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氢能生产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基坑监测及高支模监测
-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氢能生产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基坑监测及高支模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3-349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9日 0时0分~2023年7月19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69.106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2021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对应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 10时30分 - 2023年7月19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9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19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 10时15分 - 2023年7月1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3-348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9日 0时0分~2023年7月19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91.44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19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9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19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19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定于2023年7月7日下午15: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对其属下物业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租。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属下1宗物业(详见标的物清单)采用举牌方式竞租,按照年租金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租金最低限价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备注 |
1 |
孔家九曲公园 |
鱼塘、农用地991.6亩,建设用地(绿化)9.3亩,民房15间(1836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实际交付的为准) |
1、鱼塘、农用地租金单价:2023年起拍价为5500元/年/亩;租赁期内,2024年按2023年的租金递增10%,2024年后租金每满3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以此类推。 |
100 |
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至2041年12月31日止 |
1.2023年首期先交付约698.55亩农用地、建设用地9.3亩和民房1836平方米,其余农用地约293.05亩根据实际情况在2030年底前陆续交付。最终面积以实际交付通知书为准。 2.首期交付通知书期起,首期交付部分免租6个月。以后交付的土地、鱼塘和房屋不设免租期,缴付的租金金额按交付当年对应出租年份的租金单价乘以实际交付的租赁物面积进行计算。 |
2、建设用地(绿化)租金单价2023年固定为13,000元/年/亩;租赁期由签订合同至2031年1月25日止,租赁期内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00元/年/亩,以此类推。 |
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至2031年1月25日止 |
|||||
3、房屋的租金单价2023年固定为360元/年/平方米;租赁期内,2024年按2023年的租金递增10%,2024年后租金每满3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以此类推。 |
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至2041年12月31日止 |
二、竞租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竞租人或其参股企业具有运营现代农业项目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场地租赁协议、营业执照、参股企业股权构成相关资料)
3、竞租人或其参股企业具有相关农业经营范围(以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
4.竞租人或其参股企业具有文化产业园投资运营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投资合作协议、参股企业股权构成相关资料)
三、项目要求
竞租人须在《竞租承诺书》中承诺:招租人与竞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后60日历天内,竞租人须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继竞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负责本项目的合同签署、建设、运营、维护等,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2年内,成为四上企业,并在库不低于5年。竞租人承诺南庄项目公司年农业产值达2000万元、承诺3年内建设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竞租人承诺在2023年内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现代都市农业公园(产业区)等相关认定或荣誉,3年内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现代都市农业公园(产业区)等相关认定或荣誉;竞租人承诺园区经营应包括现代农业、休闲农业、认养农业、研学、文旅等现代农业项目,遵守用地等相关规定,公共部分对公众免费开放。若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视为竞租人根本性违约,招租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全部租赁保证金,竞租人无条件服从。
三、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6日。
四、获取竞租文件
1.获取方式:竞租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下载竞租文件。供下载的竞租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若有不一致,以招租人盖章的PDF版本竞租文件为准。
2获取时间: 2023年6月29 日至 2023 年7月6日17时30分。
五、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7:30(以金额到账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80020000007637330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银行罗南支行
六、竞租会时间和地点
1、竞租会时间:2023 年7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租会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详细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四楼)。
七、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10781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沿江路3号
招租代理机构:佛山市保昇利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25772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一路富豪花园11-13座9号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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