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宝宝匆忙登场,爹妈还没来得及领取结婚证
非婚生育会影响孩子上户口吗?
不会的!
只要符合条件孩子也可以办理入户!
但还需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该如何上户口呢?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马上看看吧!
新生儿出生登记指引
受理范围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同一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登记入户。
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须双方签名确认)。
2.父母一方(登记入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入户的,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4.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在医疗机构分娩的除外)、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
5.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还需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注明。
(二)注释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配合。
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程序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入户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后,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办理入户。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与办理地址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
查看《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2.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无
(二)线上办理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下载网址(单面A4打印):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相应办理事项后在申请材料中下载。
2.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3.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4.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二)其他说明
1.小孩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随父母姓氏之外第三方姓的,需提交随第三方姓的证明材料。
2.小孩的姓名应当使用国务院于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教语信〔2013〕2号)。
3.小孩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父、母不同民族成份的,由父母商定小孩民族成份随父或随母,并同时到场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签名确认。
4.小孩的籍贯应当填写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居住地不详的,延续父亲的籍贯。
5.父母属挂靠户的,需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父母一方为港澳居民的,提供其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身份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外籍人士的,提供国外身份证件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7.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异地办理了出生登记的,需注销后再随父(母)入户。
8.国内的出生医学证明用英文填写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9.使用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
昨日,全球消费者大会(中国·南沙)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发展论坛在广州南沙盛大开幕,国际消费巨头齐聚南沙,献计高质量全球消费品平台建设。
发布全国首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大会从2月28日到3月1日为期两天,以“开放共融,共建高质量全球消费品平台”为主题。太古地产、沃尔玛(中国)、雀巢、立白科技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尼尔森、德勤等专业服务机构聚首南沙,共话消费行业发展新趋势,共谋行业发展新思路。
大会首日举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发展论坛,并发布全国首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广州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发展规划》立足广州实际和特色优势,提出具有广州特色的消费体系与消费空间布局,形成具有示范价值的广州探索。
大会还发布了《中国消费市场科技生态白皮书》《全球突破性创新白皮书》,举行“消费生态+投资趋势”圆桌论坛,消费巨头们还将根据自身所长参加“消费品牌的韧性供应链可持续探索”“消费品牌的消费链碳足迹认证”“消费品牌的价值链深度开发”三个主题分论坛,并走出会场参加三条考察线路。
与会大咖看好广州消费市场发展前景
记者在大会现场了解到,2021年7月,广州与4个直辖市并列,率先获批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继2021年广州消费和外贸总额双双突破万亿元大关后,2022年广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7%,增速居全国一线城市前列,展现了较强的发展韧性和消费动能。2022年,国务院赋予南沙重大战略定位、重磅支持政策,培育建设再添新动力。全省、全市正全力以赴把南沙建设成为世界水准、中国气派、湾区特色、岭南风韵的城市发展标杆,以南沙为牵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举办全球消费者大会在国内尚属首次,会上与会代表探讨消费发展趋势,分享消费市场动向,为高质量推进全球消费品平台建设提供“广州声音”。
广州市商务局负责人表示,广州将用好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独特优势,一是锚定“国际”重要方向,构建国际化消费新格局,做优天河路-珠江新城等5个世界级地标商圈、打造2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岭南特色商圈、培育4个枢纽型国际知名商圈。二是紧扣“消费”核心功能,打造产业、流量、服务三大特色消费体系。三是立足“中心”关键定位,打造消费核心引擎。紧贴南沙这个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深化与湾区城市的合作,强化资源共建共享,构建湾区产业联动新格局,让广州成为全球消费市场的前沿带,全球消费要素的集聚地,全球消费发展的风向标。
参加大会的企业纷纷表示,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具有得天独厚条件,消费资源加速集聚,消费市场更加活跃,消费潜力持续释放。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如何申请生育报销?
可以先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产前检查选点指引
受理范围
(一)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在办理本业务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材料
(一)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在我市提供生育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产前检查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办理产前检查选点(以下简称选点)手续。
(二)异地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申请异地就医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市直参保人,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生手术前填报《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三)产前检查选点变更
市直职工因其他个人原因需变更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的,应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
市直参保人申办产前检查选点信息变更业务的(包括修改产前检查选点生效日期、预产期等),应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并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
办理预产期修改的,还需提供围产期表等可证明预产期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本业务为即办件。
办理程序
根据办理业务需携带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
没有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也可以生育报销!
根据规定: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生育零星报销指引
受理范围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二)办理情形
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1.未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用;
2.已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未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3.已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在未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4.参保人因急诊、急救和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分娩、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5.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
6.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未能直接结算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所需材料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三)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四)符合申领急诊、急救和抢救在非定点医院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还需提供描述急诊情况或急救、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
(五)符合申领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以下任一未就业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及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配偶户籍为本省户籍的提供户口簿,为外籍的提供护照,为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或内地居住证明材料;
3.配偶户籍为省外户籍的,提供户口簿,配偶户籍地政府部门提供的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明或省外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参加生育及医疗保险或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的证明。
办理时限
本业务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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