
火船屋各层都是一房一厅布置,船头三角位置为厨房。厨房上方就是观景阳台,阳台上的栏杆采用蓝色釉面的花瓶柱,为建筑的转角添光添彩。外立面的窗上设置有传统拱形窗眉,大门设置有传统石夹门框,建筑外墙上还保留着花朵造型灰雕装饰,处处透露着古香古韵。
最特别的是有一条一米余高的“石基”紧贴北墙横穿整间火船屋。这些石基主要用于防涝,石基中间的凹槽用于安装活动闸门,发洪水前要将闸门关上,待洪水退却后再将闸门打开,这样内街的房屋就能免受洪水冲击。
承载历史,传承文化
李月友女士曾居住于此,她是粤曲星腔嫡传第二代弟子,2008年被评选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粤曲星腔的代表性传承人。据李月友女士自述,1978年后,她与丈夫一家在火船屋生活,此时屋内已被隔开为东西两部分,她们一家住在“船头”,屋主则住在“船尾”。
火船屋的传统结构体现了传统建造技艺;火船屋的特色构件呈现了当地装饰技艺;火船屋的石基展现了人们的防洪智慧;粤曲星腔传人的居住又让其更添一份文化意蕴。旧街巷陌,青砖老宅,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火船屋承载着过去,蕴藏着历史的故事,只将那文化慢慢诉说。
1.招标条件
顺德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大白、北滘下涌、大东海、高村、新涌)--樵桑联围勒流街道大白闸站重建及配套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23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大白闸站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顺德区勒流街道勒北村大白闸站原址,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址拆除重建大白闸前闸、大白电排站,大白闸站中孔布置水闸,闸孔净宽 5.0 米,水闸设计流量为 15.40 立方米/秒,设计排涝流量为 6.40 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560kW;改造大白闸后闸和勒北节制闸,清淤勒北片区 5 条内河涌,总清淤长度约 7.9 公里。项目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2 级,其它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2.3 计划工期:680日历天(其中非破堤施工部分(由发包人另行提供)180个日历天,破堤施工部分540个日历天,该工期均为施工工期,指工程开工至完工所经历的时间,不包含验收期。开工通知需针对两部分分别发出。若按开工令作为起算的两部分计划工期有重叠的,重叠部分工期将进行扣减,即总工期=180日历天+540日历天-重叠部分工期天数。);
(1)非破堤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8日(暂定,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前(暂定,根据实际开工时间调整)。
(2)破堤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暂定,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3月8日前(暂定,根据实际开工时间调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承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29,130,618.49元(包含不可竞争费5,472,926.71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8,256,699.94元(包含不可竞争费5,472,926.71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该系统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水利-施工类企业。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7 对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
4.7.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上述4.5.4条、4.6.3条、4.7.1条、4.7.2条及招标文件中涉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3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通过手机微信APP扫描付款二维码缴纳,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及项目简称(例如:投标人为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XXX公司-大白闸站),否则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投标人单位所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规定付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按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费缴费的付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21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223200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件:gdhlzbfs@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3月2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推动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科学城会议中心顺利召开。会上,区城市更新局全面介绍了2022年城市更新工作总体情况及亮点成效,同时对接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有关精神,提出谋划推动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四个转向”。
植入新内涵,推动改造思维从“单一经济平衡”转向“多元目标实现”。会议提出,通过打破边界、化零为整,探索运用土地置换、规模腾挪、图斑转移等方式实施跨村改造、融合更新,实现文化传承、生态保护、产城融合、乡村振兴等多元目标;异地统筹、优势互补,借鉴杭州模式,结合科学城、知识城、海丝城三大片区发展定位和产居特点,探索采取异地腾挪、储备收购等方式,形成南城北园的空间格局,实现产业集聚、职住平衡、错位发展、资源优配的多方共赢。
开辟新赛道,推动改造方式从“线性房产开发经营”转向“全域城市综合运营”。全方位强化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供给,服务参与旧改的开发企业从“地产开发商”成长为“城市运营商”——强支撑,持续深化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成果,打通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和落地“最后一公里”,为广大企业持续深耕旧改市场提供顶层设计上的支撑;优服务,持续发挥一事项一专班的机制优势,常态化开展暖街暖企送服务,优质高效为企业鼓劲、纾困、解难;搭桥梁,协调发改、规划、住建、招商、工信等部门开放行业端口,推动房地产开发嫁接商业、文旅、养老、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在不同领域播种发芽,助力开启房地产经营领域的“第二增长曲线”。
汇聚新动能,推动改造模式从“市场主体单轮主营”转向“政府企业双轮驱动”。对资源禀赋较差、市场主体参与意愿不高或因客观原因难以为继的项目,进一步加大政府主体的参与及支持力度,探索借鉴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做法,通过财政资金投资、统征储备、综合整治等政府主导的方式实施改造,最大限度实现“应改尽改”。畅通承接链。对接《广州旧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加快出台区级相关工作细则,为特定条件或紧急情况下,合作企业股权变更、平稳退出及相关应急补位企业有序承接旧改项目提供具体路径。推动组建省、市两级千亿级别的城市更新引导基金池,搭建支持引入央企参与黄埔区旧改的战略平台,健全区城市更新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机制,强化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及开源节流,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抢抓新机遇,推动改造节奏从“以个体利益、资源禀赋为导向的无序推进”转向“以公共利益、发展需要为导向的差别开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科学把握改造节奏,让有发展需要的区域改得成、改得快,让有历史价值的空间留得住、活起来。发挥市区联动审批工作专班作用,全力推进20多个项目方案审批,推动科学城、知识城、海丝城战略互动、空间互联、产业互补,形成集约集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新型城市空间布局。用改造深度彰显文化厚度,大力推进长洲村、深井古村微改造项目实施建设,持续打造莲塘历史文化名村、文冲广州幸福里、沙步融德里等城市名片;运用“绣花功夫”“针灸疗法”,以黄埔东路为轴线统筹推进沙步、南湾、庙头等旧村改造,通过改造修缮提升扶胥古运河和沿线古码头,保护秋风古堤与古树名木,探索打造兼具文化魅力、现代活力、智慧创新的海丝文化传承旅游核心区。
随后,区规自局、住建局、金融局、国资局、知识城开发建设办等要素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先后作表态发言,各企业经营者、行业协会代表作交流发言,纷纷表示备受鼓舞、信心倍增,将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共同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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