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传统婚俗你知道吗?字年生、择日、送日……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举办一场传统婚礼
了解最传统的婚俗习惯
其实,传统婚礼就在我们身边!
让我们一起走进顺德南沙婚俗
南沙婚俗
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南沙婚俗是指在顺德区均安镇南沙社区从清代沿袭至今的婚嫁礼仪,由于地理环境特殊,南沙婚俗少受时势变迁的影响,仍可折射出清、民国年间的婚嫁风貌。南沙婚俗较好地保存了“三书六礼”的旧例,包括以下几大环节:
字年生(定吉)
男家送上“帖”,女家接过“帖”,即同意婚事。临走时,男家把女方的生辰八字一同带过去。这就完成了“六礼”中的第一步“字年生”。
择日(请期)
查看男女双方年庚八字是否相冲相克,确定无冲无克后就选定良辰吉日。
送日(纳吉、过文定)
吉日择定后,大妗姐就拿着篮子到女家门口大声地喊:“送日来了!”同时把“三书”中的“聘书”交给女方。
做茶(过大礼)
结婚前,男方还需要“做茶”,即过大礼,同时送上“礼书”,上面记录着礼品的种类和数量。送过大礼,女方吃过油麻茶,婚事也算正式确定了。
迎亲
新郎带着一众兄弟亲戚去迎接新娘回家,并带回“迎书”,即结婚证书。
迎亲时需要送、接书盒,书盒内有莲子、桂圆、红枣,以及婚书(现为结婚证),保留“三书”的部分形式。婚礼所用的父母红、状元帽用具,其他地方已少见,挂红更具有浓重的仪式感。
于归
第二天新娘回娘家。这样,结婚的仪式也就完成了。
清代广府文化中
成年礼与婚礼的关系
仍存于南沙婚俗中
结婚前一晚,男女双方要举行成人礼。吉时一到,男方单膝跪在父亲面前,大喊:“请父母给我‘挂红’!”父母帮男方戴上状元帽和父母红(红布),一旁的大妗姐以唱歌的形式唱道:“新郎戴过状元帽,升官又发财,戴上父母红,成年当上大英雄。”在天亮前,新郎还需要“上大字”。将写有“大字”的架子绑上花球,挂于墙上,标志新郎正式成年。
而另一边厢,新娘也举行成年礼,即“上头”。南沙当地人表示,“上头”的人要认真选,必须由有‘福命’的人来,这样才能带给新娘好福气。
南沙婚俗,是继关帝侯王出游后,均安又一个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这样仪式感浓重的文化表现形式,又让南沙这个迷人小岛,更添几分独特的魅力。
“合闸!送电!”随着“微改造”工程完成,“啪”的一声,电灯亮了,屋子一下子变得光亮,新安装的空调也能正常地运作。“太感谢你们了!之前家里电线旧、电灯旧,夜里光线不足,我走路经常会磕磕碰碰。现在好了,更换了新的电线,生活更舒心更放心了!”阿珊(化名)及其家人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据了解,阿珊是芦苞镇妇联关注的困境对象,因身体患病无法工作,长期在家休养身体,现在每天都在服药。前期走访中,社工发现阿珊家部分线路老化,照明灯具耗能大,损坏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老旧的线路更导致阿珊前期通过三水区妇联“向阳花开”微心愿帮扶工程成功申请到的空调无法使用。
在得知相关情况后,镇妇联积极链接爱心资源,并得到了九三学社及芦苞镇芦爱志愿服务队的大力支持,为此次的电线电路改造提供所需要的物资。
行动起来,让爱落地!芦爱志愿服务队队长广哥和持有电工证的志愿者抓紧时间进行实地勘察,随后经骨干成员进一步讨论、制定改造方案。
3月11日,居家改造当天,志愿者再次详细检查了电线电路情况,社工耐心将改造方案告知阿珊及其父亲,在得到他们的同意后,迅速开展电线电路改造。本次改造更换了一楼、二楼客厅的电灯、开关插座,更换了一楼、二楼老化杂乱的线路,并将裸露在外的电线藏入线槽,确保屋内电器、空调正常运作。
“现在,我感觉家变得明亮又安全了,不用再担心碰伤了,真的感谢党和政府,感谢爱心单位和工作人员,谢谢你们啊!”阿珊及其家人多次向社工和志愿者道谢。此次电线电路“微改造”的成功开展,不仅改善了阿珊的居住环境,还消除了用电安全隐患,改的是线路,暖的是人心。
一直以来,芦苞镇妇联始终心系民生,切实为镇内有困难的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接下来,镇妇联还将继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居家微改造”系列活动,致力于为更多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更为贴心暖心的服务。同时也期待更多志愿者、热心商企、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芦苞镇公益事业,为善美芦苞,我们用爱同行,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期待你们的加入。
2021年“双减”政策实施以来,佛山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属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培训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现将佛山市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监督。
01
2022年11月12日,佛山市新*方培训学校教师利用周末面向初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该行为超出其办学许可证经营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退还所收费用26288.2元,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863.8元的行政处罚。
2.对直接负责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02
2021年1月,佛山市南海区优*课外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在未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的情况下,将办学地址由注册登记地搬迁其他地点进行办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变更办学地址。
2.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03
广东繁*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部分学员签订了《学员服务协议-网络培训版》,合同中的部分约定存在“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等问题,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警告和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04
佛山市顺德区泽*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贝贝托课程同意书》,同意书中预先印刷有“收费:本中心实行一次性收费,所购课程不得转让、变更或退费”等条款,该条款并未与消费者协商制定,构成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警告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05
2021年8月3日开始,佛山市爱*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7个小孩曾在爱*思接受教育后得到了启蒙从而变得更加优秀的成长案例,并附上各个小朋友和家长、老师的真人图片”等广告内容,属于在教育、培训广告中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06
佛山市鲸*年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在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对外展示“中国思维导图锦标赛指定培训基地”等牌匾,属于虚假广告情形。其使用的“思维导图课程介绍”“高效记忆课程介绍”等宣传单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针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展示相关牌匾的行为,并处以广告费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2.针对宣传单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培训广告不符合规定内容的行为,并处以广告费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07
2021年8月26日,佛山市顺德区旗*英语培训中心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标题为“【旗*英语】——学英语就像呼吸一样简单”的广告文章,宣传其开展的英语课程类别、课程内容、适用人群和课程价格,并对培训的效果作出初步的保证,属于发布含有培训效果承诺的培训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处以广告费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08
2022年7月7日,佛山市高明区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处以罚款4200元的行政处罚。
09
2022年3月8日佛山市高明区笔*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百乐街分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2具灭火器气压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处以罚款5400元的行政处罚。
10
2022年3月3日,为了宣传春季试听课程,佛山市南海区学*思培训中心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文《学*思素养春季课堂发放试听啦-快来预约-》中含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冰墩墩形象及冰墩墩字样,且无法提供上述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冰墩墩形象的相关授权文件,构成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监管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要求,统筹联合,同向发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治理违规培训行为,坚决整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此提醒全市校外线下培训机构要懂政策、守规矩,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要求,合法合规开展培训活动。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请广大家长朋友设立合理的教育预期,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习负担,不盲目依赖、迷信校外培训,坚决抵制隐形变异培训和各类违规培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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